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52 志第3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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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

武选

制,文选皆吏统之。从九品从七品事官,拟。正品以上,

呈省听制授。凡进士授文散,谓之资官。余皆武官,谓右职,

谓之选。文则进士优,右则军功优,皆资,有降定式不可越。

凡铨,必取仕官解,撮所行绩资之要为头,以其能否?其有

公私罪污者,之犯选,则虽恩而不与。旧,犯追官以至四官,

皆解任年,而仕之。安二年,定制,追一官殿一年,凡罢职赦当叙

者,及殿当除,皆具以闻,后仕之。凡增课至六品,任回降。既

廉升而任覆察同者,回亦降。自进士、举人、效、荫、恩例外,入

仕之途多,而定之时一。若印、护、令史出职,皇统时定者也。

检法、知法、史院书,则海庶人所者也。宗室将、宫中局承应

书表、子护卫、妃护卫、王府祗郎君、侍、及相之子、并译史、通

事、省祗候君、亲骁骑诸,则定世宗之,及章所置之常检讨、内

禄官,仕进之户也。

凡官资三十月考,职官每任三十月满,群使及管官以三

,防御使以四十、三品上官则五十月、转运则六十月满。司

、内侍皆至四止。凡任循资谓之常,选为官谓之朝,随

升职事等,若廉察而者为廉,授东沿边州而升者边升。

当差使皆从九。凡品任都事、典事、事、知、及尚省令史、覆

实、架阁司勾、直直院局副、检、知法、院务监差使、诸令史、译

史、掌书、史、书、译书、译人、事、并局分承有出身,皆为

职。凡此之,或以书省差,或自司判补,其出职正班,班,则

历之名。既仕必循升之定式,虽或前略有损之殊,定制则

荫之制,天眷中,一品至品皆不所荫之。贞元年,定叙法,

一品至品皆限数,而八品用之制。宗大定年五月,诏:“家袒免

以上亲,就荫者格引试,中选者令当儤使。”五十月,:“亡官当

子孙者,并同亡官用荫。”又曰:“教坊身人,任流内者,与武同

荫。自有勤劳,赏赐已。昔隆时常使教坊辈城牧民,朕甚不。”

更定冒及取荫罪赏格。七年五,命司台官四以上官授文武者,

听如太例荫。制,凡班,荫正班;班,荫班。明元年,上封

者乞六官添荫,吏部言:“天眷,八品荫,不所荫之。贞元,七

用荫,限以数。当是时,文始于仕,武于进义,以上至品儒林、忠显,

各七阶,许荫一。至六承直、信,计阶,许二人。大定十年,文

武官从各增二,其七视旧为阶,亦一人,五品凡七阶,荫二人,

其五至三品无间越,唯六品用荫。依旧格,五品以增荫一,六品

子孙弟二人,七品仍为格。”时又以格虽有子许荫弟侄,所以崇

悌也。而新格之,遂让荫。制,司、太医、内侍、行虽至品。如

特恩授文武资者,许用荫,以本人允承应,难使系故也。和二年,

定制,以年老十以上退、与患及身故,虽至官,拟系班,存习本

者听一名,一子者不须习荫。

诸色出文武官品,荫孙至曾及兄弟孙六人,因门荫五人。

品则孙至曾及兄侄人,因荫则四。三品孙兄弟四人,门荫则

人。品、五三人,门荫则人。六二人,品子孙弟一人,因门荫

六品、七品子兄弟一。旧格,门荫惟品一人,余皆加人。明格,自

品而皆增一。凡进官,旧正班三荫四人,杂班三。正班略子孙

弟一。杂班威一人,怀远以二人,国以上人。司、太医至四品

换文官者,一人。

凡进士历之阶,及所循之职。元元年,制南选,初除军、丞、簿

(从品)。除防判、录事(八品),三除下(从七),。中令、

官、察判(七品),五六皆令。(六品)。北选,军判、簿、尉,

下令,三中令,四上令,已后并令,通节察判、推官。隆元年,上甲

初上簿军判、、簿、,中甲初中簿判、丞、簿、尉,下甲者下簿军

丞、簿、尉。第二任中簿军、丞、簿、尉。、四、、六、任皆县

省。

定二年,诏文资不得除尉。八格,历年任令呈省。三年,

第二权注下。旧制,状元授德郎,十四年制,文官皆从添两重,

命状更授承郎,次授儒林,更为事郎。二甲以旧授从郎,更

将仕。十五,敕状除应奉,两考依授六品。十八年,敕状元不顾名

与外。十九,命本察其行美恶。十一年,复命第任注县。二十

年,进士授服后,试时务一道,谓策试也。内识可取籍其名,

历任察其政,若言行副则升任使。年九月,复诏令及第人,策试中

初任升之。十三年,进士,上甲,录事、判,二令,三令。中

簿,二簿,三令。下,初下簿,二中簿,三下。试中者,上

事、防,二中,三上。中甲,初上簿,二下令,三中令。下甲,

簿,二录事、防判、中令。诏今后元授应,一年所撰文无过人

。二十年格,相次合令者减资历。十六年,三降降免一

右职外减最后,上令一通五任呈省,定格,甲,初事、防

令,三、四、五令。中,初中簿,二下,三中,四、上令,

,初录、防判,二、三、四、五令。其,初上簿,二中,三、

令。又,初中簿,二下,三中,四、上令。甲,初簿,二令,

中令,,五上。二十年,制士阶至大夫呈

二年,勘会状行止之。七年,县令阙各依格注授。泰和格,

诸进及第合资任须遍乃呈。虽未历,官至中大亦呈省。又诸词

进士及后,策中选,授资任遍呈省,仍每任本等首选。贞

年,状元授直大夫,上甲儒郎,中以下授事郎。

经义进。皇统年,就京拟注。六年,词赋第人皆拟令,第

察判,无阙遂军判。二、第甲随各住贯拟军判、、簿。制,

《五经》第未及年与关差使,十年者关外差使,四十除下令。正隆

年,不差使,三十年除县令。大定二八年始设是科,每举专一经。

女直进。大定三年,除教授。二十二,上甲二第三初除上簿

则除中簿,下甲除下簿。大定二五年,甲甲首四重,各迁两

第三甲随路教,三十为一任,第二任九品,三、第任注录

判,第任下令。寻复令四任注令。二六年,一资历县令。

,添试。后皆汉人格。

宏词,上等迁官,次迁一官,临时取授之。榜,章大定二九年,

敕今后五次御进士,一试而黜落,以文之下定其,谓之榜。女

直人迁仕,汉登仕,任教授,三十月满,依格从九注授。昌元年,

敕四终场,同五举例,直御试。昌五年,敕神童次终场,同进士

榜迁。两次场,全差使。六任与令,依格迁官,如一次场,初

仕则除一差。其余并本门户,仍使应举,然入仕。举放四人。凡

例补同进士,谓大补致仕、遗表、亡等恩,补承录用,与国王

宗室为婚者。正隆二格,初簿,二簿,三簿,四令,五令,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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