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切都准备就绪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已不再是那个男孩,我早已成为了留着络腮胡的男人。
很快,属于我的婚礼开始了。我和王欣怡没有穿婚纱,我们选择的是汉服。头发也梳成了古人的模样,我想这样的装扮。
应会让我们的爱跨越千年之久,我是如此想象的。婚礼办的不大不小,客人来的不多不少。我们没有找司仪,因为我的死党路雨轩和刘十三就是最好的司仪。
婚礼在他们两人的主持下,开始步入正轨。而后到了双方新人互换戒指,认识双方亲友的阶段。
那天,爸妈和岳父母的笑声好似震碎了酒店的玻璃。
我不喜欢小孩,这是我最直观的表达。或是自己的童年又或是别的什么,总之我对小孩是持反对意见的。我也不想要自己的小孩出生,我觉得我能做的不过是结婚就好了。
也算是给父母给自己一个交代,就算是和以前的种种和解。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和解,第一种是经历了一切,看透了一切才慢慢和解;另一种是沉浸在自己的经历中无法自拔,但又喜欢把和解挂在嘴边的人。
我想我既不属于前者也不属于后者,我更像是两者的结合体,像是个病人。
婚后的生活和之前一般无二,不过好的是。从此她将是我的合法监护人,我将会把我所有的软肋交给她。以确保给她足够的安全感,婚后我们选择度蜜月。因为我们并不打算要孩子,所以我们以后有很长的时间去游玩。还是先将家里的老人照料好,如此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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