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好”
此时酒保还是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也没有正眼去看塞姆,从几个木头的酒瓶里分别倒出一些酒,混合出来了一杯“哈德维尔”,是一种最烈的混合酒之一。
这个酒保在混合的时候使用了一个平时绝对不会使用的瓶子,现在这一杯酒奇烈无比,普通人喝了若不救治甚至有生命危险。
塞姆看出这是在挑战他,于是将这一整杯酒一饮而尽,面色如常,微笑着看向酒保。
在这之后,酒保才终于抬起头,看向了塞姆,这是一个年轻人,有着犀利的双眼,十分的消瘦。给人一种营养不良的感觉,嘴唇也薄薄的,只是鼻子扁平,和整体的气质不甚搭配。
“你是谁?来这里干什么?”
带着质问的语气。
像是这样子不正规的修炼中在不到三十的年纪达到三阶,天赋已算是优秀了,也有自傲的资本。
塞姆则从来受不得别人轻视,也喜欢接下别人的挑战,这个恶习在多年之间已经被磨掉大半,但是现在塞姆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去压抑自己的想法。
毕竟眼前只是一个区区三阶,塞姆没有理会这酒保说的话,自顾自的说,
“我要用这一袋金币,来买你这间酒馆,把管事的叫过来。”
这是一小袋的尼布甲尼撒金币,价值还在普通金币以上,一般一个普通的酒馆一年的利润也就只有四个金币,而这一袋子看起来至少有一百枚金币,折算成帝国制式金币的话还要乘以一点三。
一般来说,就算是一些民间的灰色组织,也不会拒绝作这一笔交易,因为实在是非常划算。转接的手续也十分的简单,只需要去教堂由牧师来做一个公证就可以了。
那个邋遢汉子眼睛瞬间停在了这巨额的财富上,酒保也没有掩盖住表情中惊讶的神色。
邋遢汉子站了起来,此时他已经看起来神色自若,很好的掩盖了所有的情绪。
“我去叫瑞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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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我这样子写你们会觉得无聊吗?剧情是不是应该过的快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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