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三天前。
夏天,美国,黄昏时刻。
爱德华正平平无奇地在大街上走着。
如果说爱德华这样的人可以在大街上正常步行,且周围没有一个人关注他的话,那我肯定是不信的。
实际情况是,爱德华太引人注目了。
高大的身躯,膨胀的肌肉,完美的形体,满是疤痕的手掌。
以及……那凌冽的气场。
是个人都会在大街上盯着这种家伙吧?不管他的表情是放松也好,是开心也好。不管他是在散步也好,是在问路也好,甚至是在睡觉都无所谓!
这样的男人,无论是在干什么,别人都肯定会想:
我这是……看到强者了……吧?
当然,也不会注意太久,持续注目一会儿,就会把视线移开。
爱德华也不会喜欢别人一直盯着自己。
爱德华身穿一身绿色大衣,戴着贝雷帽,身体躬下,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脚上穿着的皮鞋并不干净,踩在地上发出“卡啪”“卡啪”的响声。
眼神游离,飘忽不定。
爱德华的视线在路人身上一个个扫过,又一个个放下。
这是在干什么?
用爱德华的话来表达的话,就是在寻找“猎物”。
与自然对抗,对爱德华来说,是有迹可循的。
好比是瀑布只会沿着既定轨道落下,雪山也只是维持那个形状而已。
没有“变数”,这就是爱德华对于多次挑战自然得出的经验。
这样实在是无趣。
于是,爱德华想到了一个能激起他兴趣的方法。
那就是与人交战。
当然,普通人是无法激起他的兴趣的。他的自尊心也不会让他干什么违法勾当。
他要交战的是:罪犯。
准确点说:有犯罪可能的危险分子。
在美国的小巷中,地下市场中,甚至在大街上,都有可能会有那么一两个亡命徒。
他们可能手持管制刀具,可能拉帮结派,可能体能强大,甚至装备齐全,配有各种枪械与武器。
而在某一个时间段,他们肯定会暴起伤人。
那个瞬间,就是爱德华出手的时机。
有正当理由的战斗,这就是爱德华的目的,同时也是爱德华的矜持。
当然,寻找“猎物”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通常在爱德华来往于黑市,大街,小巷中一个礼拜,才会遇见那么一个。
“srry.”
一个头上顶着鸭舌帽的男子与爱德华擦肩而过,并对爱德华说了声抱歉。
爱德华也没在意,回了一句“Nprble”后,继续步行向前。
但没走几步,爱德华就感受到一种异样的气氛。
那是一种很“不正常”的感觉。
爱德华用鼻子嗅了嗅,回头看了那个与他擦肩而过的男人一眼。
那个男人走去的方向,是一所高中的学校门口。
几个学生还在嬉戏打闹,完全没有意识到一名男子的靠近。
臭味,一股浓烈的臭味从那个男人身上传出。
他有很严重的体臭。
但……
不仅仅是体臭,还有别的什么味道。
大街上,爱德华是唯一一个注意到这点的,也是唯一一个知道这是什么东西的臭味的人。
“火药”。
那个男人身上有着一股火药才有的独特臭味。
此时,爱德华才开始仔细端详这个男人。
胡子拉碴,精神颓靡,眼袋微垂,年龄大约有……30多?
身穿脏兮兮的外套,领口随意地敞开,手指尖布满污垢。
身体略微向左倾斜,走路方式有稍微不自然,右脚迈开的步伐略大。
右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因为是牛仔裤,所以裤子里的东西,被牛仔裤撑出一个弯角。
配合上那股火药味,不难判断出……
口袋里的是一把手枪。
爱德华很高兴。
因为他今天很快就找到“猎物”了。
学校门口有两名男学生,正在勾肩搭背地讨论晚上要吃什么。
而那名男子正一步一步地靠近着他们……
日后根据警方调查,男子克里维科在案发前一天晚上,发了条推特:
“我完全忍不住了,不管怎么样,我要杀人!”
“这个世界不待见我,我要报复这个世界!”
“先从那些浪费资源的学生开始杀起!”
克里维科离那两名学生只有五六米了。
正当克里维科从口袋中拔出手枪,正要射击时。
“哈!”
爱德华对着他大吼一声。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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