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节 南方有权力独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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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表首先出了一论调,就是美各州有利加入者脱离邦,他为联邦权力来各州相之间的约,各有权在侵犯时止这一约。

方代表论调,美国已产生过数次争,大量律专家行过辩,国会行过讨,最后没有定。但在林会议,可没激辩的方,各代表对国宪法不感兴,只有国基于国的观为北方行了一程度的护,但基于无判断北一定损了南方利益这点上。为在战,林肯没有明表示要奴。

南方代绕过了一话题,他甩出一大堆料,有穿着北军服的軍在大笑纵火的片,有南方的场里赶的北方人的照,有流失所难的照片,有死于头的孩的照片。

理性辩论很就变成感性的诉,法问题变了道德题。

方代表为,在方对南的侵害经变成实的情下,还论他们前是否犯了南利益问,已经有什么要了。

而且他拿出了国宪法十修正:没有宪法赋联邦的利,或并未由法禁止予各州权利,各州及人民自保留。

他提出,宪法中没有明规定各没有脱的权力,因此当就享有离的自

代表又示,美联邦是州的共契约,此也只在所有同意的况下,州才有能独立。

南方府反对,因为这味着独是不可的。因要美国有州都意,根不可能。就算让巴等地,也变成票的州,数量也远不够。不管是照三分二原则,还是一否决权则,都可能独

州的依是加入邦损害南方利,北方自然可说南方离联邦害了北州的利

这种原投票的,南方对不可独立,以南方表严词绝。

惜柏林议他们是观察,他们会议进没有任影响,斯麦老巨猾,立刻对国人的点给予支持,法国人感到意。俾斯建议,柏林会集体向国联邦出建议,在美国内,以为单位,对南方立进行次公投。只要有分之二上的州众赞成南方独,则美应该接南方独

折衷的案得到通过,斯麦以林会议名义,美国公提出了议。

肯拒绝虑这个案,这是俾斯想要的果,也俾斯麦奸巨猾地方。

俾斯麦准了林不可能受这个案,因林肯一坚持的点是,方不是个独立家,不有国家位,南是叛乱。那么林接受公,就意着对自之前原的否认,否则自的观点,对政治来说其也不算么。最键的是,林肯不冒这个。因为时的美,如果行全民投的话,是真有能让南独立出的。

先是南各州,北军对方境内造了大毁灭的况下,方州绝可能支统一,后是北,战争最普通民众生困难,州财政力巨大,税收增,而且要承担兵役的务,如是一个族国家,像德国种国家,还可以民族主情绪来召民族出牺牲,可美国一个移国家,可能达一致,此连北民众如公投的,都可巴不得方独立去,让们恢复前的生。这种况下,肯断不冒险公

俾斯麦准了林必然拒,可柏会议的理齐全,美国联条例是个各州署的共协议,州同意情况下,法律上有绝对由中止议的。果美国绝了,就让美联邦处不利的律处境。欧洲化中的律观念强,给众一个方联邦背法律神的名,在这大革命代,大都信奉主精神时代,方联邦刻就失了舆论持。

其是法都对这一项抱良好感的美国生了失,发现国并不以三权立原则理国内务的政,而是个恃强弱的暴政权。

在美国邦拒绝后,欧舆论立将南北争的视看向了律层面,形势对方越来不利,之后俾麦却没顺势继行动,续给美施压。

俾斯麦在等,等中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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