金发男子脸上挂着阳光的笑容,让人感觉亲切无比。帕修斯感觉此人身上似乎拥有着强大而神秘的魅力,使人忍不住要靠近。
虽然这金发男子一副平易近人的样子,但那两位骑士仆从战战兢兢,很是害怕的模样。
年长的骑士仆从回答,声音有些许颤抖:“洛德大人……他们在门口闹事,我等欲要将他们赶走,可这几个粗鄙平民还想打人!大人,你可得为我们做主啊!”
“呸!”特雷狠狠地碎了一口,说道:“你放屁!证明都给你看了,凭什么不让我们进去!”
“洛德……莫不是百花骑士——洛德·菲茨杰拉德?”帕修斯听着这个名字,来到萨哥特后,他做了不少工作,对于王国内的众多人物都略有了解。
百花骑士,瓦兰迪亚王国新生代的风云人物之一,在四年前的王国竞技大会中,以全胜战绩夺得冠军,身上的百花铠甲是其标志性的象征。据说,百花骑士每杀一人,盔甲上的玫瑰就会增加一朵,可谓是鲜血染成的玫瑰!
百花骑士战绩斐然,在1082年瓦兰迪亚王国与巴丹尼亚爆发的边境冲突中,百花骑士一人独战四位巴丹尼亚将领,击毙两人后全身而退,让得王国上下气势大振,百花骑士之名名扬四海,连卡拉迪亚大陆另一端的库塞特汗国也听到了其威名。
但百花骑士并不是因其战力而风靡大陆,他俊朗的外表与独特的魅力,以及在决斗胜利后随机赠送给一个姑娘玫瑰,让他受到不仅仅是瓦兰迪亚王国女性的追捧,就连周边的西帝国与巴丹尼亚的少女们,都日夜渴求能够收到百花骑士的玫瑰。
帕修斯走上前去,两人蓝色的双眸对视,洛德看着这个比自己略小几岁的年轻人,看不穿他深邃的眼眸。
他脸上再次洋溢出那比阳光还明媚的笑容,率先伸出手,说道:“洛德·菲茨杰拉德。”
“帕修斯·奥德加德。”
两手相握,这两人均是年轻的美男子,气质却并不相同,若是说洛德是明媚且温暖的耀日,那帕修斯便是清冷淡漠的圆月。但二人相接,却并无违和之感。
帕修斯先放开了手,向洛德介绍身后两人:“这位是我的弟弟赫拉克,另一位是特雷。”
洛德与二人打了个招呼,将目光移到赫拉克身上,说道:“好强壮的年轻人!若是去参加竞技大会,定能取得个好名次!”
赫拉克嘿嘿一笑,他感受到了洛德身上的善意,因此对前者产生了不小的好感,刚才与两位骑士仆从产生矛盾时的愤怒心情瞬间便烟消云散。
帕修斯说道:“我们正是因此事而来,收到了推荐信,先来拜访一下骑士长。”
“我堂兄?我这便带你们去。”洛德这一个照面,能够感受得到帕修斯并非常人,也曾听尊敬的团长说过有个潜力巨大的年轻人,想来便是此人,他因此也动了结交的心思。否则,身为在骑士团内部地位不低的百花骑士,怎会在自家驻地与人领路?
洛德转过头,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那正战战兢兢的两位仆从,冷声道:“你们两个,各罚两个月薪水,去马厩喂马去吧!”
说罢,领着帕修斯三人往庄园中行去,留下两位倒霉的骑士仆从满面死灰地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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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旗骑士团的庄园极其幽静,建筑物隐藏在花花草草的深处,歪歪扭扭的石板小道交错,颇有一种“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的感觉。
约翰.菲茨杰拉德坐在大堂之上,这是个年近四十的中年人,与洛德同样是一头金黄的头发,只不过已经略显稀疏,岁月与战争在其脸上留下了深刻的痕迹。
“帕修斯.奥德加德,我听团长提起过你,这一次的推荐信,也是团长的意思。”约翰意味深长的看着帕修斯,又看到了其身后的洛德,眼神中掠过一丝淡淡的光芒。这个家族的后起之秀,似乎有点影响到他的利益了。
帕修斯三人躬身,道:“见过骑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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