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杨柳弄春柔,动离忧,泪难收。犹记多情、曾为系归舟。
碧野朱桥当日事,人不见,水空流。
韶华不为少年留,恨悠悠,几时休?飞絮落花时候、一登楼。
便作春江都是泪,流不尽,许多愁。
——2012年8月8日
很明显,这首词不是我写的。当年的我并不是这样的风格,其实也没有这样的本事。
突然想到,应该整理一下自己的文稿了,毕竟我的坏习惯还真是不少:我总是痴狂到病态地收集精致的笔记本,然后把那些特别漂亮的藏起来,把那些特别有趣的排成一排写上名字,好像这样就能体现出归属感似的。于是,有些本子被我藏得找不到了,有些本子把我写的文章和诗句也给藏起来了。
绝大部分的文字是极其幼稚可笑的,但我还是不愿意毁掉。就好像季羡林先生说的,我从来不是什么圣人,也没打算当圣人。当我翻到一册手写《论语》全稿的时候,恨不得抽自己俩大嘴巴子,人家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我把《论语》和《六韬三略》都抄完了,还是没弄明白应该怎样生活。
忽然想到一件毫无关联的事情——大学实习那会,跟二妮一起步行两个多小时去市中心,我们路过一座寺庙,从熙熙攘攘走到冷冷清清。忽然又很好奇,我自己到底是个怎样的人。12年的时候我刚上大学,从高中到大学,让我有了巨大的改变。于是我想,找到当年的日记,或许就能搞清楚了吧。而事实上,当我看完之后,更加不明白自己了。
2012年7月1日,总是抱怨环境恶劣的人,是因为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
2012年7月2日,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两件事,一件是时间终于将我对你的爱消耗殆尽,另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见你。
2012年7月13日,人总是这样,拼命追求幸福和运气,而当自己终于遇到的时候,却开始怀疑。
2012年7月22日,其实人生很简单,不断地做决定,不要后悔地做下去,如此而已。
2012年7月25日,吃饭的时候才发现身上只有三块钱,只能去吃碗凉皮了。卖凉皮的老婆婆问我能吃饱么?我摇了摇头。然后她又做了一大碗,我说没钱。她却说不要钱。
2012年8月17日,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关键是看愿不愿意给他自由。
2012年9月2日,无论多么艰难,千万别认输。
2012年12月1日,Tihnge.Peplhnge.Thisislife.
2013年2月5日,病由心生。这世间的人总是过得朦胧。总要等到无法挽回才知道已是病了。
2013年2月17日,过分谨慎就是怯懦。我不知道为什么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增加会变得自以为是,步步为营以至于举步维艰。
2013年3月8日,龙行于世,终必啸于九天也。
2013年3月7日,夜来忽梦古战事,横刀立马,天下一统。美人相伴,霸业已成。骤醒,唏嘘叹罢,一枕黄梁。
2014年7月12日,强者必须统治弱者,只有天生的弱者才会认为这是残酷的。
诡异的是,在这句话之后,我再也没有更新过类似的日记。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会再走进那座寺庙了。
我们见到的太阳是8分钟之前的太阳,见到的月亮是1.3秒之前的月亮,见到一英里以外的建筑是5微秒之前的存在。即使你在我一米之外,我见到的也是3纳米秒以前的你。我们所眼见的都是过去。
他的一生
“现实吗?这就是现实吗?”朋友满脸沮丧,自言自语,“外表真的那么重要吗?为什么她要这么对我?”
“好了,别傻了,其实你早就知道了,不是吗?”我笑着跟他说。
我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当然,我也知道,他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所有知道那些事的人,都应该知道,他不应该被这样对待。
2015年,他跟相恋八年的女友晨儿分手了。原因很简单,也很复杂。
高一时,他如愿进入校篮球队,享受着每场比赛给他带来的欢呼、喝彩。
他说,只要他拿到球,底下的观众就跟发了疯一样,所有人高呼“MVP!MVP!”
