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哥!”
一个圆滚滚的胖子坐在热气腾腾的火锅前,朝着方弃打了个招呼。
走进火锅店的方弃轻叹一声,坐了过去。
眼前的胖子名叫王乐乐,是方弃大学四年的舍友。和方弃的孤僻不同,王乐乐性格开朗,脸上永远挂着笑。
王乐乐在学校时,社交面就很广。加上家里有钱,富二代一个,其他学生也很乐意和他交往。
就是这样的社牛,在学校里关系最好的同学居然是永远坐在后排靠窗、存在感极低的方弃。
在王乐乐看来,那些整天只知道泡妹、打游戏、装逼的无脑男生,以及只知道追星、犯花痴、找高富帅的女生,都远没有方弃特别。
刚入学那会儿,王乐乐财大气粗,请全班所有人吃了披萨,奠基了他在学校的金主地位。要不是他长得不高也不帅,早就被女生狂追了。
而方弃是那天所有人中唯一一个没有动手拿披萨,眼睛看着窗外的人。
王乐乐问他:“你不喜欢披萨吗?要不我给你搞杯可乐?”
方弃把视线拉回,他的回答王乐乐至今难以忘记。
“我说,刚才服务员端来的时候披萨撒了一地,你们有让他换吗?”
王乐乐指着手上的披萨道:“你是说?”
方弃点了点头。
王乐乐顿时脸色发绿,他刚沉浸在别人的美言中,哪有空盯着服务员。
“这三秒钟内捡起来,不会太脏吧?”
话虽如此,他还是把披萨放在了桌上。
未曾想,方弃道:“你的那片好像是最底下的。”
“靠!”
……………
“哈哈哈哈哈......”
王乐乐把毛肚放在火锅里涮着,笑个不停,“然后我就知道,你这人肯定不简单,和一般人不一样。”
方弃夹起一块鸭血,“这么久的事情你还记得。”
王乐乐是方弃少有的朋友,哪怕方弃的心理状态不好,但也知道前者的兄弟情是真心的。
王乐乐道:“那肯定啊!话说你毕业后怎么样,还是写小说吗。”
“嗯,有家固定的出版社在他们的杂志上连载我的小说,钱不多,够养活自己一个人。”方弃把鸭血烫熟放进碗里。
“真好啊,能做自己擅长的事。”
“你呢,坚持不继承你爸的公司吗?”
王乐乐的父亲很有钱,一心期望着独子能继承家业,把王家的资产发扬光大。
奈何王乐乐很厌烦公司,或者说是他爸为他安排好的人生。一门心思想自己找到喜欢的职业,去做想做的事情。
“怎么可能,我是不会做无趣的事的。这段日子我试了好多职业。”
“比如?”
“包租公,无业游民,甩手掌柜。”
“呃。”
王乐乐将碗里的羊肉暴风吸入,心满意足地说道:“爽。”他放下筷子,“说实话我应该上个技校,这样还能有一技之长,而不是像现在什么都不会。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的人生是无趣的,死板的。我爸帮我安排了小学和初中,花大价钱送我进了私立高中,结果我拼死拼活才考了个普通大学。除了拿着我爸的钱潇洒,我完全比不上你们。”他喝了口可乐,“我想反抗,却无奈于没有资本,你说班里的其他同学是会想做喜欢的事,还是过死板的人生。”
方弃没有回答,在他看来王乐乐继承家业是非常不错的选择,慢慢接过他爸的生意,会过的很好。
但往往拥有的不会被珍惜,轻易得到的不会被看重,初始点在山顶的人会想看不同的风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