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他斟满了酒。
他执起酒杯,嘴角漩了抹笑。
“这杯,为有缘得于姑娘相识。”话罢,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再度看向我,眸中蕴了一场姹紫嫣红。
便是这一眼,于我,已是万年。
十几年前……
这一年,大面积扫黄结束后,(咳咳,也就是扫除黄巾党结束后)董卓这个胖子便入了京,废了少帝刘辩,立了陈留王。自此,挟天子以令天下,残暴不仁,草菅人命,荒淫无度。群臣皆惧之,莫能除也。
任小花原本是江陵一户农家女,幼年时候,爹爹死于战乱,自己就跟着娘亲流浪到了洛阳。这流浪,果然是该往大城市走。这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比如有钱人多,再比如有钱又好心的人也很多。方来洛阳城不久,饥寒交迫的任小花她娘亲便身染重病,很快便一病不起了。彼时还是个不过十岁的女娃娃,任小花却已经懂得靠自己的能力救母亲。可是自己年纪尚小,想不出什么能赚钱的法子,于是,她就跑到一处八匹马宽的街道旁跪了下来,学着以往看到的乞丐的样子,于面前放了个破碗,试着掏些钱来。可是,那个时候的她还小,还不懂得一行有一行的规矩这个道理。于是,很快,收“同业费”的人便拎着棒子来了。那是两名十八九岁的乞丐混混,一人手里操了一根木棍。其中一个揪着任小花的头发,狞笑着要她交“同业费”二十铜钱。低头看看,任小花面前的碗里只有可怜的三个铜钱,哪里够填这两个欺软怕硬的混混的钱袋子。于是其中一个抡起棍子就准备打,就在任小花闭紧了双眼歪过头去准备挨这当头一棍的时候,一个侠客般正义沉稳的声音忽而响起。“你们两名男子光天化日棍打一个女娃娃,还有什么颜面活在这个世上。”
这句话,直说的任小花心里震荡了一番。微微睁开眼睛,发现眼前已然多了一个身着绛紫色绸衣的男子,他的手里正握着那乞丐混混抡下来的棍子。
机缘,对于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意义。
眼前这个人,便是任小花幼时的救命恩人,也是几乎左右了任小花命运的人,当朝司徒,王允。
而对于王允来说,彼时的他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眼前这个乞讨的女娃娃会在不远的几年后,成为除去奸贼,拯救汉室苍生的关键人物。
在那之后,任小花和娘亲便被救命恩人王允接近了家里,可惜娘亲终是没撑到过年便撒手人寰了。在娘亲咽气之前,反复嘱咐着任小花要时刻记得王允的恩情,将来若有机会报恩,即使搭进性命也在所不辞。任小花觉得娘亲说的很有道理。
随着时光的流逝,任小花这一朵小花,终是化成了一朵艳惊四座的大花。十几岁的方华,就拥有国色天香之貌的她却为了一件事儿而时时蹙眉。这王允夫妻甚是恩爱而不需要纳妾,两人膝下也不缺子女,家里侍婢又有一小批,偏爱任小花机灵嘴甜的王夫人又不让她做侍婢的粗活。眼见着哪里都不需要自己,该是如何能报上这份恩情呢?
就在她冥思苦想这个问题,郁郁而不能释怀的时候,命运的夜晚便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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