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是最美的邂逅。最美的邂逅也是遇见爱情的时候。
前几天有考了一次试,我的成绩稳步前进,已是班级第九名。可能是老师慢慢喜欢上进的我了,把个子稍高的我排在了?正数中间第三排过道边上。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我的同桌竟是高雪芹,一个前世我第一次给写情书的人。努力学习初步改变了本来从没发生过的事情,没有和她同桌过。
她的个子不高,身材也是娇小玲珑的那种过耳的短发,左边夹上一个发夹,长得算是漂亮,且挺喜欢笑的一个人。第一次说话是放学时她的自行车链子掉了,她的同伴陶玲从后面叫住我:张中军,你会不会上车链子,帮忙上一下。我说:我看看,蹲下来帮她上好后,她说,谢谢你了。我说,没事。陶玲说那你先走吧,然后我就先走了。这件事已经发生在我重新回来之前。记得是过了两周后给她写的“情书”,至于这一次还会不会……
她的成绩算是中等,偶尔也会问我一些问题。而我则是偶尔跟她说几个小笑话,小故事,相处的还算愉快。大概是什么定律?每一个长得漂亮的人身边几乎都有一个衬托她的人。陶玲是一个挺胖的人,肤色也稍黑一些,比高雪芹高一些。如果她不是留了一个辫子,而是类似男生短发,远远看去你会给她“健壮”的评价。我的第一次情书就是她帮忙给高雪芹的,当然她也不是好心,而是带着一种看笑话似的帮我给她的。我大概记得我写的情书里的意思,说实话挺“脑残”的,所以就不叙说了。也大概记得她回我的是她还小,没想过这样的事,你是一个很好的人,我们以后可以做朋友这样的话。后来也确实是成为了“朋友”,不太亲近,也不远离,没有无话不说,也比一般同学交流多些的朋友。
其实后来我自己也明白,可能是我对异性“好奇”地比较早,不是“单纯”的喜欢。她是我第一次写情书的人,但却不是我内心里觉得,承认的青春期“喜欢”的第一个人。而是初二下半学期的那个她,王玉秋。所以我不会再给高雪芹写“情书”了,比普通同学多些关注,和关心就好,主要是成绩方面。也不会把她当做妹妹什么的,总感觉怪怪的,有些惭愧的感觉。可能是因为以前对她有过“不好”的念头吧……
如果说青春是一首诗,那么我对她应该是一种对异性的朦胧的误会吧。再次的相逢即是一种美好的,青春的邂逅,也是对青春的再一次弥补。每个人的青春都只有一次,如果可以请放肆。每个人的青春都不可能再重新来过,如果有遗憾,那也应该是一种美。
很幸运再一次经历青春,很幸运一切的美好都还在。有人说青春就是用来挥霍的,对别人来说,好像是的。不过对于我而言青春是需要享受,感恩,和赞美的。心中也仿佛有一个声音告诉我,美好青春不可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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