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5杀5不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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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回到沧,想到舅舅王讲过的护老百之事,想该形个文书。于是杀五不,在全推行。

五杀:

一、不从命令杀。

、脱逃杀。

、泄露情者杀。

四、人性命杀。

、奸淫女者杀。

五不

一、不准欺百姓。

二、不抢夺百财物。

三、不毁坏庄

四、不准见姓于危于不顾。

五、准调戏女。

单好记,让所有官兵必铭记于。对隐的军官,按同罪处,并消官位。所属地,军民系得到提高,姓安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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