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市中心有一家日料店,是我很喜欢的,我来到这里那么久也只是来市中心吃日料的,其他的地方没有时间去转悠。
有的时候独自一人我会觉得孤独,但是也未尝是一种乐趣。我喜欢在人山人海的地方散步,如果能和陌生人聊上两句天就是最好的了。人都是孤独的,没有人可以让自己的身边永远都有人陪,我想,至少在这个时代这个年纪是没有的,父母会比我们早去,结婚了也可以随时离婚,妻子丈夫也会出轨,可能自己孩子也许是长久的陪伴。我不是一个善于揣测别人内心的人,也不是一个合格的结婚对象,所以在曾经,现在,未来,不是我渣别人就是别人渣我,小涵一定会老老实实的吗?我想不见得,也许不是现在出轨,也有可能以后出轨,毕竟可能我是这样的人,所以也会把别人想的很坏?但的确在小涵之前谈过的女朋友十有八九都把我绿了,一个吸渣体质的人最后被玩弄多了也会变得对感情持无所谓的态度,也许世界上的渣男渣女并不多,但这就像个传染病一样在扩散,从宗教信仰的丢失到现在西方文化的入侵,每一天我都在接受新的事物,每一天看到的报纸文章微博都在刷新我的三观,在这么一个混乱的时代,什么样的人都会有,但大家都不算太糟糕。
在美国时的我也不是太糟糕,而如今2021年回到中国的我就像一个酷爱玩弄女孩感情的心理变态,再伤人的女孩我也不会觉得伤人了,是魔女因子的作用?还是说被那个叫宁梦芊的女孩伤的透彻?比起我现在经历的女巫猎人,或者是小涵的离开,宁梦芊对我的伤害才是最大的,但我从来不怪她,因为不是她的错,我想错的是我。
我欣赏着落叶飘零在地上,泛黄的叶梢变得些许残破,钟声响起,钟表停在了正午十二点,我坐在市中心公园的座椅上看小松鼠爬上那颗槐树。小镇一切都很安静,市中心也是如此,没有几个行人走动,好像是世界静止住了一般,只有悠长沉闷的钟声长鸣。这个城市没有高大的建筑没有行色匆匆的行人,那时的我并不喜欢,但现在想想,我后悔没有珍惜在那里的时时刻刻,我想也许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现在变得越来越不喜欢浮躁与喧嚣了,那时候的我如果没有在那天去市中心,如果没有去那个女巫店,也许死的就是我了。
我转头看见旁边有一家和古董店一样的小铺子,听朋友说过在市中心有一家古董店很不错,与其说是古董店不如说是二手店,那里有被诅咒的娃娃,有情人送给他的戒指,有曾记记录美好的日记本,但很可惜我进去才发现并不是那家古董店,而是一个女巫店。
我开始并不知道女巫的单词怎么拼写,只是会读会听罢了,这也是留学生的通病,我没认出来写在女巫店商铺上面醒目的单词“巫师用品”。只是进到里面的时候,一个浑厚的声音向我打招呼:“欢迎来到女巫店。”我转头看见的是一个涂着黑色眼影的中年男子,也不能说是中年,看起来至少有五十岁了,有很多的皱纹,但是身体健壮的很,胡子头发都是黑棕色的,只有一缕白发从额头处垂下,我想他也许是在角色扮演,扮演巫师,为了自己的店做宣传。
“想买什么?”女巫店的老板问到,我四处张望迷茫的转了转,看见了一些袍子和巫师帽,就像是‘哈利波特’的特色玩具店一般。我没有在意,只是笑嘻嘻的用不标准的英语向老板打招呼问:“有什么特色的东西吗?你们这里卖的比较多的。”
老板看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他碧蓝色的眼珠似乎能看穿我的一切一般,随后他慢慢起身,向我走过来说道:“有适合你的东西,很适合你。”