我想,那是多么荣耀的画面啊。
于是,他忘记了晨儿,不再嘘寒问暖,也没有了最基本的关心和爱。
但是,他心里知道,他是爱她的,她也是爱他的。
但是,就算那时候的爱情单纯得可怕,也输给了冷落和距离。
他和她开始争吵,开始冷战,开始渐行渐远。但谁也没有说出那两个字。
终于,高二那年暑假,他要参加一场重要的比赛,一场关乎今后命运的比赛。
他绝对不会想到,正是因为这场比赛,让他经历了有生以来最大的失败。
他换上球衣,做着熟悉而又无聊的热身动作,随手把篮球丢在篮板上,轻松跃起,单手接过空中的篮球,狠狠地扣进篮筐里。
一切都显得那么轻松和无趣,他打着瞌睡,厌倦场下的呼喊,甚至懒得侮辱那些对手。
每个曾经年轻的人都知道的感觉,你不会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包括爱的人。
或许,他的狂妄使得神灵也恼火。阳光被遮蔽,乌云开始笼罩他接下来的人生。
对手疯狂包夹,暗下黑手,原本公正的裁判也变得麻木而熟视无睹。
他的右肩被拽脱臼,抢篮板被垫脚。
他是个固执的人。于是,趁着暂停,咬着牙顶着墙壁把肩膀撞回了原位,拿起冰水浇在头上,用冰袋按住了脚踝。
但好戏才刚刚开始。
当他拿起球跳向空中,想要用熟悉的跳投终结这场闹剧,对手也紧跟着高高跳起。
不过,对手的目标不是篮球,而是他的手。
对手的整个身体压在中指和无名指上,他听到了指骨断裂的声音。
但他是个固执的人。于是,趁着暂停,直接用绷带把两根手指紧紧缠绕起来。
没有任何人劝他,也没人任何队友站出来。那时候他就知道,这是报应。
比赛进入最后时间,他想,如果再不能得分,那就输定了。
他是个固执的人,他要赢。他用华丽的动作戏耍对手,单手拿球,像以前一样,跳到空中。
在他眼里,只有那个该死的篮筐,那个应该被扣碎的、该死的篮筐。
但是,这次他没能跳起来。
因为,不知道是谁在背后推了他一把。那个危险的动作让他瞬间失去了重心,从空中落下,毫无防备的落下,就像一只被人迎头拍死的苍蝇。
膝盖着地,蹭出去几米远,整个人扭曲而可怜,手肘和地面的摩擦使得这场闹剧落幕。
没有人来搀扶,只有可笑而又讽刺的哨声。后来的事情他也不记得了。
唯一的印象是,那天晚上,他一个人躺在篮球场上,不知道躺了多久。
他想给晨儿打个电话,告诉她,失败了,什么都没有了。他的梦想到此为止了。
可是,当电话接通的瞬间,只有一句陌生男人的声音,“你谁啊?”
