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两人莫名其妙的对话,张春华突然掀开车帘,伸出脑袋道:“什么人?是南匈奴的美女吗?明面上不收美女暗地里却将她们绑过来?”
卫冕当然知道她是在开玩笑,为了逗一逗眼前的美人儿,装作一副吃惊的样子道:“呀!这都让你看出来了?张姑娘要不要与她们比一比,是我大汉的人儿美还是她匈奴的人儿美?”
“比就比,难道我还比不上草原上的野女人吗?停车!”张春华直接招呼车夫将马车停下,不过她知道卫冕并非好色之徒,何况家中还有如花似玉的娇妻美妾等着,她之所以愿意搭这一茬,完全是对卫冕刚才对话中提及的人感到好奇,到底是什么人能让他特意关注。
“你的好奇心还真是重!”卫冕轻轻一笑,只好跳下马与张春华一同步行,来到高顺所说的马车前。
“鹰?还有人?”在高顺掀开车帘的一瞬间,张春华就看到了马车里的东西,两只铁笼,各关着一只蒙古金雕。金雕的个头很大,羽毛大体暗赤褐色,羽尾金黄色,鹰爪和鹰喙都是金黄色的,看起来精神奕奕,神骏异常。
除了金雕之外,还有两个匈奴人,被绑住了手脚,塞住了嘴巴。
“这就是鹰师用以传讯的飞鹰?”张春华立即回想起在刘豹府邸看到的记载,难怪前天去卑大军阻击鹰师的时候,卫冕鬼鬼祟祟的跟高顺吩咐什么,原来就是让他趁乱去抓捕飞鹰信使。
“不错,这两个人和这两只鹰正是鹰师传讯的飞鹰,以及专职驯鹰的人。”卫冕当时一看到飞鹰传信的内容,立马就想到了信鸽。战争在大多数时候打的就是一个信息的灵通程度,只要调兵遣将每每快人一步,哪有打不赢的道理?
但是在三国史上完全没有关于信鸽的记载,也就说明这个时代未必有人会驯养鸽子,即便民间有使用信鸽的先例,也可以肯定没有用于战争。
蒙古金雕虽然不如鸽子那么轻便好用,可以大范围的驯养,但是它同样具有高空飞翔的优势,不易被敌人劫夺军情。即便只有两只,只要用的好,也能起到改变战局的作用。
如果有机会的话,在驯鹰的基础上来训练出信鸽,很可能会革新这个时代的军事传讯系统,那对战争的帮助可不是一星半点儿。
除此之外,卫冕心心挂念的还有巴彦淖尔的铁矿、以及蒸馏酒,这可惜这些与飞鹰、信鸽一样,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东西。必须等待地盘稳住之后,再逐步发展,不过他对自己的未来还是充满信心的。
“文达,将他们俩松绑吧,顺便叫人拿点酒水过来!”这两个驯鹰人放在后世也可以称之为高新技术人才,都是掌握着全球最尖端信息技术的顶尖技师,可金贵的很,不能怠慢了。而且前面的威已经给足了,到了该施恩的时候了,只有恩威并施,萝卜加大棒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
两人一被松绑,顿时跪在车厢里“噗通噗通”磕头,用匈奴话求饶道:“求求大人,不要杀我们!不要杀我们!”
卫冕虽然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但是从这表现也能看得出来,当即用温和口吻道:“不要害怕,先喝口酒平静一下!”
两个匈奴驯鹰人两眼一抹黑,见到高顺递来的羊皮水囊,顿时开心不已,拔开木塞“咕咚咕咚”大口喝了起来。从昨天被抓到今天车队出城,他们是滴水未进,完全在恐惧与饥饿中度过。
或许他们对这样的待遇应该感到熟悉,因为他们在驯鹰的时候也是这样做的——熬鹰。鹰隼的本性凶猛,野性难驯,他们将野鹰抓住之后就像这样,熬着它,不给吃不给喝,使它困乏,直至它的野性被消磨。
卫冕不懂熬鹰,但是熬人还是知道的,匈奴人的性子虽然野,但贪生怕死乃是天性,要驯服他们并非难事。
然后又让人拿来新鲜的羊肉,让他们拿生肉喂鹰,卫冕敢肯定,如果不是有他们在旁边看着,这俩家伙绝对要把生肉塞进自己的独子里。
张春华也看出了卫冕的打算,提议道:“我觉得你应该让他们先学习汉语,我手下有不少人长年住在南匈奴,懂得他们的匈奴话,到了河东先派两个人教他们说汉话怎么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