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钟锦,1983年毕业于华盛顿的一所大学,毕业后来到纽约的一家报社工作,闲时会发表几篇数理化的文章,获得一些稿费,而在1986年9月15号这一天,我与我记者生涯中的贵人相识了。
早上6点多,天还没亮我就打车离开了布鲁克林区,去往皇后区。原因是在今天凌晨大约4点时,皇后区4B号街发生了纵火案,我必须抢在其他记者去拍摄之前到达。
在离案发地四十多米外的十字口被警察封锁,我不得不下车,奔跑之余,不小心撞到了一名正站在街边拘偻着身子的老先生。
老先生愤恨的驻着拐杖对我说:“嘿!我可看得出来你这人是亚裔的杂种,注意点!”
我只能对他道歉:“不好意思,绅士先生。”
我到了现场,火已经被赶来的消防队伍扑灭,发生纵火案的是一家烧烤店,周围连接着其他公寓,但好在其他的楼房只是受到了轻微的被火瞟过的痕迹,但发生火灾的烧烤店看起来就更加渗人了,里面只剩下火焰留下过的痕迹,大体的才能认出来,这是一家烧烤店。
据警察统计,大概死亡了4人,重伤7人,都是烧烤店的工作人员。我想进一步的去调查,但是巡警拦住了我,他严厉的说:“你是想去见上帝吗?里面还有潜在的安全隐患,警方还未完全排除。”
我退出了人群,打算先去洗照片,但我的目光很快便被站在人群边上的一名很奇特的先生吸引,他大概30多岁,长着一张神似猎鹰的脸,有些浓密的眉毛,眉下的那双蓝色眼睛像是能捕捉一切动静,将人心看穿一般。他穿着一件黑色大衣,深蓝色的衬衣搭配红色白条纹的领带,黑色的长裤和皮鞋,头上戴着一顶三角帽。
我看见他偷偷的绕到了街区一边的小巷,小巷通往的正是烧烤店背面。他的看了看周围,我不知为何竟伪装起来,假装在看案发现场,眼睛瞟了瞟小巷口,发现他已经不见了,看见此番情景,我的好奇心实在被勾起来了,我也趁着警察和人群不注意钻进了小巷。
也许是因为时间过早的缘故,小巷里面十分的昏暗,我慢慢的行走着,眼前那道黑色身影变得模糊起来,然后直接消失了。我慢慢的走了过去,突然一双强有力的手臂勒住我的脖子,我的脸涨得通红,感到无法呼吸。
我的背后传来一道冰冷而严厉的声音:“你是谁!为什么跟踪我?”我的大脑极度缺氧,根本回答不了他的问题。他松开了勒住我脖子的手,我大口的喘息着,瘫倒在地上。
那道声音又突然说:“你是记者?”
我喘了好一会儿气,眼前变得清晰起来,我看见我跟踪的那位先生蹲在我面前,正严厉的看着我。
他又问了一遍:“你是记者?”
我点了点头,说:“我看见你行踪诡异,就跟进来了!”他摇摇头,自言自语的说着一连串的话:“柯特朗!带着警告的信件?这些影响了我的大脑,以至于我竟然没有隐藏好自己进来的踪迹!”
我自然是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我慢慢的站起身,想离开。他却突然叫住我,说:“喂!你跟踪进来了,现在却想走?是吗?你叫什么名字?”
“史蒂斯.钟。”我说出了我自取的外国名。
“好吧好吧”,他郑重的对我说:“我叫斯特福.柯瑞迪斯,是一名侦探,你可能没听说过我,但我并不在意。听着,你应该知道我正在去的是发生纵火案烧烤的后门吧?我前去是去调查一些事情的,我允许你跟我一起前去,我相信你会感兴趣,好,我现在给你机会选择,去还是留?你考虑好了就点点头。”
我点了点头,说:“我有兴趣跟你一同去调查!”我之所以说这番话,不仅是因为我是一个记者,而且我还是一个有着严重好奇心的人。
“跟我来。”斯特福从地上站起身来说。
随后我便跟着他来到了一扇橙色的铁门前,他拿出一把钥匙将铁门打开,并从衣服包里拿出了手电筒,我跟着他走进去,里面明显比外面昏暗的多,但有手电筒照着,也算看得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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