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灰头土脸的回到叶宅时太阳已经快落山了,老黄见我回来很高兴,急忙接过我的行李把我带到厨房,让我先吃晚饭。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厨房空间不小,墙边是做饭的区域,屋子正中摆放着一看就价格不菲的餐桌。一桌晚餐很丰盛,但却只准备了两个人的碗筷,显然是我和他的。我诧异的问老黄:“黄叔叔,郎伯呢?”
“哦!郎伯晚上不吃饭,他过午不食好几十年了。”老黄一边回答一边从柜子里拿出几瓶酒,啤的白的红的,什么都有。又拿了两个杯子问:“小甄,你喝哪种酒?”
想不到老黄这么大年纪了居然一点防范意识都没有,他居然敢和一个当天才刚刚认识的陌生男人一起喝酒,并且还打算三种酒一起混喝,这种喝法很快就会让人醉成狗,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不过我对他这种谢了顶的糙老爷们丝毫不感兴趣,所以决定今天要做一个正人君子。有本事他倒是换个性别而且还年轻貌美试试看啊,我保证让他领悟一下什么是自寻死路。老黄真幸福,因为遇见的是我而侥幸躲过一劫。而我却并没有因为他此时的幸运而产生一丝的嫉妒,可见我的心胸多么的宽广。
见老黄一瓶饮料都没往外拿,于是只喝一瓶啤酒就会头晕的我连忙回答说:“我随意黄叔叔,您喝什么我就陪着你一起随便喝点,不过我酒量特别差,只能用酒碰碰嘴唇意思意思,您可千万别见怪!”
老黄听我了我的话后哈哈大笑,拧开了一瓶白酒倒了两杯,说:“年轻人不喝酒好,像我这种嗜酒如命的特别容易误事,之前没少挨叶总骂。来,咱爷们俩碰一个,算是给你接风,欢迎到来,以后就是自家人了,我干了,你随意哈,能喝多少喝多少,不勉强。”说着一饮而尽。
我这个人就这点好,在喝酒这方面说到做到,说用嘴唇碰碰就真的只用嘴唇碰碰。并不是我拘谨放不开,而是觉得酒这东西特难喝,并且也真的无法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会嗜酒如命。
老黄放下杯子后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说:“小甄来来,吃菜吃菜!你来了就好了,这段时间差点没憋死我,郎伯平时不喜言谈,我平时在这特冷清,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其实我特别的饿,从上午到现在我就没吃过任何东西。本来包里是有几块巧克力威化的,但下午时被那个小兔崽子全给我吃光了,此刻的我除了吃饭一句话也不想说。
可老黄毕竟年纪比我大了许多,我作为一个后辈只能被迫捧哏,于是随口问了句:“黄叔叔,这么大的宅子,叶总平时怎么不回来住啊?”话一问完,我急忙往嘴里玩命的塞菜。
“嗨!你是不知道,咱们叶总有的是钱!有好几套房产。这里是叶总的祖宅,听郎伯说这宅子是从辽代时期留传下来的,据说叶总祖上有遗训,说这里风水好,只要叶家世代保留着这个宅子,后世子孙就可以富贵绵长。告诉你个秘密,叶总本来是旗人,原本姓叶赫那拉,民国时期才改姓叶的。”
我觉得老黄已经喝多了,开始信口开河。叶赫那拉是满清姓氏,但他却说这是辽代流传下来的宅子,明显在胡说八道。而且,辽代之后几经战乱,怎么可能把宅子留到现在。
怀着心中无法颠覆常识的质疑,我决定要在老黄面前做一个有原则的人,于是我用无比惊讶无比激动的语气说:“真的啊!?一看叶总这派头就不是寻常人,没想到还真是身世显赫!您看我这真是鸿运当头,居然有幸为叶总效力!来黄叔叔,我也敬您一杯,以后还望您多多关照!”是的,职场上的首要原则,就是绝不能在入职第一天就轻易得罪老同事,何况这老小子虽然长相猥琐,但毕竟是叶总身边的人。
老黄眉开眼笑,和我碰了个杯后再次一饮而尽,吃了几口菜后继续说:“叶总很少和外人提及自己祖上的家世,并且还很避讳,不过据说是官职不小。还有郎伯,也是旗人,据说祖上几代就是叶家的包衣。”
我不解的问道:“黄叔叔,什么是包衣?”不是我装傻,我是真的第一次听到“包衣”这个名词。
老黄吃口菜解释道:“嗨,你还年轻,不懂这些很正常,清朝时期,‘包衣’就是家奴的意思。不不不!你瞧我这嘴,什么家奴,家将!郎伯的祖上一家之前很受叶家的器重。你别看郎伯现在年纪大了,那可依旧是一身上好的武艺!老爷子也不是寻常人,虽然平时恬静寡言,但见多识广,满腹的学识,叶总直到现在碰到什么不好拿主意的大事还得向郎伯请教。”
老黄说的这几句话倒是也还算可信,至少我白天见到郎伯时无论从举止还是气质,的确是一副高人的风范。但我还是心存质疑,清朝结束以后从民国到抗战,再到改革开放之前的那段特殊的日子,叶家的宅子怎么可能能完好无损的保留到现在?至少我觉得可信度不高,保不齐是老黄满口跑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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