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恶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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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婆?”隽愣了,随后眉问道:“她怎了?”

于辰和友冲对一眼。

通过他反应,人很轻就猜到,田慧生定不是杀的。

毕竟,已经承自己杀赵子曼、劫持许燕的犯事实,针对刘霞、苟阳的犯计划,理由再瞒其它犯罪行

身不清这事儿,也太好解了——他离家,为了止被警追踪掉,直接掰电话卡了手机,断了与界的通,整个“失联”,再加警方在件未破情况下不可能许媒体肆报道,他又怎知道自老婆遇了呢?

至于曹双,他然有罪,不过犯是包庇,而不杀人罪——虽然在看来慧生并是曹隽的,

包庇罪判定为,客观上足向司机关作假证明帮助藏、毁灭据,帮犯罪分掩盖犯事实与避法律裁,侵的客体侵犯司机关执行动,观上为意,即知“庇”对象犯罪分

这项罪并没有遂、未的说法,属于典的行为,即不是否造恶劣后,只要犯罪行,则构犯罪事

故意杀这类虽并不是结果作犯罪既与否的准,但多数犯确实是结果作重要判参考与志的结罪,受人死亡认为犯既遂,死亡则常认为罪未遂。

很显,曹继满足上全部条,既有庇动机,又有客行为,不过其出了点插曲,况比正的包庇要来的杂许多,但在证充分且整的情下,并影响最定罪。

最重要是,他已经自的情况,供述与推测的实际罪过程相径庭,再加上终才警的“开”与审压力下供,曹双显然不是杀田慧生凶手。

那么结法医的检结果推测,慧生很能真死自杀。

当然,仅有“隽应该是杀害慧生的手”,者“田生很可死于自”这个断还不,必须补充证

疑人的供——就是承或否认——虽然经并非据链中可或缺一环,本身也个重要直接证,参考值极高,何况这儿获取一直接据的难并不大。

所以人对视眼后,辰就开琢磨怎问话,直接点,还是委一些。

因为,上去曹对于田生似乎有点感在,一一个“婆”的着。

没等他结完,隽就意到了什——本听到于发问,就猜测己老婆事了,看于袁沉默了一会儿没接着话……

犹豫片,他忍住问道:“她……也出事?”

“死了。”袁友冲他发问,而于辰在纠结,便接过,直截当的说:“你以为她你杀的,直接报自首,在因犯庇罪被们拘留。”

张了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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