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三人关系应该还算很好,虽然仅仅就是学生和徒弟,但是李亨利和莉莉丝.夏德(美少妇)一直将亨利当做孩子一般。
而那美人听说李亨利在冒险中遇到的伙伴,推了!
亨利忍耐了一瞬间内心的酸,
但话虽如此,但是油条带豆浆又是什么人能拒绝的早餐?
今日的王亨利没有一个人用餐,反而和这两位一起品尝厨房现炸出来的油条。
王宿打算就此做他二人的孩子,但是李亨利坚持要以师徒相称。
王宿也没推脱,其实还有点暗乐。
坐在主殿的餐厅里,这里并没有其他地区的富丽堂皇,反而显得很小。
因为亨利家族的特殊性,很多私人地区并没有仆人在旁,这个餐厅也仅仅只有20平。
三人围绕着原木做的餐桌,二楼的位置可以从窗口看到城市中心的繁华又不显得吵杂。
才早晨7点左右的城市已开始变得熙熙攘攘,坐在椅子上轻轻的撇过那繁华的街道,并没有中世纪街道的下饭(各种污秽),也没有现代街道的肃静感。
要形容就如同乡下集会似的热闹。
亨利咀嚼一口油条,咸和酥软的感觉散开,带着丝丝油腻丝丝甘甜回在口腔,再抿一口滚热的豆浆斩去油腻的同时感觉热量和能量跟着胃在全身散开。
亨利不自觉眯了眼睛,眉毛轻挑一下。
旁边的师傅和师母却相视一眼,轻轻一笑。
弄的亨利突然不自在“咳…怎么了我吃饭很好看吗?”
师傅却只说“没什么,看你吃的香而已。”亨利稍稍明了,用面包擦了擦手指的丝丝油腻。
“我吃好了”说罢就离开了座位,只剩下了这一对爱人。
李亨利喝了一口豆浆“时间差不多了…”
莉莉丝也轻轻叹出一口哀伤“是啊,要让他多少有点力量。”
而亨利三步化作两步走回房间,房间里的几本常识性书籍也早早被看的差不多。
难得的轻松下,整个人大字躺在床上,感受那不知什么动物绒毛填充的被褥上迷人的柔软。
“唉吃软饭的日子真不错。”又觉得无聊,拿出那本有点没有吃透的《矮人格斯》继续观摩。
讲述被恶魔诅咒的矮人雇佣兵格斯在死里逃生后用巨大的巨剑斩杀敌人,击败各种妖魔鬼怪。
但是亨利一直觉得里面提到的“如一位壮年男性大小的巨剑”被一名矮人拿着挥舞也…太过离谱了。
不过里面提到的习俗十分有趣,比如女矮人也有胡子,矮人喜欢骑着野猪,甚至用它们代替战马。
上好的矮人熔炉可以炼制秘银,这是人类和精灵都无法做到的。
矮人在社交舞会上会先跳圈圈舞再跳爵士舞。
比起音乐,矮人更喜欢铁毡,但是他们的诗歌充满了小小的魄力。
但亨利却不由得被故事吸引,时不时代入自己面对那些陷阱会怎么样。
上午的时光一直如同流水一样悄无声息的离开,听到管家在门口的呼唤“亨利大人!”。
他知道,他到了挨打时间。
面对那位和他的战斗力差距,怎么也提不起战斗的欲望。
这样想着却还是穿好护具,也许是他也想成为书里的格斯,也许因为他也害怕自己以后会面对恶魔。
亨利走到前院,精巧的铠甲,但持着一把类似青铜剑的单手武器。
看着面前熟悉的面孔,亨利有点生气“师傅,你不带头部护具没事吗?”
“还有这个是真剑?”
没错,李亨利正持着青铜长剑立在花园之中,看着王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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