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女孩儿就是山海和亦逸的女儿若文。
听声音,山海就知道女儿的情绪不太稳定。
也难怪,若文的年龄正处于青春期,这个时期的孩子与父母的关系大多都比较紧张,加上现在她既要忙着托福和SAT的考试,又要准备课外活动和申请文书的撰写,还要应付高中学校的考试,每天连轴转,这情绪要好得起来才是怪事。
如果放在三年前,山海或许会生气,会推开门,好好跟她讲一番尊老爱幼的中华美德,结果自然是父女俩大吵一顿才会结束战斗,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导致女儿嚎啕大哭。
但现在,经过心理学自学且久经实战考验的山海早已经学会了如何处理类似的事情。
对于处于青春期的孩子来说,他们大脑中负责管理记忆和情绪的海马和杏仁核已经发育完整,而负责理性、认知、社交和情绪控制等高级认知功能的前额皮质仍未成熟,这意味着他们拥有了和成人同样的情绪感知能力,但情绪的自我控制能力明显跟不上。
简单来说,年轻使他们充满激情,但情绪波动更大,更容易冲动和发怒。这时候,父母过多的干预和指责只会让他们更加苦恼和厌烦。
其实,孩子们什么都懂,只是由于大脑发育不同步,目前还很难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而已。
客观来说,相比以前,女儿现在的情绪控制能力已经好了太多,而且开始懂得自省,即便有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事情过后也会通过拥抱或主动聊天等方式委婉地向父母表达自己的歉意。
山海完全没有把女儿的“冒犯”放在眼里,他嘻嘻一笑,说了声“今天吃辣子鸡哦!”然后就转身回到厨房,跟亦逸一起做饭。
“老公,今天晚上喝点红酒?”亦逸炒好了最后一个菜,回头笑着对山海说道。
“好啊,家里正好有一瓶法国勃朗特酒庄的红酒,我先倒在醒酒器里面醒一下酒。”山海笑着应承道。
很快,红酒倒好,菜也全部上齐,山海和亦逸坐在餐桌旁等着若文。
“老公,我白天给爸爸妈妈打了个电话,两位老人家最近的身体好像不太好,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问他们怎么样,他们就说好,让我们不要担心,你找时间打电话回去问问吧。”亦逸说道。
“嗯,最近是有点忙,有两周没打电话了,回头我问问情况。老妈二十多年的糖尿病了,老爸又是高血压和支气管炎,本来都不应该喝酒的。但关键是他们又控制不住自己,每顿都要喝两杯才高兴。”山海无奈地说道。
“是啊,还有就是人亲太多,每次一到酒席上,就更不能不喝了。”亦逸附和道。
“哎,我都劝了好多次,该走的走,可走可不走的人亲还完了就不要再走了,毕竟他们都已经有七十多岁了。有些事儿该放下得放下。”山海叹了一口气,继续道,“不过,仔细想想,老爸老妈这样做,其实也可以理解。他们一辈子都待在那里,已经完全习惯了那种生活,你让他们不喝酒,不走亲戚,那还不要了他们的命。说到底,他们喜欢那种生活方式,我们也只能尽量劝他们少喝一点。”
“就是,爸爸妈妈他们的确喜欢那样的生活。每次过年回家,陪妈妈一起出门买菜,一路上都是熟人,每个人聊上两句,十分钟的路程半小时都走不完。”亦逸道。
“是的,每次好不容易劝他们来玩一段时间,哪次不是两个周就要回去的?”山海补充道。
“爸妈,你们说谁两周就要回去呢?”正在这时,若文推开门走了出来,正好听到两人在聊天。
“没什么,我们在说你爷爷奶奶,每次来我们这里最多待两周就想要回去。”亦逸笑着对若文说道。
“是的呀,爷爷奶奶都退休了,搞得比我这个高中毕业生还要忙!老爸,你说是吧?”若文一边笑,一边对山海说道。
“是啊,我们家宝贝最忙了,要不是辣子鸡还真吸引不了她哦!”望着女儿,山海脸上浮现出愈发甜蜜的笑容。
“老爸!!”若文装出生气的样子,上前捶了一下山海的肩膀。
“来,宝贝喝牛奶,我和妈妈喝红酒,我们一家人庆祝一下!”山海端起酒杯道。
“老爸老妈,你们俩都结婚20周年了,关系一直挺好的啊,我都没看见过你们吵过几次架。来,我敬一下咱家的模范夫妻!”若文笑着端起牛奶和爸妈的酒杯碰了一下。
“谢谢宝贝的祝福,我和你爸爸这20年走过来,说长很长,说短也很短。现在想起来,就好像我们才刚刚认识一样。”说着,亦逸的眼圈都红了。
“老爸,老妈,你们都说说第一次看见对方是什么时候?”若文兴奋地问道。
“老爸先说。”若文继续道。
“第一次啊,让我想想。”山海稍微停了一下,笑着说道,“那是一个金秋送爽,丹桂飘香的早上,一个年轻有为,英俊潇洒的青年男子刚从外地出差回公司。当他忙完正事儿,坐在办公室里和别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一些无聊的事情之时,忽然眼前走过一位漂亮而陌生的菇凉。在看到她的瞬间,年轻男子的心就被俘虏了,他下定决心一定要追到她。”山海一本正经地说道。
“老爸!!!”若文笑得差点将口中牛奶喷了出来,她一口将牛奶吞了下去,用力拍了一下山海的肩膀,高声喊道。
“宝贝,你爸就喜欢和你开玩笑,还是我来说吧!”亦逸本来也正在抿着嘴笑个不停,见状赶紧出来救场。
“你老爸第一次见到我是在我们公司的电脑室,那次的确是他出差回来。那天我正在电脑室打一份文件,但公司的电脑忽然间就坏了。报修电话打了之后,修电脑的人要第二天才有时间过来。而马上开会又要用到这份文件,我急得不得了,想尽办法但也没有让电脑恢复运转。
这时候,一个声音在背后说道,”我来试试看。”
那时候,我正蹲在地上鼓捣着机箱。听到声音后,我抬起头来一看,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孩儿正站在面前。
他长得还不错,挺清秀的样子,不过头发很长也很乱,一看就有好长一段时间没有打理了。青春痘长满了他的整张脸,看上去到处都坑坑洼洼的。他上身穿了一件灰扑扑的夹克衫,皱巴巴的,好像刚从水里捞起来。下身穿着一条蓝色牛仔裤,不过颜色都快掉光了。最显眼的是脚下的黑色皮鞋,上面全是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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