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昏地暗,傍晚让千万火光烧成了白昼,晚空上,无数箭矢“簌簌”地劲响,悠远的号角声,在四方飘荡。
城下,骑兵、兵车冲出了突厥步兵的防线,跟骁勇健悍的突厥骑兵开始交锋。
突厥人世代以放牧为生,男儿个个善骑射,彪悍健朗,能征善战,连女子都格外硬朗,不似中原、江南小女子,娇美如水,弱不禁风。且突厥战马品种优良,比之大周战马彪悍许多,单纯的骑兵交锋,大周很难占到便宜。
不过,大周强在装备精良的轻甲、重甲兵,以及极为重要的兵车,正因有这些存在,大周才能保证跟突厥骑兵的对阵中不落下风。
而今,突厥骑兵列开阵仗,要跟大周骑兵、兵车正面抗衡,也是不多见的。
兵车杀伤力足够强劲,可灵活不足,真正交战,胜负着实难料。
作为步兵,秦渊负责阻止突厥步兵攻城。他带领着一队十人,在唐休璟指挥下列开阵型,准备迎敌。
这场突如其来的战争使他有些莫名的兴奋,之前种种不悦,皆被抛诸脑后,驰骋疆场,抛洒热血,才是他目前所最渴望。
“中营,正面冲锋,前营后营从两侧夹击。”三营已全部出战,唐休璟命令道。
呜呜……
号声、鼓声震天塞地,隶属于前营的秦渊,带领着属下九人,朝突厥阵营中冲杀过去。
虽然属下都是老兵油子,作战经验丰富,且身手不弱,但既然唐休璟将他们交予自己管制,就绝不能让任何一人出现差错。因此,他且冲且观察,将九人牢牢锁定在视线之内。
果然不愧是老兵,平时看上去个个油腔滑调,不正经,真正进了战场,就是不要命的杀器,九个人奔跑的速度很快就超过了秦渊,跟突厥兵交起手来。
距离秦渊不远的三名属下,对于战争与死亡显然是看得很淡,哪里敌军集中,就往哪里冲杀。不过,这三人武艺不错,很快就杀出了一条血路,顷刻间,便有六七个突厥兵倒在了他们的刀下。
空气中弥漫着鲜血的味道,在烟火的熏灼下,呛人口鼻。秦渊不适应这种味道,被呛得不轻,而且在敌军的强冲之下,属下们瞬间便离开了自己的视线。
秦渊紧握长枪,枪尖在冷风中发着尖锐的嘶鸣,三面五六个突厥兵围了上来,朝他砍了上去。
战争意味着流血、杀戮和死亡,这点儿秦渊再清楚不过,所以尽管初上战场,但他很快就找到了战争节奏,心理上也做好了完全的准备。
“杀!”秦渊高呼一声,两臂高举,抡开了长枪,枪尖似一条游弋的苍龙,速度极快,所到之处,见血封喉,那几名突厥兵还没来得及反应,便被枪尖割开了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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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杀声潮涌不绝,突厥兵骁勇有余,智谋不足,而大将军唐休璟极善用兵,谙熟排兵布阵之道,在他部署下,突厥军马上就陷入了阵型当中,无法找到突破口。潮水般浩浩荡荡的敌军,也被分割成了十几部分,在不断变换的阵型当中,陷入苦战。
而秦渊酣战正欢,脸上溅满了敌军的鲜血,血丝一直浸入到了灵魂当中,将他那颗充满战意的心彻底度化。这颗心蒙受了鲜血的洗礼,再也不那么稚嫩了。
对于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来讲,战争或许是最好的瞬间成长的方式。见惯了流血与死亡,心灵就会变得无比坚韧,这比多年的经史教化、圣人培育,更加顶用。
经过小半个时辰的厮杀,鲜血浸透了秦渊的战衣,他已数不清斩杀了多少敌兵头颅,无边的杀意笼罩了他的心智。
而突厥军在大周军队的顽强抵抗之下,莫说攻城,根本就没有一个人能靠近城根。
“不对,突厥军队好像没有立刻攻城的样子,照理说,乌质勒和娑葛兵强马壮,又引开了轻重甲兵和兵车,即便攻城不下,也总不至于连城墙都不能靠近半步吧?”秦渊心里纳闷,望着远处荡起滚滚烟尘的骑兵,不由得心生诧异。
城楼上,唐休璟居高临下,观察着战场的形势,一面运筹帷幄,在他的指挥下,突厥军队好几次强攻都被阻绝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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