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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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二章忘。形容(人)的种忘我工作热心态。于工作繁忙(心的投),忘了自我存在。1.谓自被他人记。《子·天》:“亲易,使亲忘我;使亲我易,忘天下。”《汉书·宠传》:“我功为王,尔者陛忘我邪?”2.记自我。形容人而忘私,做事十投入。《晋书·坦之传》:“成在乎无,故在而忘我。此天地以成功,圣人所济化。”杨沫《是日记日记·四十年到八十代》:“我们的家正向个现代进军,么需要才--要那些我地献四化的才。”靖华《花集·雨六十》:“勇战斗,忘我劳。”3.以形容然尘俗,与自然为一体境界。金镜《游小五》:“情逐着海的波起伏,畅辽阔将要进忘我的界。”4.褒义,忘记己,形人公而私。这一种可的精神

,无我,原是佛教义,称非我、非身。教根据起理论,认为世上一切物都没独立的、实在的体,即有一个一主宰“自我”(灵魂)的存在,此即人我;法我(法)则认一切法由种种缘和合生,不变迁,有常恒主宰者。当然,们日常常用“我”,思与忘相近。

亦称非、非身。三法印一。佛根据缘理论,为世界一切事都没有立的、在的自,即没一个常主宰的“自我”(灵魂)存在。始佛教《相应经典》着重论了佛教无我论,如“无是苦,苦者皆我”,“此形非作,亦他作,由因缘生,因灭则灭”。认为界上一事物都会自生,而是种要素的合体,是固定变的、一的独体,而种种要刹那刹依缘而灭的。们认为子是砖木石的合体,是由五(色、、想、、识)成的,这样的合体中,没有常不变的“我”,谓无我。

南传座部佛认为,界是由质及精现象组,物质做色法,精神现叫做名。其中成色法最小单是色聚,组成名的最小位是心、心所。法、名都是在常快速生灭着,一弹指,名色就生灭上亿次。同样,也是由法、名构成,究竟意上来说,人只是不断快生灭的色法组,这里没有恒不变的,没有魂。组人的这极其细的色法名法,直都在里不停刹那的灭着,这里,根本就不到一不生灭东西,找不到个叫做‘我’的体存在。------这都是可通过修自己亲亲见的。所以,传上座佛教对的定义是:人不断生的名色续流。于人来,名色相互依的,不在没有质条件精神,在《南弥兰王经》有比喻:八名色依国王:“尊龙军,说名色,于此何是名,者是色?”“大,于此者为色,于此微的心、所法为。”“者龙军,为何只名或只色不转?”“王,此法乃互依赖及生。”“请给一喻。”“大王,如从母不会只蛋黄,不会只蛋。于有蛋黄有蛋,之二者相依赖俱生;王,于若它们会有名,也不会色。有之处即色,彼二者互依赖及生亦复是。如遂有长轮回。”“尊者军,你敏捷。”

人无(人空)

认为是由五假和合成,没常恒自的主体——我(魂)。

2、法我(法

一切法由种种缘和合生,不变迁,有常恒主宰者。小乘佛一般主人无我,大乘佛则认为切皆空,法的自也是空,一切的存在是如幻化。因一切事和现象,按其本来说都空的,们表现来的,不过是些假象,即所谓“性空幻”。

我学说

主要为对婆罗教的有论而提的。婆门教主“梵我如”,为“梵”是无所在的唯本质,宙间的高主宰,自我(魂)是的一部或梵的身。而种自我,其量广,边际测。只亲证梵同一,能达到正解脱目的。此,原佛教为反对这有我理,提出“诸行无”、“法无我”、“涅寂静”个命题,被称为法印。部派佛时期,教各派此也曾起了许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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