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折服马王(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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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血是上古序者对述混血的称呼,来自波帝国的流士和玛也沿了这种法。

晟对妮更深层目的暂不得而,但这影响他续执行己的计

士躲藏地方位马其顿一座墓中,步前往需耗费大时间。

妮玛从其顿赶刺杀哈洛斯是到大流允许的。

漫长路程自需要代的工具,妮玛的骑是一全身雪的骏马,她将其名为密拉,借了波斯话中的阳神名

这匹马原本是活在马顿平原的野马,身手老的大流亲自出将其驯,并赠给自己女儿骑

马群?”

听到个消息,辛晟顿来了兴

哪里?这里远?”

“不远。”

妮玛着密特,伸手向玛利的东北向。

“野马群流动的,不会固在一小区域活。”

“那群野长期在利斯和其顿之的平原带自由驰,说定我们回马其的途中能遇到们。”

“那还什么,发吧!”

在古腊时期,获得一骏马就是现代得豪华车一样。

希腊国土虽远不如夏,但要走遍个希腊需要花不少时,光靠是肯定行的。

得知辛之前没系统性学过骑,往东回马其的途中,妮玛正用密特做示范,教给他些入门骑马技

:“宿领悟骑,当前级1级。”

……

初步悟骑术,逐渐适了和妮共乘一,两人始加快度往马顿前进。

也许辛晟的气还算错。

临近马顿与玛斯的边地带时,两人在片宽阔平原上现了妮之前所的野马

不是专的驯马,只是致知道儿分为个种类,有草原、山地什么的,但具体品种他说出不了。

玛按照流士告她的话本宣科说道:“马其顿生的马本为较矮小沉的森林,这种的耐力强,但刺速度差。”

“希波争之后,波斯帝的优质马给希各城邦下了深的印象。”

典和斯达为首强大城率先做表率,腊各城开始引波斯帝特有的漠马种。”

漠马体较小,重也不,相比林马拥更强的击力和刺速度。”

抬手指那群正低头啃的野马:“这些儿大部是从波引进来沙漠马裔,与地的森马杂交数代后,繁育成一种全的马种。”

亲姑且这种马名为马顿马,然在冲和耐力单项上不过沙马和森马,但胜在能均衡,加培育会成为场上的器。”

妮玛望远处的马叹了气:“亲说,其顿这希腊的缘城邦有强势的潜力。”

食,马都不缺,锻造武所需的产也能隔壁的雷斯买。”

“这个城需要的,只是一强大的袖。”

辛晟的角忍不抽动了下‘是,这个大的领会在100多年出现,是在他领导下,马其顿亡了波的阿契尼德王。’

流士曾是波斯国的高,他的界确实独到之,看出马其顿崛起潜

100年后的情与辛无关,的目光在多匹马之间回流转。

一支马群必会有一马王,个族群只有马拥有无制的交权,它然是整族群之最强壮

的目标是马王,要选当就选最的。

只野马原本的王在几前被大士驯服,如今已被赋予波斯军巴赫拉的名字,就停留大流士藏的古外。

王的神与其他马有明不同,时它正首阔步来往于群之间,辛晟很就将其认了出

马王通毛色漆,体格通族群其他马大了一,全身肌肉十匀称,健的黑身躯让晟一眼看上了

对辛晟否成功抱有怀,委婉劝说道:“你确要选择王?你骑术才刚入门,会不会度太高点?”

辛晟抱大黄从特拉的上跳下,扭动体开始身。

“不用,马除了术之外看重个的身体质,我自己还有信心。”

吧,我时刻关你,希你能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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