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一个月过去了。任明杰自从那天之后就迷上了篮球。不是因为江逸说楚清梦喜欢篮球打得好的人......好吧,也许有一部分是因为这个。但随着练习的深入,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逐渐变强的感觉,也很享受竞技的刺激。任明杰自第一次打球之后,每天都痴狂地训练。他是个执着的人,读书时一定要做第一名,不然他宁可不读,到了打球时也是如此。任明杰每天清晨起床,去学校之前先做些俯卧撑、深蹲跳之类的锻炼,然后骑车上学。到学校之后再练习半小时运球。每天中午,他都趁着午休到学校的篮球场一个人练投篮,一练就是一中午。下午再骑车回家(为了锻炼体力,任明杰把公车上下学改为骑车,江逸只好跟着一起。回家后,他就打开电脑,看些篮球视频,之后继续锻炼,锻炼一般到十点才结束,通常是爸妈进来把他赶去洗澡。周末的话自不待言,任明杰整天都会泡在球场上练习。爸妈本想责怪他,但看他成绩退步不多也就作罢。
就像江逸那天说的那样,任明杰好像真的有天赋。训练一个星期之后,江逸已经开始打不过任明杰了。“我好像真的发掘了一个天才啊......”江逸这样想着,对任明杰的进步速度甘拜下风,“篮协是不是该发钱请我当个球探?”
一个月之后的某天,同一个露天球场。
“我被过了,协防一下!啧......”一个三十多岁,大概一米八左右的男人喊道。他盯防的这小子很厉害,个头比他稍矮一点,但自己完全防不住他。这小子速度很快,稍不留神就会被一步过,一旦自己被过,他的篮下终结技术还很厉害。如果单单身体素质好、速度快还好说,但这小子还有一手投篮,射程似乎不到三分线,却很准。认真说来,这小子有些动作还略显生涩,似乎打球没有多久。如果真是如此,这天赋可不一般。
“哈哈,厉害啊阿杰,才一个月已经快称霸野球场了。”和他同组的江逸感叹道。
“小伙子不错啊,打球还没多久吧?”那男人擦了擦汗,问。
“一个多月了。”
“很有天分啊,想没想过去参加校队打打比赛?”
任明杰的确很想参赛。从他开始看比赛之后,他发现了一个叫科比的球星。他的进攻技术让人眼花缭乱。任明杰也这一个月来许多技巧都是向科比学习的。因为科比,任明杰立志当一个得分后卫,能够上演狂轰乱炸的得分秀的那种。也因此,江逸给他取了个左手科比的绰号。任明杰想像科比那样在球场上叱咤风云,但野球场终归不像正规比赛那样,有市内的球馆、酷炫的装备、热血的队友、专业的教练。他想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一起拿下至高的荣誉,当然,如果场边有楚清梦更好......
“所以,你考虑过参加校队没?你这个天赋,教练肯定不会放过你,瞎眼可见的。”回家路上,江逸骑着自行车问身旁的任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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