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恒后面这句话说的有点重了,鲁宝山考虑了一下说道,“陈东升是个包工头,是专门做电梯安装的,应该是顺达电梯公司把这个活包给了陈东升。”
“也就是说,顺达电梯公司把电梯安装的工程包给了陈东升,陈东升又找了你和其他人来一起干,是这样吧?”
“是的。”卢保山的情绪有点低落,他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还能不能获得赔偿。
“放心吧,赔偿一定可以拿到的。”看出了卢保山的担心,冠恒安慰道。
“你现在有两种办法可以获得赔偿,第一种就是申请工伤认定,你这种情况,属于顺达电梯公司将电梯安装工程非法分包给了不具备用工主体的个人,在发生事故时,应当由顺达电梯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也就是由顺达电梯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方法就是直接向法院起诉陈东升。你是受雇于陈东升,从事电梯安装工作的,按照最高法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你和陈东升之间形成雇佣关系,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的,应当由雇主承担责任,所以你可以直接起诉陈东升。”
“真的?”卢保山有点不敢相信,在得到官方确定的回答后,他显得有点迷茫了。
“不知道怎么选是吧?”
卢保山点点头。
“我的建议是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找顺达电梯公司索赔。相比与陈东升,顺达电梯公司更具有赔偿能力。找顺达电梯公司,你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大的保护。”
“那么关律师,这个事儿就委托给你们吧?”、
“没问题,我会安排合适的律师来负责你这个案子。”
回到正题,商都市人社局在受理了卢保山的工伤申请后,于三日内向顺达电梯公司送达了《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
顺达电梯公司收到《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后,向人社局提供了一份《电梯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的承包人叫陈东生。顺达电梯公司认为,他们和卢保山没有劳动关系,卢保山在工地上受伤的,应当直接去起诉工程承包人陈东升。
商都市人社局经过调查认为,顺达电机公司将电梯工程违法分包给了不具备用工主体的个人,陈东升,依法应当由顺达电梯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申请人如宝山,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受伤, 属于工伤。
对于顺达电梯公司来讲,商都市人社局的认定是无法接受的。
顺达电梯公司的业务遍布全国各地,公司根本就不可能有那么多的安装队伍进行安装,都是直接将安装工程在当地承包出去。如果按照商都市人社局的认定,还不知道会有多少人起诉顺达电器公司。由于涉及到自身的重大利益,顺达电梯公司当然不可能就此罢休,而是提起行政诉讼,将商都市人社局告上了了法庭。
需要说明一下,随着国家法律的完善,也为了尽可能的避免地方政府对行政诉讼的影响,国家在行政诉讼的管辖方面,采取的异地管辖的规定。比如,起诉商都市政府的行政诉讼,就不在商都市的法院审理,而要在其他地级市的中级法院管辖。这就是异地管辖制度。
由于行政诉讼的异地管辖制度的存在,也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企业拖延行政诉讼提供了借口,这个借口就是管辖权异议。好在,这次起诉人社局的是顺达电梯公司,如果是卢保山,还真不好说,顺达电梯会不会为了拖延时间,而提起管辖权异议了。
本案的事实是清楚的,适用法律也没有问题。一审法院最终驳回了顺达电梯公司的诉讼请求,而顺达电梯公司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再次驳回上诉。
本案的情节很简单,过程也很简单,但从卢保山申请工伤认定到二审行政判决生效,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
这才只是解决了工伤认定的问题,后面的工伤索赔还要经过仲裁、一审、二审,这又必将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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