他没有说话,因为他知道,他输掉了所有,所有他曾经以为永远属于自己的东西,和人。
一年后,他考上了大学,参加了院篮球队。他想,失去的东西,一定要亲手拿回来。
于是,他在篮球赛中一个人拿下60分,华丽的数据,但还是输掉了比赛,就和当年一样。
这时候,他终于选择了放弃。不过,这次的放弃是永远的了。
如果说高中时期的他是年少无知,那么大学时期的他就是厌倦了。
身体的情况已经不允许他再剧烈运动,那些伤病正在摧毁他,和他的心。
他和队长发生了争执,那个除了会打嘴炮之外毫无建树的队长。
在他看来,真正的实力永远是最强大的资本,而不是搞所谓的外交。
他当然知道,篮球是团队运动,一个人改变不了什么。
但是,他不愿意被不如自己的人指手画脚。
其实,他从来没想过炫耀,只是,最终还是锋芒毕露。
于是,他被篮球队扫地出门,被学生会除名,被社团除名。
最后,他选择主动放弃一切,辞掉了班长,从此无事一身轻。
“那后来呢?你打算就这样过一辈子么?”我打断了他的回忆,我知道一切都会变好的。
是的,一切都会变好的。
他每天蜗居在寝室,除了上课就是喝酒睡觉,每天深夜坐在窗户旁抽着烟喝着酒。
一天深夜,老詹生日,(寝室中最好的朋友),他喝了一瓶稻花香,随手写了一篇《万剑诀》。
在他看来,这个世上的人都太傻了,至少,在这个年纪。
上铺心情不好,爬到了天台喝酒。刚好,他也在。
于是,两个人在雨里喝光了手里的酒,随手砸碎了酒瓶。
当所有人忙着恋爱约会,他在寝室睡大觉。
当所有人忙着考试作弊,他在寝室睡大觉。
如果说,一定要找出他清醒的时候,那就是在卫生间淋浴的时候。
他在《醒梦录》的最后一篇里写,“你最喜欢的事情是什么?洗澡,淋浴。只有那时候,我才知道我还活着。”
终于,他在烟酒里泡着。终于,他研读各种兵书、研究各种学术。终于,他开始发现这世间万物的规律。终于,他不再作茧自缚。
而这时候,好运就真正到来了。
他辞去班长一职之后,班级再也没有头衔。学生会乱成一团,社团每况日下。
作为朋友,我知道,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一直都不是。
于是,班主任去找他,辅导员去找了他三次。
他说,他永远记得那句特别讽刺的话,“是金子总要发光的,不要把自己藏起来。”
还有那句特别冠冕堂皇的话,“只要你回来,什么职位什么条件随你挑。”
他没有答应,也没有说话。老詹跟他说,你知道结果,你不想找麻烦。
是的,他回到了学生会,合并了部门,但再也没有那种热情。
很快,等到了一批新生力量,一批更听话的羔羊。他知道,是时候走了。
“你还记得晨儿吗?”我问他,“我知道事情没这么简单。”
“当然,接下来的事情才让我难过。”他点了根烟,慢条斯理地吐出一长串烟。
“晨儿给我打过电话,可是当我给她回过去的时候,没人接。”
“晨儿说,她遇到了渣男,对她并不好。”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我反问道,“算了,你继续讲吧。”
其实,他心里一直放不下那天晚上的事情。
或许是因为那天他的职业生涯被报销,或许是因为那天晚上陌生男人的电话,或许只是因为那天晚上篮球场的风很冷。
但是,他真的是一个心软的人,看不得一点委屈。
所以,当晨儿给他打电话,他比任何人都要难过。
可是,当他想要给出他仅有的那些关心的时候,电话关机。
命运很喜欢捉弄人。
当他想再次把自己关起来,晨儿坐了八个小时的火车,突然出现在他面前。
他不知道那是爱,还是又一次作茧自缚。
那天晚上,他接到晨儿的电话,已经到了火车站。
凉风习习,手机里放着《黑色幽默》,真是讽刺。
晚风像刀子一样刺进他的眼睛、鼻腔和嘴巴,又像一把枪,漫不经心地射穿脑门。
心脏跳动的声音刺激着神经,一下一下地涌上太阳穴,随后就是剧烈的偏头痛。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是在想,这么多年了啊,还能回到过去吗?