我跟着他走到了店里一处不起眼的小门里,里面有很多书籍和一些名字拼写很长的草药。他拿起一本书问我:“你需要这个吗?很有意思。”
我看着书慢慢的接过书本,但他却又突然把书紧握在手里,向他胸前猛然靠拢在我耳边说:“这很危险,因为里面记载的是真的魔法。”我礼貌性的笑了笑,接过书就翻面看价格,不看没事,这一看可把我吓坏了,书面上的价格写着六十刀,折合人民币得四百多块钱,美国的书本一向很贵,就比如我的课本,一本就要四十刀,但我们一般都是租借的,不会真的去买,没想到这种乱写的儿童读物也得这么贵。我把书放下点头示意说:“我不用这种书,哈哈,我就是随便转转,也许有别的好玩的。”老板又把书塞回了我的手里:“嘘。”他的样子就像是《加勒比海盗》里的船长一般,他笑着说:“便宜一点怎么样,五十刀。”
我觉得还是太贵了,回答:“我真的不需要,谢谢。”转头便要离开。
老板却穷追不舍的又跑我面前把书塞给我说:“可以租借,一天一刀,附赠一本小镇的女巫传记。”
我听傻了,我当时真觉得我是个砍价天才,但是有点让我疑惑的是这种没开封的新书租借给我一天一刀,再直接送我一本书,但是我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这种天大的好事我能不要?我承认我是个贪小便宜的人,我接过书走到了收银台,美国基本没有手机支付,连刷卡都不是所有地方都有的,包括这个女巫店,但是纽约洛杉矶这种大城市还是普遍都可以刷卡的,有时候我真觉得自己是不是穿越时空来到六十年代的美国留学了,且不说这小镇全是古建筑和这种奇奇怪怪的女巫店古董店,就说这大街上,跑的全是老爷车和马车。
马车是小镇旅游业的一大项目,但老爷车就离谱了,听光光说美国的汽车和房子一样,都是传家宝,只要不坏不卖,就能一直用,也没有年检之类的东西。
我用现金付完钱,小心翼翼的接过书怕把这本租借来的书弄坏,老板拍拍我的肩膀递给我一本封面纯黑没有名字的书,我打开书翻了翻,那墨水那字迹就像是刚刚新写上去的,就如同《魔鬼圣经》一般,在一秒写完了全书,基本每一页上都有上一页墨水的印记残留。
我很难为情的向老板说了句谢谢,他和蔼的向我笑了笑,那笑容一点也不像巫师,就像是会给我礼物的圣诞老人一般。
我拿着书打车回到了宿舍,用手机的翻译软件一页页的扫描翻译,那本租借的书叫《法典》上面记载的就是一些草药配方和巫蛊之术,就像《本草纲目》一般,但是不一样的是,这上面不止有救人的方法,还有杀人的方法,但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一挥魔杖就能施展咒语,而是记载着类似仪式作法的巫术。
上面有写怎么画五星阵法,要一笔画完,画的顺序也要和书上的一致,再用裹尸布和其他东西一起用犀牛汤来煮,再加入一个人的头发,熬完之后把汤倒在阵法上,就可以让那根头发的主人精神萎靡。
我心想。这都什么玩意。犀牛汤你让我从哪里搞?你如果能搞来个犀牛汤根本不用做法,以你的人脉和能力已经可以让仇家日夜失眠精神萎靡了吧。但没准阿枫会感兴趣这种东西,不如一会拿给他看看,但我突然意识到,为什么自己第一时间会想到他,难道自己真把他当好朋友了?先不说他神神叨叨是不是真的,如果他真是个法师,那我也得远离啊,如果他就是个中二病,那我更得远离了,以免我和他玩,别人会对我指手画脚的。
我又打开了那本没有名字的书,小镇的女巫传说,但这一次我是真的看入神了,上面写着….
