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刚二十四岁,就开始孤零零一个人了。我喜欢在夕阳的时候,拉上一把老藤椅,坐在正对西南方的小阁楼里。为什么不是阳台呢?因为我一个人,我怕光,怕有人路过,怕他们发现,这里原来还有一个人。夕阳总是带给人落寞,这时候点上一支烟,在朦胧里被时间抛下。楼下的人家该叫唤他家孩子吃饭了,马路上人来车往,热闹的很。
哼哼小歌,差不多天空已经黑暗了。我把藤椅拉回在书桌下面,随便对付几口饭,眼泪就掉下来。每天每夜,都是这样一个荒诞的场景,幸得没有生命目睹。我哭的是什么,我不清楚,不是孤独,不是年轻,也不是夜来了。我喜欢黑夜,就像我喜欢这把藤椅一样,藤椅是十年前,我在社区志愿者活动里得到的。
一晃十年了,那会我还和家人同居,我还小。我满心欢喜去参加志愿者活动,因为老师说要做一个善良的热情的人。我在晚饭和父母说了。父亲吸了两口烟就回客厅看电视了,留下一句别惹事。母亲说,父亲工作不顺利,没关系的,他们都会支持我。于是我去了,我是年纪最小的,十四岁。社区阿姨让我去督导行人过马路,大巴车把我送到了城郊的国道边上。车很多,人很少,阿姨说看我年纪小,分了个轻松的活给我,时间一到就接我回家。我说谢谢,给远去的车鞠了个躬。
天特别蓝,白云很少,也不热,一个温良的白天。工作却并不顺利,一个高大强壮的男人想直接过马路,我说为了安全,他说他一直是这样,不会有事。我急了,想拉住他,他骂我不识好歹,瞪着我。我松开手,退了几步,他边走边用恶毒的言语攻击我。货车很多,他走到马路中间时,都是货车嗡嗡的喇叭声,我头晕目眩。十四岁的我对于世间大大小小的规矩法则都抱有崇高的敬畏,好像我一违规就会成为最悲惨的反面典例,例如车轮下的冤魂,我不敢踏上振动的马路,也为不听劝阻的行人揪住了心。
日落山头,我被接回了家。本是兴冲冲打开门想宣告自己这奉献的一天,“死哪里去玩了,在外面逃了一天!”父亲怒目圆睁走来给我个耳光。我愣在门口,透过窗户见到了残缺的落日在呻吟。
直到老藤椅搬进家门,我也一直没同父亲讲过话。母亲的白发也缝不住父子间的隔阂。
收回思绪,我才发觉已抽空了一盒香烟。起身去楼下买。九点出头的街边依然是一排排的摊贩,小吃摊的油锅毕毕剥剥的响着,站旁边时感觉世界是永动的蒸汽机摇摇晃晃被人推着不停歇。实则不然,走过了路口灯火通明处,忽然就安静下来。看着漆黑的巷弄,眼前有一个杂货铺的幻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