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呆呆愣愣,只觉得很想喝酒,下意识的抬起自己的手指才发现手中并无酒瓶。
但就算有,恐怕也是借酒浇愁愁更愁吧。
汗歌看着脸色惨白无比的叶欢,心中黯然,轻声说道:“少爷,进去吧。”
叶欢苦涩的笑道:“既然选择做个候选人,迟早都会见面的不是吗,这正不是我所期待的吗?”
叶欢自嘲,迈开修长的腿,推门而入。
汗歌望着叶欢略有点佝偻的背影,悠悠一叹。
他知道那个在蛮族大草原上快意恩仇的少爷只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他对于那些尔虞我诈一向是敬而远之,但他却选择答应做了巨头候选人,这其中的意思,何尝又不是为了能见到里头那个对权力非常有欲望的女人呢?
“也许当上了巨头,就能离她更近一步,也许稍微踮起脚尖,就能离幸福更近一分。”
汗歌犹记得当时将要离开蛮族大草原的男人喝醉酒后,第一次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到底还是爱过的,说好的忘掉其实不过只是自欺欺人,所以那个爱追风爱自由的灰姑娘最后还是选择离开了他,当起了快乐的吟唱诗人,在远方为叶欢默默祈祷。
大厅里面壁炉在散发着火光,平添了几分温暖,沙发上虽然坐着三个风情万种的女人,但叶欢的眼神却直勾勾的只盯着坐在最中间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女人,蓝雨也许不如梦红绳那样完美无瑕,但谁也不能否认蓝雨不是美女,她恬静温和,没有太多锋芒毕露的美感,但是她眉间的那颗朱砂痣却红的璀璨,拥有独特的气质。
也许就是这红的绚烂的朱砂痣才使得叶欢被深深的吸引,无法自拔,无论任何时候她都会使你感觉到一种独特的魅力,只要看过红的渲染的朱砂痣的人,恐怕一辈子都不能忘掉。
曾以为彼此的距离很遥远,只能在梦里偷偷想念,以为一辈子都不能再见到了,可现在时常想念的人却出现在眼前了,只要在往前走几步,就能触及到她的气息。
但不知道怎么的,蓝雨虽然就在眼前,可叶欢却觉得无比的遥远。
虎头虎脑的丁克趴在蓝雨的双腿上,看到叶欢走进来,直接吓到不敢说话。
“粗鲁的叶欢,我们又见面了!”沫沫早已经脱下了平民的服装,她穿着一身白色长裙,把她那肥嘟嘟的脸蛋衬托的更加的可爱,她看到叶欢傻呆呆的站在这里一直看着蓝雨,不由撅起了嘴巴,心里头有点不高兴。
“拜托,蓝雨都成大妈级别的人物了,哪有沫沫可爱啊!”沫沫明目张胆的当着蓝雨的面说道,一脸羞涩的对着叶欢笑。
叶欢没有理会沫沫,他勉强的笑笑,故作轻松,走上前对着蓝雨弯腰,恭敬道:“王妃好。”
曾经苦苦追了七年的女孩子,曾经以为可以和自己白头到老的女孩子,竟已经成了王妃,已嫁做人妇,有了可爱的小皇子,这一声王妃叫的该有多么的辛酸啊!
刚刚走进大厅的汗歌不忍再看,刚才粗粗一瞥他就已经看到了叶欢那藏在长袖里面的拳头已经攥的发青。
蓝雨安静的棒丁克整理着头发,似乎完全没有听到叶欢轻轻的呼唤。
叶欢本来就苍白的脸庞愈加的苍白,他别过头,直勾勾的看着那闪烁着热浪的壁炉,倘若他不别过头,只怕眼泪都已经掉了下来。
江山一身慵懒的靠在沙发上,望着叶欢苍白的脸,微微戏谑。
“叶欢,你再敢不理我,我咬死你啊!你怎么能当着像我这么如花似玉的女孩子面,而被一个风烛残年,都快残花败柳的大妈吸引呢?”沫沫很不高兴的说道。
“闭嘴啊!”
大概是听到了一些敏感的词汇,一直都表现的很温和的叶欢大声骂道,他不喜欢有人随便评价那个在自己心中永远美丽的女人。
即便她已经有了孩子,即便她就要老去了。
但是在叶欢的心里,她永远那么年轻。
叶欢一直觉得自己已经忘掉了蓝雨,他甚至都已经忘掉了她长得怎么样,只不过午夜梦回偶尔会有一些回忆席卷而来,猝不及防。他以为他爱的只是回忆,但是当再一次看到蓝雨时,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脏一阵难受,仿佛一把尖刀在狠狠的切割着他的心脏。
原来她离开后的七年,他一直在自欺欺人。
听到叶欢大声责骂,沫沫身体一怔,不敢置信,然后她有点委屈的撅起嘴巴,那犹如黑宝石的眼眸中满是水雾。
从小到大,谁敢对她这么大声的说话?谁敢让她闭嘴啊。
原本被叶欢吓得不敢动弹的丁克突然嚎啕大哭起来,他的身体不自觉的在颤抖,是被叶欢那突然的大骂给吓哭的。
蓝雨紧紧的抱住丁克,轻声的安慰。
“他……就是他把我废掉的,我的前途就被他给毁掉了,他该死!”大概是因为有蓝雨在,丁克的底气上来了,流着眼泪指着叶欢大声骂道。
蓝雨终于抬起了头,看向了脸色苍白的叶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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