一切源于1868年,新奥尔搬来了五口人,打破了小镇原本的寂静。这个小镇不常下雪,距离上一次下雪已经有二十一年了,但在他们来的那一天下雪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她叫琳达(Lind),没人知道他们靠什么生计,那些人基本不会走出他们的房子(SrrelWeedHse),这栋房子在经历了南北战争,瘟疫,和海啸后依然坚挺,但这里是著名的鬼屋,很多人死在里面,可因为便宜,这五口人便低价收购了屋子。直到有一天琳达偷偷出门外出,她早听说了在小镇有一条繁华的商业街-河流大街。她想出去看看,这小镇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向往,这是她搬来三个月的第一次外出,琳达所到之处都在吸引着所有绅士的目光,有人向她鞠躬,有人向她致礼,但有一个男子,他是小镇的地主儿子,叫做哈罗德(Hrld),所有的女孩都会喜欢他,毕竟因为财大势大。他的目光在琳达身上无法移开,琳达走到哪里,他就偷偷的跟到哪里。在新奥尔良时,琳达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什么也不懂,三年的跋涉让她脸上有些许的风霜,但也无法盖住十六岁琳达漂亮的脸蛋。有一家糖果店坐落在河道大街,总是外出买东西的姨母曾告诉过她,这里有各种各样从来没见过的怪异形状糖果,各种味道,各种颜色,它已经在这条大街一百年了。琳达眼睛左右张望想在大街上找到那个糖果店,猛地撞到一人,她姨太太,那是一个英俊的少年,黄色的头发和碧蓝的眼睛,在他身边跟着一个有趣的中国小孩,小孩扎着鞭子,眼睛直直的看着琳达,琳达向小男孩笑了笑,因为她今天已经被看习惯了,大家都是用这种眼神看着琳达,也许是因为她的确长得过于出色,也许说不上原因,琳达给人打感觉与气质就会不自觉的吸引到所有男性。
男子叫艾利克斯(Alex)他二十出头的样子,风度翩翩,两人互相介绍后,艾利克斯便要带着琳达到处逛逛,这时哈罗德也跑到了琳达旁边,鞠躬,伸手,自我介绍,邀请琳达一同出游,还说如果琳达愿意,那么明天就会把迎娶琳达的信笺送到他们家里。但却被琳达婉拒了,她似乎对那个长的漂亮的金发青年和他身边的中国仆人更感兴趣。哈罗德微微一笑,满脸尴尬,他转头露出气愤的表情,他心想可能这个琳达刚刚来这个小镇,不知道他是怎样一号人物吧。但有一天,会娶了她。
之后的每一天,琳达都会在白天偷偷溜出来去找艾利克斯,慢慢的他们便熟识了,艾利克斯是当地一个潦倒画师的儿子,他们一家人住在远离市中心的野林小道(WilddSt)可每次琳达似乎都不嫌远,都可以很准时的到他们家附近的林子里见面,那个中国小孩琳达也很是喜欢,也许因为新奇,也许因为小孩子很有趣。他一句话不说,每次都在给艾利克斯拿东西,生火,做饭,可当琳达和那个孩子对视时,他总会害羞的把头低下,这让琳达觉得比在林子里与艾利克斯打闹接吻闲聊要更有意思。但这一切都被哈罗德的请柬打破了。
为什么琳达不在家,她去哪里了?哈罗德疑惑的看向琳达表哥,比尔。
我想,她可能出去了,比尔笑着说。
那琳达的母亲呢,她在哪里?哈罗德疑惑的问道。“她在睡觉。”比尔脱口而出,但突然发现自己说的好像不太对,立马捂住嘴又说道他们家都会有午睡的习惯。
第二日,哈罗德在早晨来到了琳达家,但琳达还是不在,比尔说这次又来的太早,他们都还没起床。哈罗德若有所思的看着比尔:“只有女巫才会白天睡觉,你白天不睡觉,因为你是巫师,男巫师白天不会睡觉,和正常人的作息是一样的晚上睡觉,对吗。”
