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食品之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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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苏在审奏章时,发现了份十分起眼的章,这奏章是部提交,左相去疾批的,然扶苏看左丞相批阅以意见,是有些满意。

奏章中代了前发生在家饭馆事情。

咸阳城就是自皇帝迁六国豪之人来关中之,最富的城市,人口密,如今苏放开贾限制后,更人来人,川流息。

人不进流通,么粮食、器物、富就要绝,商也便不商人了。

这件正是叙了关于国来的位商人其随从事:

今的咸坊市不交易盛,就连其中带的饮食业也开盛行起,外地的商人不会带来回路的吃的,所以,辞千里,来到秦,自然尝尝秦的吃食。

这位人便跟随从去一家咸坊市的馆,本就是吃西的事,但是巧不巧,这名商吃了这东西之,没法开秦国,肚子坏了。

若是只其一人坏肚子,那么还以归结水土不,但是行之人跟他症相同,甚的一人竟然夜死掉

怀疑是的东西问题,便去赵饭的人理,但是馆的老死不承,商人奈,便到了刑的人举此事。

刑部的一听是上出了题,也十分重,当即人前去验,在饭馆后见到了些有些质的肉,刑部有前例以遵循何判决,便拟写一份奏呈到了相冯去那里。

冯去疾真看完,也看到刑部尚士康的罚建议,将鞭笞十,改鞭笞五,罚钱百。

已经不一个轻判罚了,不说鞭五十可会要这板的命,就是罚三百也相当大一笔巨,后世朝有更的规定,当时的卒若是愿戍边,便可缴钱三百免除这事。

以说冯疾对于事的惩不可谓重!

是扶苏到之后是不满,直接刑部尚和左相人的处意见划,写到:处死!

扶苏的项判决到了丞和刑部书,倒是因为死这个,而是此项罪的处罚,这代表一种刑标准,帝素以义著称天下,么对待事竟然接判决此严重。

丞相刑部尚为了刑的严谨,还是联来见扶

下何故等小事便判罚如严重,死一人,却也不故意杀,是否些重了?”

下,若对此事重型,恐其他店商人心惶惶。”

两人的,扶苏是不肯变主意。

“食是民之,敢于事上面奸犯科,必当重典绳!自周便有五不时,实未熟,不粥于和禽兽鳖不中,不粥市的规,看看,周时便防止民会因食生病的定,何朕之治大秦!“

“陛,周并给出惩之法,们鞭笞罚钱已颇重,是不论重皆处死刑,否过于格?”

这句话是提醒扶苏,件事之的性质同,所以的刑自然也不同,件事明是那个主明知肉有毒不立刻毁,还拿出来卖,致中毒,然极其劣。

“丞相说有道理,那边如

有肉类腐坏等素可能致中毒,应尽将腐坏食物焚,否则处罚此及相关员。

知脯肉毒而不刻焚毁,加以售,致人毒者,死!

知脯肉毒售卖致人中者,根中毒轻处以相刑罚!

“陛下明,如倒是合甚多!”

“既丞相和尚书同,便按拟条令具体惩之法吧,哦对了加一条,如果将毒的食拿给尊卑幼食,欲加害他们,刑罚更重!”

“陛思虑周。”

件事容得扶苏重视,国这才开限制到一年,咸阳坊便开始现出米、肉市、菜市、鱼行、北猪行、蟹行等易食物地方,着咸阳的扩大商贾之的盛行,这方面规模只更大。

因为自后世所道食品全情况影响,苏对这行为深痛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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