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世,在军事上,偷袭是一种作战方针,偷袭的对象一般是通信枢纽,指挥机关,导弹阵地,机场,后勤基地,实施者基本上是特种部队,小分队。
此次偷袭的主角依然是工营的斥候兵。如今他们已经很有特种部队的意思了,侦查、突袭等等任务都足以胜任。杜舒奥有时候甚至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给他们取个好听点的名字,诸如“狼牙”、“猎豹”之类的,斥候兵这么大众化的名字实在是毫不起眼啊。
这一次,斥候们的任务是潜入曹仁大营,斩杀熟睡的基层军官,伺机偷袭中军的马厩,造成混乱。
事起仓促,而监视南阳境内主要道路也需要人手,杜舒奥只临时收拢了一百二十人活动在南阳东部的斥候兵。
帆布背包、细鳞甲、皮甲、薄棉被、环首刀、炊壶,这五样是斥候们的标准装备。其中细鳞甲、薄棉被包裹于帆布背包中,平时背着,临战前再穿上。一什斥候兵中就会有一具元戎弩,平时元戎弩被拆分成一个个零部件,由二到三人负责保管,战前组装。由于全部都是步兵,所以为了应付曹军的侦骑,大量准备了神臂弩,两人之中就有一具,平时同样是拆分成零件保管。除此之外还有九副单筒望远镜。当年出售印刷术的时候大赚了一笔,杜舒奥通过糜竺的商业渠道购进了数十对透明的无色玻璃试制出了二十副望远镜,刘备等人人手一副,其余的都留在了工营斥候兵中。虽然效果不咋滴,但是在这里却是神器,目前依然属于刘备军中的绝密,禁止外传,普通士兵都不知情。
工营中的斥候兵们已经全部和杜舒奥一样,留着短发,虽然有些惊世骇俗,但是每个人都觉得很方便。作为全部出身于普通平民家庭的斥候,对于士大夫们所看重的礼法观念淡薄的很,心里面也没有多大的负担,毕竟有杜舒奥榜样在前。不过为了掩人耳目,他们都带着头套遮起头发,上面再伪装一个发髻,避免被轻易的辨认出来。
带队的是刘岗。
“曹仁的大营选的很好,周围都是泥土路面,不太适合潜伏前进,距离河岸也太远,不适合水面潜进…大营的巡逻、警戒也很严密,换防的间隙时间很小,很难把握…”刘岗陈述者各种难处。
“要是不行的话,那就取消任务吧?反正也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杜舒奥说道。
“长官,这可不像你说的话?”唯一在场的斥候屯长沈卯说道:“你可是教育我们无论何时都要有进攻的勇气。”
“但不是送死的愚蠢。”杜舒奥反驳:“如果成功的机会不大,就要学会珍惜自己的生命。”
“我有五成的把握。”刘岗说道。
杜舒奥看着聚集在自己四周的斥候军官们,他们的眼神大都很渴望,那是战斗欲望的表现。
战斗欲望是一种奇怪的混合情绪:士兵的激情、勇毅、智慧、追求荣誉的心理和一种经搏斗战胜对手的快感。战斗的结果也许还不是主要的,士兵的灵感在于战斗本身。他参加一场战斗,有如画家创作一幅画、作家写一本书、设计师搞一种新产品、科学家揭示一条新规律,这个过程使他的生命如同黑暗中的星火,在黑暗中闪烁。
“你是负责的指挥官,由你来决定。”杜舒奥毫不犹豫的把指挥权下放给了刘岗。
刘岗立刻召集起所有的队长什伍长,聚集在一旁对着一个简易的沙盘低声的讨论着,片刻的功夫就完成了战前计划的制定。
为了造成足够的混乱,杜舒奥准备了大量的白磷密封保存,斥候们潜入曹仁大营之后将其散布在营内各处,到时候一旦营内大量举起火把,就会引发新的混乱。
刘岗将手下分成三部,两部自左右翼沿着栅栏择机进入,自己带着二十多人负责营寨大门。
曹仁的中军在村落内,其余的部队沿着外围安营扎寨,正面大门附近很稳固,侧面就有些不那么正规。
沈卯带的人最多,六十多个,偷袭马厩就是他的任务。他带着人,从东南角最先潜入,干掉了一什在那里巡逻的警卫。
这个时候那些警卫刚刚换防,不少人似乎才睡醒,精神不是很集中,而且警戒心也不是很强,压根没有预料到会遭到突袭。
沈卯带着二十个人换上曹军的盔甲武器,向着曹仁的中军进发,余下的人分别开始潜入各个帐篷,击杀疑似军官的人。
中军大帐,曹仁正在熟睡突然就醒了,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只是隐约觉得似乎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夹杂着不好的预感。这个时候满宠带着负责中军宿卫的曹易进来。
曹易是曹仁的侄子,是曹仁的部曲督,负责中军宿卫,以及外围警戒,那些疑似虎豹骑的骑兵就是曹仁的部曲,由他督领。
按照时间,那些派出去的侦骑这个时候应该要回来了,但是一个都没有回,他有些担心,就来找曹仁回报。恰好遇到了满宠。
由于满宠勇而有谋,曹操命他肩负副将、军师的职责。他和曹仁一样,心里也有那么一丝不踏实的感觉,就来找曹仁商议,碰到曹易了解了侦骑未归,心里面更是没有底。
满宠,曹易走进曹仁的军帐,发现曹仁也已经醒过来了。
“将军。”二人抱拳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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