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唇枪舌剑(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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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预料一,被告员到齐,没有一缺席。

一般来,没有当原因法庭上席,基就是想路。毕法庭可给他缺判决,且照常理案件。

可惜是,他在局子一不能路,二是不到而没法自己辩,得不失。

法官很开始宣法庭审规则,含遵守庭纪律,不得抽、进食、接打电等等。

还有对听人员要求,如准备出专门识的法不得旁、未经准的未年人不旁听、酒或精异常的不得旁等等。

最关键一点,不允许“对庭审动进行音、录、拍照使用移通信工等传播审活动”。

意识看旁听席的那些体,发来的媒都还在摄,感很诧异。

而下句就是“媒体记经许可施传播审活动,但应当指定的间及区进行,得影响干扰庭活动。”

我这心中了,难怪的都是些市级至省级公众媒,原来媒体连边的资都没有······

完一系的审理则后,法官开问道:“自诉和告双方,请问是有特殊况,需法庭方的人进回避?”

“不回避。”我做足功课,即对着前的麦风说道。

法官我点头,而后看一边的告方。

这一伙会青年然是翻类型的,大多都乱得一,你看我看你,还特交谈起了。

“不需回!”最,还是们的辩律师先步开口。

但他双手都在了桌上,显还是有紧张。

“实习师?!”我看到的表现时心头喜,觉自己的会来了。

法官即说她经看过诉内容,并询问是否有的陈述,可以补表达出

了一下,摇头说:“没。”

“请问被方,对自诉人起诉内是否有议?”法官措严谨,字清晰缓慢,人听得为清楚。

那个护律师即要求言,在到法官许后,替一众告人说:“我对自诉的观点行反驳!”

紧了眉,凝神待,几已经能到他的入点了。

果不然,辩律师立陈述道:“自诉认为被方有杀动机,事实却非如此。”

这句话,我竟然怒反笑

我想的样,这都被逮现行拖局子的件,铁是翻不身说是罪的。

他所要驳的点,也就只这一个。如果能淆概念,将故意人罪改故意伤罪,那就算是得了巨成功。

辩护律先是说有杀人机,又到什么有杀人实,再到构不故意杀罪。

“按照我刑法第二百三四条故伤害他身体的,处三年下有期刑、拘或者管?。而人重伤,处三以上十以下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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