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刚如愿以偿的吃了大餐。这是李默闻请客,感谢吴志刚帮他找到了那个女孩子。吴志刚和李默闻的关系本来就好,所以这种“趁火打劫”的事情不干白不干,再说李默闻也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从人家的穿着就知道了。
不过李默闻给吴志刚说了个意想不到的消息。“吴志刚,你知道那个李佳影的父亲是谁不?”
“谁?“
“阳南大学副校长李一鸣的女儿。“
“啊,他的女儿!“吴志刚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看着李默闻。“看来这天鹅肉可不好吃哦。”
“兄弟啊,帮我想个办法呗?“
“不是吧,你真的是一见钟情,马上就一往情深了。“
“差不多吧!“
吴志刚也不知道如何帮他,他也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又不想太显得自己没有主意,于是给李默闻出了个主意。
“大凡恋爱,必从写情书开始,要不试试?”
“情书?这头痛啊,要不兄弟你给我代劳,你写我送!”
吴志刚出了个点子,但是又把点子自己给揽了过来,本想不写的,但看到李默闻那么诚肯的样子,又吃了喝了人家的,这个时候,怎么说也要为朋友两肋插刀一下。
“好,我写就我写,明天上午给你!”吴志刚想,写封情书还是难不倒我的,不就是一个小时的功夫嘛。
到了晚上,宿舍的几位室友都已安睡,吴志刚决定开始大显身手,晚上安静,不容易被外界所扰,所以这时候正好下笔。吴志刚想起和李佳影上次在图书馆相遇,并且她手里拿的是诗集,估计也至少是个文学爱好者,那么这个情书就应该写得文雅一点。
吴志刚落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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