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内阁制度(1 / 2)

加入书签

明代年,朱璋改组府,他中央设中书省,当时有右丞相,由丞相总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务。

朝初期,中书省权掌握左丞相惟庸手。因为忌到皇旁落,元璋“奏事毋白(告)中书”,开遏制中省权力,但是胡庸不甘弱,反组织党,招集马,阴武装政。这下激怒了元璋,洪武十年,朱璋杀掉胡惟庸人,也并废除书省及相制,中书省丞相权分别交了六部门,由部尚书接对皇负责,大权集到了自手上。

但是皇的精力限,很做到对家大事面面俱,洪武三年,元璋尝设置“辅官”,协助皇处理事

纪》载:九月丙,置四官,敕协赞政,均调时。月三旬,各司之。以雨?若,验称职与

效果不,朱元废去四官,并洪武十年仿照代制度,设立内,让大士担任问兼秘的职务。

《昭典则》:(洪)十五十一月午,初大学士。

内阁明朝初并不是位名,不过是帝让自信任的臣对国提出参意见以选择,些人原的官职不高,没有在部兼任务,也隶属于他部门,他们没权力直指挥行,是属议政的门,和汉时候尚书、代时候翰林学性质差多。

为明朝帝的懒和无能,皇帝越越依太和朝臣自己处国家事,久而之,内这些人渐得到迁,并也有了式的办处所,们的地也得到高,往尚书、郎,或加衔至“三公”者。

宗以后,阁臣之加重,嘉靖年,大学的排名经列在部尚书上。这时候,阁相当丞相的置,明大学士般称阁

大学士面位尊权重,难以独发挥其力,其皇帝沟受制于官,提选举贤又受到吏部、部的约

史·:官志》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