比尔尴尬一笑,让哈罗德不要再开玩笑了,说自己的妹妹已经心有所属,对那个画匠的儿子。
第三日,趁着傍晚哈罗德就溜到了琳达家旁边,躲在树后偷偷的观察着这家人的一举一动。他看见了在清晨琳达一个人偷偷溜出了房门,他跟在琳达身后,这个单纯的小女孩没有察觉,还在自顾自的往前走,走到没有人的小巷子里,琳达带上黑色披风和黑色的帽子,身体慢慢的悬浮了起来,哈罗德捂住自己的嘴,让自己尽量不要发出声音,但他已经被眼前的这一切吓坏了。
是女巫,原来真的是女巫。
他偷走了旁边农场主的马车,一路跟着飞翔的琳达,来到了那个小树林,看见了琳达与艾利克斯的调情,看见了他们的甜蜜,哈罗德气急败坏的驾着马车跑回了家,让仆人去找附近小镇的女巫猎人。
到了天色要黑的时候,琳达想带着艾利克斯回到自己的家里看看,艾利克斯和那个中国男孩进到了家,琳达的母亲,还有她的姨母虽然露出了难堪的表情,但还是热情的迎接了艾利克斯,可琳达母亲的朋友,凯瑟琳(Ctherine)却把琳达叫回楼上的屋子里,训斥了一番,不光琳达自己偷偷溜出去她们不知道,就连艾利克斯这个人的存在她们都不知道。
艾利克斯和小男孩张着嘴惊讶的看着这富丽堂皇的大房子,琳达的母亲和姨母拉着两个人坐到了餐桌上,比尔端着丰盛的饭菜走了出来,放到了他们面前。那个中国小男孩捋了捋辫子,向艾利克斯说道,主人我不适合享用那么丰盛的晚餐,我可以出去买个面包吃。但艾利克斯从来不把这个小男孩当做仆人,只是把他当成了弟弟,执意让小男孩留下一起享用。
男孩思考了一会说自己还是想吃一点面包配着这些丰盛的烤肉与海鲜。没等艾利克斯说完,小男孩便向琳达的母亲和姨母打了个招呼便出去了,他一个人在黑夜里走着,走到了远处亮着火光的地方,他慢慢抬头,没看见繁华的夜市,没有面包,只有一群人拿着火把和锄头,站在最前面的人慢慢拎起拿在手上的头颅,那是艾利克斯的父亲,那个老画匠。小男孩愣了一下,转身就往回跑,一边跑一边大喊示意艾利克斯赶快离开那里,跑出这个小镇。但他的辫子却被人揪住摔倒在地上,身体被黑衣男子踩住,小男孩挣扎的问到他们是什么人,那人蹲下在他耳边说道,记住,杀掉女巫和男巫的英雄,他的名字叫哈罗德。
人们把房子团团围住,琳达的母亲一巴掌重重的抽在了琳达的脸上,艾利克斯似乎知道了怎么回事,但他还是问了,琳达她们承认了,自己是女巫,而比尔是一个巫师。新奥尔良的巫师与女巫全部被烧死,只有他们一家人带着凯瑟琳跑了出来。艾利克斯没有再多问什么,只是拉住了琳达的手。
琳达的母亲将琳达与艾利克斯还有比尔推到后门,让他们快点跑,自己可以应对,三人思考了片刻,琳达哭着向母亲道别。
琳达的母亲和姨母还有凯瑟琳走出了房门,好多的女巫猎人,凯瑟琳看向其中一个女巫猎人“太久不见了,没想到你从奥尔良一路追我们到这里。”
“你身上魔女因子的味道太浓了,根本不需要猎犬,就能找到个大概,还要多亏哈罗德,不然找你可能要找个两三年了。”老猎人举着火把说道。
艾利克斯带着比尔和琳达跑到河边,他们要怎么才能过河,没有魔女斗篷,是没有办法飞起来的,女巫是无法沾染河水的。
比尔犹豫了一下,趁他们还没追过来,自己可以折返冒险去拿女巫斗篷,他犹豫再三,向着另外一条路跑去,他要返回女巫之家拿魔女斗篷。当他回到了家门口,却看见了三个已经被烧焦致不成人形的尸体。比尔跪在地上,大声嚎叫起来,突然,远处传来了琳达的叫声,虽然隔得很远,很微弱,但他能听出是他的表妹,琳达。
他回家拿上魔女斗篷,披上后向河边飞了过去,到了河边,看见了琳达和艾利克斯都被绑到了十字架上,村民们正在他们脚下放着木堆,琳达大哭,她不会什么魔法,也从没学过害人的巫术,艾利克斯也是无辜者,为什么要烧死他们?
