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究竟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但是更加离奇的是,那个平凡的妻子,她在一个星期之后收到了一个香奈呃包包。妻子问他是怎么弄到的,他说不用管,与你无关。
男子回了村,见了他的堂兄。堂兄穿的是粗布衣服,已经有些褪色了。不过没人觉得他穷,因为他胳膊腕子上的金手链,放射出黯淡的金光。
“入伙吧,你的路子不行的,你看看我们这,随随便便就能搞到大的。”
男子动心了,真的动心了。之前是他说,想去外面干光亮的事。他坚持了30年,最终还是失败了。他明白了,如果大家都是黑的,再去坚持所谓的白就没有必要了,因为黑白本身就不是绝对的。
男子回了大城市,第一次给老板甩脸子,他觉得很爽。同样一身名牌的老板怒了,将他开除,工钱都没给。其实他的离开并没有激起什么万丈狂澜,但是在工友们心里,蒙上了一层薄纱。因为他开始做生意了。
一年后的一天,他也穿了名牌在大街上走,路边拉起惨白的横幅,上面写了几个草书大字:李贱B狗沙人常命。不是作者故意打错字,是写字的人弄错了。还有一群魁梧黧黑的工人,站在横幅下振臂高呼。还有一个老太太,抱着个黑白照片,声泪俱下。
男子被吸引了,他走近一看,照片上的是自己曾经的一位工友。情况估计已经能猜到了。工地出事,老板卷钱跑路,工人们徒劳地呐喊。都说工人是主人,可是为什么主人还要接受奴役?
男子只是冷哼一声,头也不回地走了。那个白色的残酷世界,他已经不再留恋。真正的残酷,不是黑暗大行其道,而是黑暗比光明更加美好。
男子只是沉浸在自己黑暗的生意中,从一个送货员,渐渐变成老板,负责整个省的货物接转。换句话说,这叫独霸一方。
某一个微雨的傍晚,空气泛起潮湿,绿化带里还有草的腥味。男子回到自己的出租房,妻儿都不曾知晓的出租房,那里有一个客人在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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