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俊赏看着这些密密麻麻的人掌印,觉得非常诡异。人掌印完全不像画上去的,也不像沾满颜料的手直接拓印上去,每个手掌印周边还有一圈像光圈的晕染。
这像什么呢?头脑中隐隐有个答案。
“我的娘哟,这得多少人?”一个士兵仰头看石壁上的手印,一边往后退。
“吧唧——”他好像踩碎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看,是一只巴掌大的寻金虫。
士兵惊悚地看向大家,所有人迅速退开。
索索梭梭,仿佛有什么东西朝这里爬。
“快跑!”迪里拜尔一把拉住萧御,大喊一声。然后疯狂朝坑道深处跑去,其余人也赶紧跟上。
全身武器负重跑步,对于这些大兵而言不在话下,但对于萧俊赏这幅弱鸡身板可就为难了,才跑了几步,他就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很快他就落下了。
萧俊赏回头看去,只见铺天盖地密密麻麻的寻金虫朝他奔涌而来,他头皮发麻,想跑,腿先软了。
眼看就要被虫潮吞没,他扣动了扳机,几近疯狂地朝寻金虫扫射,粒子束所经之处,翻扬起破碎的虫子,他想扫荡出一条空隙好追上队伍,但很快他就发现,虫子远比他想象的聪明与敏捷,他完全逃不出去。
要死在这里了吗?萧俊赏越来越绝望。
他停止了射击,喘着粗气跪倒在地。看着虫群逐渐逼近,他想,齐尼和我,我先死,他就不用死了吧。
王千斗的演唱会规模超过以往任何一次,他在百花之地靠近黑巫师森林的旁边搭建起巨大的舞台,这场演唱会售票15万张,来自银汉星系四面八方的歌迷都赶到这里,阴森恐怖的黑巫师森林在彩灯的装饰与照映下,也显得美丽起来。
巨大的舞台被打造成环柱结构,中间树立起一个硕大无比的中空石门,响应演唱会的名字——星际之门。
演唱会开场前夕,扎曼古丽的一位朋友突然拜访,是她大学时的同学张志远。
张志远曾经是她最好的朋友,两人之间曾有过知慕少艾的暧昧,可惜毕业时扎曼古丽坚持要回百花之地,而张志远则选择去了帝江。
多年后再次见面,扎曼古丽发现张志远更加成熟,风度翩翩,看来生活得不错,心里也为他高兴。
“你还是原来的样子,古丽。”张志远说。
“你不一样了,更加成熟了。”
“我老了。”张志远笑着说。“要不是千斗来这儿开演唱会,我们还没机会见一面。”
扎曼古丽有点惊讶:“你是专门来看演唱会的?”
“那倒不是,我可已经过了追星的年纪。现在,我是王千斗的经纪人。”
“经纪人?你不是公务员吗?”扎曼古丽更惊讶了。
张志远自嘲地摇摇头:“早就不干了了,公务员的收入太低。你的丈夫是百花之地的首领,而我却是挣扎在琐事中的小吏,无论我怎么努力,就是无法达到他的高度。所以我就辞职了,职位比不上,经济上比的上也行啊。这些年我常想,如果当初我不做公务员而是跟你到百花之地,也许我们会完全不一样,这些年我总在后悔......”
扎曼古丽赶紧打断他:“为了自己的理想去奋斗,没有什么值得后悔,你看,现在我们都很好,不是说明我们的选择没有错吗?”
张志远一脸苦笑地说:“实话实说,离开你的这些年,我每天都过得不好。”
扎曼古丽脸红了,这话太失礼。“我已经结婚,你这样我会很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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