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姜遥的脑海中,有很多问号。
这只触手怪到底是什么东西?
自己眉心怎么会钻出来一把赤红长刀?
金铭这家伙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了?
……
连姜遥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心中所有的恐惧已经消失不见,只留下了肾上腺飙升的快感,二十年来谦逊腼腆的外表之下,隐藏着一颗热血的心。
世界观的破碎没有带给他迷茫,只有对未来的野望。
还不等姜遥开口,只见金铭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了一支晶莹剔透的毛笔,直到现在姜遥才发现,金铭穿的居然是中州大学的校服外套……
他身穿黑白相间的运动版校服,看起来就是一名再普通不过的大学生,很难想象他就是刚刚那位金光闪闪,一招轰杀触手怪的王者。
“这支笔想必你印象非常深刻。“金铭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抱着哈士奇的姜遥道。
“我们之所以会产生这些奇怪的变化,应该都和这支笔有所关联。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这手虚空造物的能力,就是在晕倒那天觉醒的。“
金铭把自己的能力简单的归结于虚空造物,其实还是对姜遥有所隐瞒。
那一天他并不是觉醒了能力这么简单。
而是沉睡在他体内另一个人的记忆。
苏醒了。
在这几天里,金铭的脑子里仿佛过电影一般,经历了另一个男人诸般荣光加身的一生。
有年幼时苦练诸般武艺的艰辛,有与挚友共斩魔兽的光辉,有加冕为王的荣耀,也有直面诸神的傲然。
那个男人生活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是苏美尔人的暴君,是乌鲁克的王。后人用楔形文字在十二块泥板上写下了英雄史诗,传颂着他的威名。
人们称他为英雄王吉尔伽美什/Gilgesh!
……
姜遥盯着金铭手中的笔看了很久,他发现如今毛笔的笔锋处已经没有当时隐约看到的金色液体了。
经过一番交谈,姜遥得知毛笔是突然出现在金铭的道具堆里的,看起来也只是一支卖相不错的普通毛笔。
但两人之所以产生诸多变化,都和这支毛笔有关。
而最近金铭之所以早出晚归,就是在不停实验自己的能力,并有意识的做出一些锻炼,今晚之所以穿着校服出来就是因为夜跑。
合着你夜跑跑十多公里???
姜遥心下暗暗吐槽,以前的金铭跑个八百都费劲,如今从学校到火车站这十公里跑下来似乎已经不是什么难事。
想想最近自己身体发生的一些奇异变化,他也释然了。
或许大家都被强化了身体也说不定,只是我的能力比较渣?
姜遥已经隐隐感到世界并不是那么简单,自己和金铭的变化也必然不仅仅和毛笔有所关联。
或许也与那金色液体有关?
很可能毛笔只是介质,金色液体才是改变的实质。两人之所以强化程度不同,与金色液体的多寡有关。
不然没道理你Cs吉尔伽美什就变金闪闪,我把毛笔放到海报上就眉心里进一把妖刀吧!
姜遥心下闪过数个猜测,但也没有明说。
“那触手怪和这只傻狗又是什么情况?“
“或许被强化的不止你我呢,甚至是花花草草也说不定。这只触手怪,我也是第一次见。“说道这里他冷笑一声。
“只是没想到这么弱。“
姜遥对他的说辞自是不信的,就金闪闪斩杀触手怪的那套流畅操作,怎么可能会是第一次和这些怪物动手?
就算是爽文主角,一开始也不可能把杀人抛尸扬骨灰这套业务熟练到毫无波澜,熟练到面无表情。
“我说。”金铭挑挑眉“现在已经十点半了哦。”
嗯???
我的火车要开了!
姜遥右手握拳左手做掌向金铭抱拳道。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金大侠,咱们后会有期!”
说完转头飞快地向着火车站跑去。
金铭淡淡一笑低声道
“山水有相逢,姜遥咱们很快就能再见了。“
还好姜遥现在体能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一路狂奔总算赶上了自己的火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