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逢故友茅庐1言志(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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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想十年前。

陈仲遇钓叟,当先便问起“留之志”。

陈仲因门太守暴百姓,被激起愤,怒将之刺,原本根本没任何蝇狗苟的头的。

而彭良是陈仲交,率起义,到陈仲经刺杀仙门太,立刻神色大,将两的交情诸脑后,哪怕后虚情假,要奉陈仲,也瞒不陈仲的睛。

慨之下,陈仲提而去,中对于事可谓望至极。

朝廷朽,吏昏暗,众也同不堪。

这些是“方圆之”,是世景象,与陈仲渴盼、往的世,差距大!

以,当叟问起向,陈理所当地回答——逍遥外。

“方外”应的不一片具的世界,也不是指的仙、神乡,它只是仲内心盼的世的代指。

这虽是一时愤之语,但实质也是他心深处真正志

将俗世得犹如心的“外”一美好,留。

不能,去。

后的六年间,仲目睹世的种变迁,向不仅有动摇,反而愈坚定。

这,正陈仲最能够突感应之的先决件。

对修行坚持不,对妖恶行的妥协,是对志的践行,因此才够等到终的突

,对志的坚持,只是突感应的要条件一。

此外,要辨别向的“”、“”。

的人受环境影,自以自己的向很高,诸如息乱世、开创仙之类,实质上心深处,他只是要拥有高的地,优渥生活,人吹捧、有人侍

本无高之别,怕是追地位、乐,若认清内,并且行不悖,实质上算是满了“持以恒”条件。

关键在,能够别真伪人却并多。

为很多候,受环境影而出现“伪志”,与内深处的“真志”区别,不会有“平息乱”和“求享乐”之间那一眼可的显著异。

在志辨伪之后,还有重一关。

便是修人的“志”,否能够其选择修行法相合。

以当世为流行儒家法而言,论它与行论融,还是其它法相参,要还是家的根,便免了“致同”的向。

同,是师孔子世间完社会的象与期,若能现大同世,便谓人人龙,皆圣人。

先师孔以“致同”为向,著出的儒学问、门,均完成这志向的法。

而修行家法门,若是自志向与“致大同”背道而,或者差太远,那么显易见,不可能“感仁应”!

样的,贤庄子承老子向,追天地至,所行道而已。

钓叟予陈仲《剑术》,以庄、老子宗,自也就要修行者志向与相合。

陈仲的向,与们有相之处,也有极分歧,的“内方外”世,与并不相

此,他跎多年,直至他“内心外”渐圆满,乎于道,方才应缘而突

,在陈突破之,便已悟清楚。

但他能诉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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