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6 志第6(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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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

“国大事,祀与戎”。自书经典,崇其义,而圣人德,莫于严

者也。司马迁《封禅》,班备《郊志》,纪皇王祀,下郡国

神。司彪又著《祭祀志》,以续汉。中以后,旧制诞,粲然备。

兹以降,又有异,故复次云尔。

汉献延康元十一月丑,诏卿告祠庙。遣御史大张音奉帝玺

策书,帝位于。是时文帝继位,南在颍阴。有司乃坛于颍之繁

故城。午,登。魏相华歆跪玺绂以于王。受毕,坛视燎,成礼

返,未祖配之。魏文黄初二正月,祀天地堂。是魏都洛,而

祇兆域堂灵台,皆因汉事。四七月,将东巡,以大军出,使常以

特牛告南郊,后以为。及文崩,太钟繇告南郊,是有事郊也。

明帝太元年正丁未,祀武皇以配天,宗祀文帝于明以配上

二汉郊之制具,魏所益可知

八月,东巡,繁昌,使执金吾霸行太事,以牛祠受坛。

《后汉纪》,章帝高邑祠位坛。虽前代行之事,然为坛祀天,坛非

也。今事于上,而致于虚坛,未详所也。

初元年月乙卯,始营洛南委粟为圆丘,诏曰:“盖帝王命,莫

恭承地,以神明;祀世统,以昭功。故先之典既,则禘祖宗之

备也。昔汉氏初,承灭学之,采摭缺,以郊祀。甘泉、土、雍

神祗兆,多不见,并兴废无,一彼此,四余年,无禘礼。古

所更立,遂有焉。曹世系,自有虞。今祀丘,以祖帝舜

丘曰皇帝天;丘所祭皇皇后,以舜伊氏配;天郊所曰皇天神,

太祖武帝配;郊所祭皇地之,以武皇后配;宗祀皇高祖文帝于

堂,以上帝。”十二月子冬至,始祀皇帝天于丘,以祖有虞舜配。

自正始后,终世,不郊祀。

孙权初尊号于昌,祭郊告天。文曰:“皇帝臣权,敢玄牡,

后帝。飨国二有四世,历年四三十,气数终,禄胙运,普天绝,

土分崩。孽臣曹,遂夺器;丕睿继世慝,窃乱制。生于东,遭

期运,乾秉戎,志在拯,奉辞罚,举为民。臣将相郡百城事之

,咸以天意已于汉,氏已终天。皇位虚,祀无主,休征嘉,前

杂沓,数在躬,不得不。权畏命,敢敬从。择元日,登坛柴,即

帝位。尔有神之!左有吴,绥天极。”其后以居非土,不修设。

中年,臣奏议,宜修郊,权曰:“郊祀于中土,今非其。”重曰:

“普天之,莫非土。王以天下家。昔文、武于禜、,非必土。”

权曰:“武王伐,即阼镐京,郊其所。文王为天子,立郊于,见何

经典?”复奏曰:“伏见《汉书·祀志》,匡衡奏甘泉河郊于长,言文

王郊于。”权:“文德性谦,处诸之位,未郊也。经传无文,由

匡衡俗意说,**籍正,不可也。”喜《志》曰:“吴主纠郊祀,

追贬匡,凡在者,莫慨然称也。”承天曰:“案权号继天,而郊享

有阙,非也。年虽一郊,而无北郊礼。环《吴纪》:‘权崇严父

配天之,追上坚尊号吴始祖。’如此,则权年所郊,坚配天。权卒

后,三主终吴不郊祀,则权不配帝之矣。”

刘备章元年,皇帝位,设坛。“建安二六年夏月丙午,皇帝臣

玄牡,告皇天帝、后神祗。有天下,历数无。曩者莽篡盗,光

帝震怒诛,社复享。曹操阻安忍,丕载其逆,窃神器。

以为社堕废,宜修之,嗣武二,龚行罚。备否德,忝帝位,询

民,外蛮夷君,佥曰命不可不答,业不可久替,海不可

主,率土式,在备人。备天之威,又惧汉将湮于。谨择日,与

,受皇玺绶。燔瘗,类于大。惟大尚飨!于汉家,永绥四。”

武二年月,诏相诸葛营南北于成都。

魏元咸熙二十二月子,使节侍中保郑冲、兼太尉隶校尉喜奉

帝玺绶书,禅位于晋。丙寅,设坛场南郊,燎告类,未有祖。其

曰:“帝臣炎,敢用玄,明告皇皇后。魏帝协皇运,绍天明,以

炎曰:‘昔者唐禅位虞,虞舜以禅禹,迈德垂,多历载。暨德既

,太祖皇帝拨济民,翼刘氏,又用受于汉。在魏室,仍世多,几

颠坠,赖有晋拯之德,用获保肆祀,济于艰,此则之有大于魏

。诞惟方之民,罔不祗,开国侯,宣明刑,清梁、,苞怀、越,

函夏兴,八纮轨,遐弛义,瑞屡臻,天人协,无思服。肆宪章三

后,用大命于。’炎德不嗣,辞不获。于是公卿士,百辟庶,黎献

陪隶,于百蛮长,佥:‘皇鉴下,民之瘼,既有成,固非让所得

距违。’天序不以无统,人神不以旷主,炎虔奉运,畏之威,不钦承

休命,简元辰,升坛受,告类帝,以答民望,敷佑万。惟明是飨。”

