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捷坐回到了驾驶位上。
前些天我还因为他放荡不羁的开车方式而胆战心惊。可经历了格蕾的「秋名山」式的赛车洗礼,我突然觉得眼前这位肌肉猛男简直稳如老狗。
“那光头男的是谁啊?可靠吗?”格蕾进车后问道。
“嗷,你是说「唐」啊?”孟谣看向了窗外,“他是我们管家,在卑诗省因为年龄关系,同时也担任我的监护人。”
“唐?”
“嗯,那就是他的名字,至少在他孤儿院档案中是这样写的,我喜欢叫他「师父」,因为头太光滑了哈哈,像摘了法帽的唐僧!他是我老爸年轻时收养的,后来跟着他走南闯北——非常可靠的一个人。”她说着转向了我,“同为孤儿,人家可比你听话多了。”
我狠狠瞪了她一眼。“他要是你「师父」,那你就是那只泼猴子。”
她向我吐了个舌。
保时捷驶入市区,迎来了久违的繁华感,看到城市的生气,与之前高速两旁的芦苇荡再一经对比,我很难想象这是同一座城市的风景。
“那接下来怎么办?”格蕾问道,鞋底不停踮着。
孟谣微微一笑。“那要呆子的意思了。”
“我?”
这条件反射式的应答,让我严重怀疑自己的脑子是不是在格蕾车上被晃掉了。
“是啊。既然你都去找大伯父了,那事情就变得简单了,都不需要我解释什么了。”
格蕾说:“当然需要。”
孟谣收起扇子,转过身。“三爷孟偿,虽然终身致力于学术研究,但作为孟氏「御三家」之一,手上仍握着一件传家宝——一个价值连城的东西,是上一辈人留下来的,且在家族中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直接关系到「宗家」继承的问题...所以在这个权力真空中,所有人都想得到它,利用它。咦,那个典故叫什么来着,就是一大伙人同时追一个动物...”
我立即回复:“群雄逐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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