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瑾一路上一直处在回忆往昔的状态,他想到了自己刚进连队的时候青涩的模样,个头不高,身形也很瘦,17岁的少年穿着的170码的军装还略显肥大,而现在的他已经穿着185码的军装了,而且正合身,他的青春,最美的年华都在部队里度过了。
12年,是一个很漫长的岁月,他从一个炊事班的小兵干到了四期军士长;他努力,优秀,勤劳,坚强,他是连长,团长手下最出色的兵,即使再出色,他也要归家了。
想想未来的日子,他顿感迷茫!
在部队呆了那么久,他都不知道自己走上社会以后会怎么样?
就这么恍恍惚惚的思绪中,到家了!
孟瑾的家在一个小镇上,家庭不富裕,也不贫穷!他本来以为一进家门,就会看到亲戚朋友齐聚一堂,等他归家的场景,可是他却失望了。家里冷冷清清的,完全不像送他离开时,父母亲戚朋友全到来,又是请客又是摆酒的场景。对了,他苦笑一声,此刻不比往昔,以前他是参军,家里热闹异常,摆酒庆祝;现在他是退役,说白了就是没有工作的闲杂人等,再也不比以前受人尊重。这天上地下的落差,在老家尤其明显。
他放下背上的迷彩背囊,径自走进厨房,想给自己倒杯水喝。爸妈都不在家,估计这个时候应该去地里了,他家里有两兄弟,还有两个姐姐,他是最小的儿子,从小也是最受父母的疼爱,在部队里,他是父母的骄傲,也是街坊邻居的自豪,现在的他,真的是什么也不是了!
他笑笑,生活还得继续,既然不能一直留在部队里,那么就得往下走,他得努力,他要为自己和白诺的未来努力。一想到白诺,他顿感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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