女巫猎人嗅到了琳达身上的气味,摇摇头,琳达的魔女气息真的太强了,可能是百年一见的女巫,幸好她母亲从小就没让琳达学习过魔法,不然也许现在死的就是这些女巫猎人了,琳达抬头似乎看见了比尔,她向比尔摇了摇头,比尔攥紧了拳头,琳达用口型向比尔轻声说了句,快跑。
比尔不傻,他知道自己救不了琳达,至少现在的自己不能,但如果自己活着,也许…..
天渐渐亮了,女巫猎人把琳达的骨灰放进了小盒子里,他说其他女巫可以烧死,但是琳达的魔女因子太强了,一旦这个盒子被打开,琳达就会带着记忆在这小镇轮回,所以要把这装着骨灰的盒子送到大洋彼岸。
他看着那个扎着鞭子的中国小男孩,将小男孩的手划破定下契约,说如果小男孩打开了盒子,男孩就会死,但是现在给他一条可以活下去的路,那么就是带着盒子到达大洋彼岸,永远不要回来。这个契约是假的,因为根本没有打开盒子就会死亡的契约,但这个中国小男孩却与艾利克斯的确是有过契约的,灵魂的契约。在那个年代的西方,所有的仆从都要与主人定下灵魂的契约,不论过了几世,契约也一直存在。
小男孩坐在马车上,手里拿着盒子哭了出来,多么美丽的女孩,就这样消亡了。
他一路奔波到了旧金山,坐上了回到中国的邮轮。
也许五十年,也许一百年,女巫猎人知道琳达一定会回来,但现在,至少是相安无事了。艾利克斯也不会活过来,除非有一天小男孩回到了美国,因为灵魂契约的关系,艾利克斯的灵魂就会逐渐占据小男孩的身体。
看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阿枫说的我的身体在逐渐被侵占,我不会就是当年拿着盒子跑回中国的小男孩吧,但我下意识的摇摇头,这也太扯太巧合了。
小男孩捧着华丽的盒子,抬头眺望渐渐远离的旧金山港口。
1939年,小男孩老去了,他一生没有打开这个盒子,守护着这个盒子,他的一生都在别人的监视之下,有人帮助他保护这个盒子,也有人打着驱逐洋鬼反清复明的旗号来抢盒子的,听说拿到盒子,里面的女恶魔就会听从自己的号令,然而,最后盒子还是被他的儿子缓缓打开了,但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这又是另一段故事了,一场腥风血雨发生在上海的故事。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场梦,十三四岁时在美国发生的那一切,真的是真实的吗?为什么打开了盒子,他却没有事。女巫猎人骗了他,这世界上根本没有打开盒子就会遭遇不幸的契约,但打开了盒子,就意味着琳达的转世开始了,天空之中出现了一轮红月,似乎有一只眼睛在夜幕中张开,这是一场复仇。
打开了,比尔看着天空笑着。
