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孙天雷交往的笔友,并非只有辛梅一个,在辛梅之前,他已经交往过好几个笔友。只不过,辛梅是他生命中刻骨铭心的一个罢了。在失去辛梅之后,孙天雷曾经在小学和中学交往的那些笔友,又重新浮现在他的眼前。孙天雷喜欢交笔友,绝不仅仅是爱好写作,更多的是因为他物质的匮乏,让他感到了深深的自卑。既然物质上比不上别人,那就争取来个精神胜利,找几个境遇和爱好相同的人,相互慰藉好了。
孙天雷生于70年代初,对孙天雷来说,最深刻的记忆,便是那个时代农村的贫穷以及父母的贫穷。在大学毕业、即将奔赴工作、迈进社会门槛的前夕,孙天雷既为失去辛梅而潸然泪下,也为他二十一年来困窘的青春岁月而热泪盈眶。此时此刻,孙天雷想起了小时候奔跑的那道山梁,山梁下那片凸凹不平的旱地和水田,以及那座曾经用茅草和青瓦盖成的老家,想起为了生计辛苦操劳的父母,以及父母望子成龙、光宗耀祖的期盼。
因为贫穷,自卑的孙天雷满十八岁那年,也没有牵过女孩子的手。在父母的谆谆告诫里,生存才是头等大事,什么情啊爱的,简直就是奢侈品,碰都不能碰。在这样的窘境里,自然习惯了春天吃山野菜、夏天喝凉井水、秋天啃生红苕、冬天打光脚板的日子,虽然时不时会有青春期的冲动,荷尔蒙的纠缠,但孙天雷都能忍耐,很有些“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担当。父母常对他讲,他出生时,狂风暴雨,电闪雷鸣,于是取名孙天雷,希望他有如雷贯耳之名、雷霆万钧之力,光耀门庭,出人头地。孙天雷也常以此自勉,决不肯像父辈一样,脸朝黄泥背朝天过一辈子。他一直坚定地认为,他将来是干大事的人,他要改变脚下的这一片穷山恶水。
当然,孙天雷的这些雄心壮志,有一大半是做给父母、老师和同学看的,在某个被人遗忘的角落里,他也会压抑伤心抹眼泪。看着别的同学穿球鞋、皮鞋和体闲裤,而自己只能穿布鞋、解放鞋和打补丁的裤子,自尊心也会失落到极点。当某个漂亮的女孩走过身旁,一本正经的他也会贪婪地偷看几眼,心湖里也会荡起丝丝涟漪。
从孙天雷记事起,就知道家里穷。那时候,农村田土还未包产到户,生活比较艰难,白米十分精贵,母亲常常在煮红苕稀饭的时候,只掺很少量的米,并在锅底放一小碗,饭煮熟后,米粒大多积存在小碗里,这一小碗米饭的享用者就是他们兄妹仨,父母则只是吃些红苕喝点米汤。虽然家里穷,但妈妈勤俭持家,从没有冻着他们,饿着他们,并能时时给他们惊喜。逢年过节,母亲总要想办法让他们吃上两个煮鸡蛋,打上一回牙祭;赶集回来,母亲每次都会带给他们几串麻花或几颗硬糖。烧火做饭,也常常要给他们煨上几只粑红苕。
六岁半,父母替孙天雷揭下红小兵的帽儿,送到山村小学念书。有时放学,免不了贪玩和调皮,逗留很久不回家,母亲就会一路找来,折了细细的桑条,抽打他玩沙戏水的脚,如赶小鸡般将他撵回家。
有一次,幼稚的孙天雷禁不住诱惑,趁做课间操的间隙,偷拿了同学一支3B铅笔,并悄悄把铅笔埋藏在学校后面墙角的泥沙里。等他藏好铅笔,抬头看时,竟发现启蒙老师就站在几米开外,纳闷地看着自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