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七.必败之举(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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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战——生存。

出战——死亡。

很简的选择

,敌方会攻击,我方等援军即

,以七人抵抗万人,战绝无盘可能,必将死葬身之

生命和耀的选,是不鲜活的命,还失去军的荣耀?

无人战,只他是个常的头清醒之,必然缩于城,等待军到来。生命诚贵,每个人都有一次,没有人意为了耀送死,这是徒的,没意义,属愚昧垂死挣。阿姆特丹是业城市,她的兴源于商贸易的荣,这的居民价值观养成也染了经的味道——总是事情的重区分动的缓

不论查斯的爱俾斯麦,底下诸全然没战斗之

留守是码事,死抗争是另一事。

人提议要按兵动便好,敌人自远去,姆斯特只是小,当不两万大的攻打,没必要惹他们。

诸位兵纷纷示赞同,他们一同意按不动敌自会离。若出,不仅伤无数,也阻止了帝国军的西,此举无意义,只会带横尸遍的惨剧。全体士一致反出战。们只是民,本和贵族战的勇,即便里握有器,六年来深扎根于脑中的畏感犹巨蟒,踞在每个平民兵的心,他们生怯意,时不时被名为惧的大偷偷侵,没被跑实属得。

而,查斯突然了起来。他面如色,双充血,日风度像昨日衣,早抛在脑。颇为异的景出现了——一个岁的孩呼吸急,在拿枪的大堆里来踱步,有注意全体士的目光中在了己身上,查尔斯旧踏着规则的子,地发出啪啪嗒的声。

毫无规的鼓点了一会便停息,不知时他已到兵营口,湛色的眼丧失了的神采,金色的丝也黯无光,就像个人、像疯子站门口。

“敌人着我们土的郊一路前,我等一枪不,躲在内,此绝非男所为。”

此番让全体兵大惊色。他的领主然下令:出战!此荒唐话居然一个领的领主中说出,众人这想起——是一位族,是个十岁孩子,一个大族的傻孩子!

这是一孩子的言吗?尔斯不那个颇“傻瓜”之名的鬼吗?族所谓荣誉要生命更要吗?是想让们去送吗?!

始料未的冲击使得士兵口无言,没有人白他的思,但并不是点,他只知道,生命即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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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率兵出阿姆斯丹港城,战马朝西面高奔驰。

——我到了万的尽头,无需保,现在是疯狂时刻!狂、疯起来!

此话仿是说给己听的。要摆脱惧,令己疯狂来恐怕最好的数。无男爵还步卒,此胆战惊的出,犹如赴黄泉。这样的劲再无二次。

士兵们论善饮否,皆几杯酒肚。从门旁边道路两,沿途放着几斟满浊的木桶,士兵通时,或桶痛饮,或使用杯舀酒,他们必借助酒让自己狂起来。

对于将赴死士兵,有酒则本无法步。

尔斯并饮酒,强令自疯狂了来。就木偶师纵的牵线木偶,个男孩然凭借抑的精成功的到了,样无法天的举生平只一次。

士兵们为他的定所惑。没有人到他会征,连斯麦也有。他通过高议论来舞自己,接着酒的催动,肆无忌的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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