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跟我们回去。不,我不回去,为什么我们血族生来就没有生命,难道你要过那样的生活!生命是多么的美好!为什么我们血族从小便夺取“生命之火”,难道在你们眼中只有仇恨吗!为什么我们不能与人族一样生活!不,我受够了这样的生活!即使能永生这样有什么意义!
血艳我问你,是谁利用血族的信任让我们之前的首领被暗杀,又是谁为了永生,不惜杀害自己的朋友,是人族!
早在三十二亿年前,我们血族受宇宙主宰者的命令来管理大陆。是,我们承认当初所有种族无一承认。最后各族向我族发出挑战。我族不费吹灰之力打败魔族。随后魂族归顺,不久兽族宣布归降。
可是人族没有降服。好,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人族失败了!要知道如果按正常归降,可以活下来!可是人族并非正常归降!在按照《宇宙法则》第二千零一条规定:凡战败正常降者可以生存,非正常手段者全部处死!
可是血族他并没有这样遵守,不但没有交给宇宙治安队,而且还教他们我族科技等!
可是他们在若干年后,为了永生,他们发动战争,胁迫我族将“永垂不朽”科技交与他们!
你是知道的为什么血族人数非常少,那是因为孕育血族人必须将精纯之血培育出来,然后才诞生了血族人,你也知道精纯之血很罕见。可能普通的人族一滴血必须献祭上千人以上才可以孕育出来!所以为保证血族人数不变必然需要它,不然一天死亡上万个血族人,却诞生只有百个血族人,那么血族岂不是灭族了!
所以经历了几世血族科技工作者研究终于制作了这“永垂不朽”,要知道制作它必须献祭生命之火,可是首领不肯取外族人的,因此才下令,凡是诞生了血族人,必须取出生命之火,服下药丸!确保血族的传承!可是他们不相信我们,要强抢,还杀了首领!你说这仇该不该报!
首领,人带回来了!可是“永垂不朽”并不在她身上。什么?把她带回来!报告,她逃跑了。那还不赶紧抓回来。首领有令:凡畏罪潜逃者一律送往亡灵幻境!遵命!
灵都城外。有消息了吗?
报告将尉暂时没有任何的消息!全城戒严,马上封锁城门。传令下来,请他过来。
遵命!亡魂是出了什么事了吗?你说的对!确实有些事,麻烦你帮忙!
哦!还有你解决不了的事!行了,别在这吹捧我了!说正事,我族现在有一名重犯逃到外境。
重犯?是的,没错。是她!
什么事都不瞒不过你!她怎么了!她盗窃了“永垂不朽”!
什么!她既如此过分!当年你们从人族手上救下她!见她天资聪颖,而且与人族气息不同。当时你们收留了她,我就感觉她对你们会不利!想不到她既真的叛变了!
是啊!当年……
首领发现了一个被遗弃的婴儿。这些人族真是可恶!既然敢弃婴!是啊!
首领怎么处理这个孩子!你们不觉得这孩子与其他人族气息不一样。难道这不是人族!不可能!弃婴可是违反《和平法令》的!
你认为除了人族谁还有这胆量!好像也是,其他种族根本不会这样做!对的,这可是《和平法令》明文规定的!
把她带回去,抚养成人。是
亡魂确定了吗?嗯!
相信我,这孩子将来是血族的祸患。千万别带回去!听我的将她安置在别处!
不用,我亡魂说过的话绝对不会反悔!放心吧,我自有办法!
既然你执意如此,我也阻拦不住你!好吧!多加小心,切不可让她危害到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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