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章 有力的证据(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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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颜读完起书之后,廖维扬站起来起诉答:“我知道音家协会登记,不是版归属的一依据。因为音家协会法判定请人是恶意登,也无判定申人是否取了他作品。”

“第次公开唱《无自容》首歌的演者,一支来庆海的下乐队,他们的字叫做魔方乐。而蓝方乐队是在王的指导完成《地自容》这首歌创作。”

廖维在法庭/上出示两份文

一份是津和凌签署的明,他承认自是在王的指导完成了《无地自》的创,并且认王健歌曲的法权益。

另一文件则王健签的版权让协议,他以六万的价将歌曲让给黑,并自放弃署权。(名权不转让和易,但可以放。)

审法官合了双的陈述,问道:“原告律,对于告所出的证据,你可有问?”

颜韵:“法官大,原告辰曾是魔方乐成员,一点被陈述并有进行明,而他们出的协议并没有告的签!”

维扬微着从公包里取一份登资料,道:“官大人,这是音家协会乐队登资料。魔方乐的注册是凌旭,乐队的员有唐津,除以外并有登记它人的料。”

“我这还有一文件,唐阿津生的签过的声。在这声明中,唐阿津生承认己跟辛缇、陆、何世等人有合作关,但仅于演出作,这人并非魔方乐的正式员。”

黑柯、健等人是圈子的老油,深谙权规则,将资料备得很细很周,在程方面做无懈可

申辩道:“既然合作关,那么不能排陆辰创的可能!”

扬笑着:“那请原告示创作据!”

旁听到会儿,者已经情况了得八九离十,次版权纷的关就在于品究竟谁创作。原告声是陆辰作了作,但是告一方认定作是在王主导下蓝魔方队创作成。

此看来,陆辰的个版权司是很打赢,为蓝魔乐队表在前,辰登记册在后,从时间系上来,被告出示的据更为力。

得不好,被告还以起诉告剽窃。

面对廖维扬咄咄逼的目光,颜韵从文包里出一个音器,后说道:“法官人,我里有一录音证,请允我当庭放。”

主审法点头道:“可以。”

摁了播按钮,段录音在法**响起。

“把你最拿手歌曲演一遍,先听一。”这陆辰的音。

“你以为是谁呀?一来就号施令!”这是旭的声

起精神,将《狂》这首演奏一!”这辛嘉缇声音。

“呼啸海风,乱的狂,帆船风波里沉……”这是蓝方乐队演奏《雨》。

演奏结之后,辰挨个将蓝魔成员点了一次。

“这歌是谁的?”辰问道。

“是。”凌回答。

“一堆屎!你为三和加上架鼓,这是摇滚吗?把子鼓的音拿掉,你自己听你写是什么西!”辰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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