1960年,一个中国小女孩坐上了开往美国的邮轮,她嫁给了远在上海的一个美国商人,船开到了南方的佛罗里达港口。
中国小女孩在黑暗处身体变高,头发变成了蓬松的金发,她缓缓睁开眼睛。
你看见有一个中国的小女孩了吗女士?商人焦急的问着。
琳达缓缓站起身回答,没有,但你可以去甲板上找找看。
她的容貌,她的身体,她的魔力,在回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国后全都拿了回来。
到了港口,比尔已经在那里等她了。
看到这里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所以,如果这个女巫真的在1939年回来了,那她一定杀了很多人吧,跟之前我听说的六十年代女巫之家被焚烧有没有关系呢?阿奇说女巫之家被焚烧后重建改成了我们学校的前身。有时间我不如去找找那个小屋看看吧,诺诺突然发消息给我,问我要不要出来坐一会,我说我要去找一个朋友,她就非要逼着我带我一起去见帅哥,我实在无奈就让她跟着来了,说实话她说要去找帅哥的时候我心里有一丝丝的不舒服,但人家又不是我女朋友,这吃醋的话怎么好意思说出口。
我带着诺诺到了阿枫宿舍,诺诺看见阿枫有一些不好意思,脸都红了,我的确承认阿枫长得挺帅的,但诺诺这见到帅哥就害羞的样子,我怎么没有见到过,我也应该是帅哥吧?我随口问了一句:“你觉得阿枫好看还是我好看?”诺诺拘谨的坐在沙发上说:“都好看。”我还没说话,阿枫就很冷酷的嘟囔着说:“只能选一个呢?”诺诺轻咳了一声:“阿枫好看。”我看看阿枫,他还是一脸的面无表情,诺诺又转头看看我突然说道:“那还是都好看吧都好看,你们俩我都可以。”我听到诺诺说这话,感觉是她脑子烧坏了,手扶着墙疑问的发出一声“啊?都可以是什么意思?”诺诺刚刚还傻乐突然慌张的看向我急忙说道:“你你你,李昊伦最好,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俩都不错。”
越解释越乱,她自己已经把自己绕糊涂了,诺诺摘下自己的黑色鸭舌帽半遮着脸看向我:“我说你最好,行不行。”
我也懒得逗她,就拿出那本《法典》递给了阿枫说道:“别弄坏了,借的,你看看有没有用。”
阿枫拿起书直接翻到了最后一页开始读起来。
“为什么从后往前读?”我疑惑的问到,阿枫点点头说:“不管是咱们的风水,算命,还是这种西方的巫术法咒,最后面的都是最重要的口诀和施法细节,这在书前面是不会提的,这也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法书越来越不灵了,因为后面最重要的信息都被去掉了,但这本还有。”
我和诺诺看着阿枫把书翻来翻去的看,我“啧”了一声问:“你不要翻译软件翻译一下吗?”
