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相爱了,,与世上千千万万的热恋的人一般爱的轰轰烈烈,爱的刻骨铭心,这是他的初恋,就象烈酒一样醉迷了他的心,组成了一道迷人风景足认使他记忆住一辈子,同时又象一把带着迷幻们利刃深深刺进他的心扉,让他痛楚,让他伤绝,就因为这杯带色的鸠洒造成的伤痛,令人终身难以释怀,也导致他改变了他整个人生!
在这多少年后,他在总结,人是善变的,那此被迷恋的花环下的外表下面并非是他们真实自己,。当时,正因为他的朴实这才墳实了她那空虚的外壳,
所谓还是那句老话,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坏是男人的本能,爱是女人的所需,人无完人,但谁也不保证自己是圣人,再一者,不是环境造化人,而是现实在成就人,你想爱情再怎么高尚,但终究抵不过一块面包的诱惑,你想你二人再怎么情深意浓,轰轰烈烈,那长久不吃饭那能够生活吗?,这就是真理!
与千千万万恋人一样,每个夕阳的西下,山峦河畔,树荫,都留下了他们美好身影,美好的记忆,
也许是上天命定,象他这类人可能是情窦晚开,说了也许你不信,别人眼中他们是郎才女貌,令人漾慕,实际上他们之间单纯的很,别说是亲吻,就连拉拉手的举动都没有,在情商和性知方面,他纯洁的如同一张白纸,心情中的高尚感在作崇,使他联想起在家所放的那群发情不顾一切的牛,认为人是高尚动物,任何的怪想怪念,或不雅的举动,就有伤于风化,对爱是种衮渎,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应该留在那神圣的那一晚的那一刻!因人不是动物!
她是本市人,独生子女,比他小三岁,对他的每次约会都乐于不疲,也很喜欢他,也很爱他的才华,同样是人,情感动物,日子长了没感情也会渐生感情。对他这方面颇有费力,同样不解,究竟搞不懂他到底是什么意思,是自己不漂亮吗,还是不动人?几次按捺不住想贴进他,走入他的世界,他都无动于衷,有一次装着沙迷了双眼,让他吹吹,他真的认真翻开眼皮翻找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有次夜晚她装石子拌了一脚倒在他怀中,他只是认真地将她扶起,二人还是若无其事走了回来?
有一次在她房间,她实在忍受不住了,说,你看我肚子上是不是有个虫子,老爬来爬去不舒服?
他真掀开她衣服仔细找了半天,什么都没有。这真让她无语,。
于是她怀疑他到底是不是个男人,是不是生理有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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