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次不成功的面试,朱元璋太精明了,生性多疑,最重要是,他学会了丧尽天良的试用期。
常遇春这山贼小头目,未能从老朱同志那里抢到先锋官印。
主要是常遇春不修边幅,形象太邋遢了,造型有点怪异,又那么自傲娇狂,给面试官朱元璋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
说实话,像这么狂得没边的人,朱元璋没有当场把他轰走,已经很给常遇春先生面子了!
所以说啊,面试和相亲一样,第一印象非常重要,你不穿西装去,基本上没戏。
信心满满的常遇春,挨了当头一棒,出门就一直在低头沉思,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这也可以理解。
常遇春先生为人自傲,眼界很高,虽然没有受过正规军事训练,但是人家学过武术,手下还有九个小弟,应该属于带头小哥级人物。
像他这么狂傲的一个人,让朱元璋鄙视了,失落很正常。
黄观害怕心高气傲的常叔,接受不了这么沉重的打击,急忙拉着他衣袖安慰道:“常叔,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你千万不要丧气。我义父他……最近心情不好,一时看走了眼,体谅一下。”
无事,无事。
常遇春摆摆手,潇洒一捋头发,咧嘴笑道:“我是在想啊,你义父没有因为我常遇春长得英俊,就提拔我做先锋,说明他不以貌取人,是个做大事的贤者,跟着他一定有前途。”
呃……
这家伙臭美起来,都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黄观白眼一翻,无语:“……”
心里很怀疑,常叔除了有虐人的业余爱好,还有自虐的性格倾向。
彻底没救了!
常遇春先生正式告别了山贼生涯,重新找到了工作,虽然是从基层做起,但好歹是个铁饭碗,很是高兴。
他之所以去当山贼,并不是吃饱了撑的,只是因为吃不饱,不满生活现状,也受不了忍饥受饿。
现在既然朱元璋愿意收留他,给他饭吃,自然愿意留下跟着老朱同志干。
毕竟山贼这份工作,要经常出差,抢一家换一个地方,整天东跑西跑,风险太大。
等着瞧吧,常遇春先生一定会证明他自己,让世人刮目相看的。
黄观也很高兴。
苍天不负苦心人,大明双璧终于齐聚老朱同志麾下了。
如果说徐达是当时最稳的一柄剑,那常遇春就是最猛的一把刀。
两人一谋一勇,刀剑合璧,所向无敌,打下了整个大明帝国江山。
达叔性格沉稳,很少犯事,黄观却对常叔充满了警惕。
常遇春极具军事天赋,作为朱元璋手下的头号猛将,以沉鸷果敢、善抚士卒著称,但是他性情残暴,心狠手辣,有一个令人极为不齿的毛病……喜欢杀降屠城。
老朱同志最恨这一点!
黄观未雨绸缪,决定请常叔到家里做客,介绍他给马夫人认识。
因为常叔这个人,经常犯错误,而且还屡教不改,以后需要母亲在老朱同志耳边吹枕边风,为他说情开脱。
不然,以常遇春先生干的那些伤天害理的破事,朱元璋杀他十次都不嫌多。
防患于未然嘛。
马夫人听说常遇春是黄观的隔壁邻居,高兴坏了:“你叫常遇春?好,好,你是观儿老家来的第一个人,也算是他的亲人了,以后常来家里坐。”
常遇春热泪盈眶,感觉找到了组织。
因为黄观的关系,马夫人对常遇春印象很好,带着小香香亲自下厨,做了一桌饭菜招待常遇春先生。
常遇春受宠若惊,一激动就往怀里掏红包,给老朱家的几个养子发见面礼。
刚到手的几十两银子,马上就花得干干净净。
大手大脚的常遇春先生,一下子又变成了可怜的穷光蛋。
吃了一顿便饭,黄观把常遇春领到了军营,转身回总兵官府开会。
朱元璋最近诸事不顺,心情确实不好,所以见到常遇春先生,反应很冷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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