阿枫没有搭理我,只是随口接了一句:“能看懂。”
他也许不知道这句话对我的伤害有多大,但我的确感觉从那天开始,我意识到了自己不是学习的这块料。
阿枫给我们翻译着每一段咒语和施法的过程,大多数都很长,而且没用,但有一个比较简短的施法过程就是让一个女孩喝下用女巫骨头熬成的汤汁,再把自己的血抹到其他人的眼睛上一边再念着咒语,那个人的灵魂就会被魔鬼带走,但是谁会傻傻等别人把自己血摸到自己眼睛上,我当时没有太深的印象,但是我没想到诺诺却深深的记住了,还有女巫的骨头,这种东西上哪找去?也许就是骗人的书吧?我一把抢走书说道:“我明天还回去吧,没啥大用,每天还浪费我一美元。”说着便要走出宿舍,但却被阿枫拦住了,他说道:“等等,还没看完,给我看看吧。”我不耐烦的拉起诺诺就往外走:“明天我和诺诺还得出去,早点睡,明天要是想看就自己去市中心的店里借呗。”
说罢,便拉着诺诺出去了,我和诺诺两人往她宿舍走着,夜晚宿舍的灯都关了,但还是有一些白人黑人拿着收音机在楼下蹦迪,真是不嫌尴尬而且还扰民。我把她送到宿舍楼门口的时候才发现一直在拉着她的手,诺诺撇嘴无奈的说:“松开了,你打算吃我豆腐吃多久,我得上去了。”然后她有些不好意思的偷看了我一眼,急忙跑上去了,到了电梯我隔着玻璃看见她又回头望了望我,我向她招招手,诺诺把自己的帽子往下压了压向我做了个“呸”的口型,可能是刚刚一直拉着她的手让她感觉我就是个臭流氓吧,但是我的流氓又不止一次两次了,她应该已经见怪不怪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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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今天终于能睡个好觉了,但是也不知道明天那个叫弗雷的女巫猎人会不会来,我这回一定要定个表早点睡了,但是实际上是又一晚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无奈打开手机照亮着《法典》看了起来,我发现这本《法典》有个好处,就是看着看着就看困了,可以睡得着了。
巫师的血可以救人,狗尾巴草沾牛血可以驱魔,把死人泡盐水里放入凤凰的羽毛可以救活之类的,真是看着看着就看困了,因为全是根本做不到的事情。
还有一些无聊的常识,比如想把人眼睛弄瞎就往他眼睛上倒入石灰,或者把盐放入水里喝会让人恢复体力之类的。也不知道阿枫为什么会对这本书感兴趣。
“但是既然是记载了很多有用又正确的常识,那没准上面的巫术也是真的呢,只是现在这个年代没有凤凰罢了。”我笑着说道,又想了想说:“也是。”把书翻到下一页又看了起来:“你很爱看这本书吗?”我挠挠头又说:“这书很有用,我想我以后用得到…..”
瞬间我冷静了下来,我刚刚在干嘛?自说自话?我在和自己说话?
我在床上呆坐了几秒钟,放下书慢慢躺下,笑了出来:“我是精神分裂了吗,果然被小涵搞得都精神分裂了。”
我已经没有心情再上学了,最近发生的事情的确太多了,再这样下去我会被搞崩溃的吧。
想着想着,便睡着了。
“陈诚。”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说道,我一下子跳了起来。
环顾四周,又看了看旁边的岚岚,他打着呼噜睡得正死,刚刚是谁在说话。
可能是做梦吧,我再次倒下昏头大睡。
第二日,一早我就被闹铃吵醒了,今天不用上课,而且还要和诺诺去自驾游,想想就激动,只是身边带着光光和那个弗雷,我的笑脸瞬间又阴沉了下来。
我起身收拾好,但半天没见诺诺给我发消息,可是作为一个男生一定要沉得住气,不然看起来就像一个天天烦着女孩的舔狗,正好不带诺诺更好,毕竟花海那个的邪门的很。
我给光光发了个信息,但他却说今天要写论文没有时间,给我发了个地址,还怕我不知道那个地方怎么用英语读,特意发了条语音给我说那个地方的英文发音。
我走到楼下,发现在宿舍门口站着弗雷,他向我点头示意了一下,我走过去把手机给他,他看看地图就问到:“你那个朋友不一起吗。”我说:“他发地址了,没事的,到了大概的地方我给你指路。”弗雷没有说话,只是转身就要拉着我走了。
“李昊伦!”诺诺从身后拍了拍我喊道。我一转头轻骂了句脏字。“怎么?看见我惹你烦?”诺诺语气不好的说。
“没有,我还以为你不来了。”我转身边走边说,然后看看诺诺的眼神,其实我挺想让她陪着的,毕竟如果只有我和弗雷,第一我是感觉危险,第二也觉得没意思。
“去哪啊要?”诺诺疑惑的问到,我挠挠头:“花海啊,前天和你说过的。”
弗雷(Frey)转身大声向我说:“别说中文,我听不懂,而且你到底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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