于是,他和晨儿一句话也没说。一直到宾馆门口。
当房门打开,屋子里黑漆漆一片。他没有说话,晨儿也没有说话。
突然,晨儿紧紧抱住了他。他愣在原地,竟然不知道要做些什么。
晨儿依然没有说话,只是抱得更紧了。
他听到两个人心跳的声音,只觉得头痛得更加厉害。
晨儿的头发有种特殊的香味,柔软而冰凉。
他摸着晨儿的头发,晨儿搂住他的脖子。
他在想,梦中都没有发生过这样的场景。那时候的爱情,并没有任何身体接触,只是单纯的感情。
本能让他吻了上去,随后就是关上房门的声音,黑漆漆的一片,没有一点光。
但他不知道,从那时候开始,他就要真正开始告别最单纯的爱情了。
其实,他和晨儿的爱情根本没有八年。因为从他受伤的那天晚上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他始终觉得亏欠,于是,他也坐了八个小时的火车去找晨儿。
与其说两个人是恋人,不如说是挚友更加贴切。
两个人喝了两箱啤酒,踩着酒瓶吃着龙虾。
晨儿说,那边有个平安餐馆,只有晚上才营业,亮着红灯。
他并不知道晨儿在说什么,后来才明白。
事实上,有些事情,早晚都会明白的。
他不得不承认,晨儿比他成熟的多。早就是这样。
晨儿生活在一个离异家庭,法院把她判给了父亲,她却总是跟母亲住在一起。
于是,当他想要带晨儿回家,给晨儿的母亲打了个电话。
结果,晨儿的母亲让他给晨儿的父亲打电话。
最后,晨儿的父母互相推脱,还把家庭矛盾转移到了他身上。
在晨儿的母亲冲他各种无理取闹的时候,他回了条信息。
阿姨,因为您是晨儿的母亲,所以我尊重您。
但是,您把您的家庭纠纷发泄在我身上,还说我不懂事?
您自己的家庭支离破碎,为什么还要来教训我?
于是,晨儿给他发了条信息说,在家人和他之间,她选择家人。
他怎么也想不通。然后独自跑到另一个城市去打工。
我问他,如果一个女人真的爱你,会有这样的矛盾吗?如果一个母亲真的爱她的女儿,会阻止她追求幸福吗?
他没有说话,但我知道他都明白了。
从那时候开始,他的心里已经没有死穴了。
2015年8月20号,七夕,夜晚下起了大雨。
他一个人在宾馆抽完了最后一包烟,身上还有两块五毛钱。
他想,这天本来应该是两个人度过的。
就像晨儿最喜欢的那部电影的结局一样。
他终于找到了那条瀑布,但是,他一直在想,站在瀑布面前的,应该是两个人。
暑假很快过去,他回到了大学,而大学生活很快也将结束。
所有人都在忙着毕业论文和工作,他却每天准时到酒吧买醉。
那间酒吧叫8090,老板娘是个大美女。
当然,他并不是为了老板娘而去,只是单纯喜欢清吧的氛围。
他的身边从来不缺仰慕者和追求者,只是,宿命。
2015年9月30号,他的22岁生日。
酒吧里昏暗的灯光,有个姑娘穿着黑白条纹上衣,黑色长裤。
羞涩地帮他开了瓶酒,动作迟缓而生疏。
老板娘说,她叫小芳,小学妹,来这兼职。
那天晚上,他盯着小芳看了很久,很奇怪的感觉。
不知道是因为灯光,还是因为酒精,很奇怪的感觉。
他没有说话,只是自顾自喝着酒。
因为他知道,在这个国庆假期,大家都回了家。能在这呆着的,都算是游人吧。
至少他是个外乡的游人。
他看着酒杯,一杯一杯往肚子里灌,什么话也不想说。
小芳看着他,他也看着小芳。
小芳假装玩手机,他假装又喝了一杯。
老板娘说,小芳可能过完今天就不会来了。
他没说话,笑了笑。醉醺醺走回了宿舍,满脑子都是那个穿着黑白条纹上衣的姑娘。
但是,接下来的一周,他写完了毕业论文,没再去酒吧。
2015年10月7号,为了庆祝论文完工,他再次一个人去了8090。
那个姑娘还在,看到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于是,他出去买了一朵玫瑰,走到她身边。
她愣在原地,他牵着她的手就往外走。
一直走到学校西门的花园,他抱着她,吻了上去。
就这样,他白天四处找工作,晚上借同学的自行车带她回宿舍。
终于,他找到了工作,带她一起吃饭逛街。
他为了她,留在了大学附近,租了一间房。
买了锅碗瓢盆、茶米油盐。
就这样,他白天工作,她白天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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