泰始年正月,诏曰:“有司前郊祀权魏礼。不虑改之难,便为

制。众纷互,不时定,不得以供飨神,配以考,日叹企,食忘

。其便祀。”群臣又:“五,即天。五气异,故其号。名有

,其实神。明南郊,除五帝坐。五改五精号,皆称昊天帝,

设一坐已。北又除先配祀。”帝悉从。二月丑,郊宣皇帝配天,

宗祀文帝于明,以配帝。是十一月,有司又奏:“者丘郊异,宜

并圆丘泽于南郊,更治坛兆。其二至祀,合二郊。”帝又从,一如

宣帝所王肃议。是月寅冬至,帝亲祠丘于南。自是,圆丘泽不别

立至今。太康年十月,乃更诏:“《经》‘祀后稷配天,祀文王

于明堂,以配上’。而《周官》:‘祀旅上帝。’又曰:‘祀地四望。’

四望地,则上帝不为天也。往者众除明堂帝位,之礼文经不通。

且《序》曰:‘文、之功,于后稷。’故推配天焉。宣帝以武创业,

既已天,复先帝配,于义不安。复明堂南郊五位。”武帝太

三年月,帝郊礼。太子、弟、皇悉侍祠,非前典。愍帝长安,

及立庙而败。

元帝兴江南,太兴元,始更郊兆。制度皆常贺循据汉、之旧

。三月卯,帝郊祀,配之礼,一依武始郊故。初,书令刁、国

祭酒杜,议宜旋都洛乃修之。司徒荀据汉献居许,便立郊,自宜

此修奉。骠骑王、仆射崧、太华恒、书侍郎亮皆同议,事施行。

按元帝命中兴,依汉氏事,宜明堂宗之礼。左不立堂,故焉。明

帝太宁年七月,始诏立郊。未建而帝,故成咸和八正月,述前旨,

于覆山南立。是月未,祀郊,始宣穆张后配地。魏氏故,非晋

也。

康帝建元年正,将北,有疑。太常和表曰:“泰始,合二

二郊。郊之月,古无明,或以至,或用阳复。汉光武月辛未,始

郊,此与南郊月。及兴草创,百度从,合北于一丘。宪章未

斯礼,时宜也。至咸和,议别北郊,用正月。魏承后,正月天,

地配,称周礼,三王之,一用正。”是从和。是月未,南。辛

,北郊。帝皆亲

元兴三三月,高祖讨玄走之。己卯,义功于郊。是,帝蒙

尘江陵返。其年应郊,朝议以宜依周,宗伯职,三行事。书左丞

王纳之曰:“殡郊祀,自是天当阳,君存焉,禀命而,何所也。斋

之与否,岂如今之比乎?议者又今宜郊,故是承所得命公行事。又郊天

极尊,一而巳,故非天不祀也。庶人以,莫不尝,嫡居外,子执事,

礼文然。未不亲受而可祭者。又皇受禅,用二月,元帝兴,以

月郊。今郊时过,日舆驾。为欲速无据,使皇舆旋,更不亲奉。”

遂从之议。

晋恭帝熙二年月,遣使奉策,帝位于。永初年六月卯,设

郊,受皇帝绂,柴告类。曰:“帝臣讳,敢用玄,昭告皇后帝。晋

卜世告,历数归,钦景运,命于讳。夫树君民,天为公,

,乐推集。越唐、虞,降暨汉、魏,靡以上哲文祖,勋陟帝

大拯黔,垂训穷。晋东迁,维弗树,宰辅焉,为日久。难

安,祸成元,遂至王迁播,宗祀湮。讳虽非齐、,众无旅,仰

难,俯悼横,投袂麾,则祚克复。及危而持,颠能扶,宄具歼,僣

灭。诚终必泰,兴废有。至于乱济民,大造晋,因藉运,以

劳。加以殊慕义,译来款,正朔所,咸服教。至三灵垂,山川祥,

神和协,岁月兹。是以公卿士,亿兆夷,佥曰灵降监上,晋款诚

下;天不可以淹,宸不可以旷。遂群议,兹大礼。猥以寡,托

兆民之。虽仰天威,是小节,顾深永怀,祗惧厉。敬元日,坛受

,告类帝,用万国之望。克天保,祚于有。惟明是飨。”

永初年,皇子拜告北郊。初二年月上辛,上亲郊。文帝嘉三

,车驾西征谢晦,币告二

帝孝建年六月巳,八奏:“义宣、质,干犯顺,天作戾,

连结、岱,危宗社。质反之,戒严日,二庙社,已遍陈。其义宣

逆,经同告。舆驾将,丑徒消,质枭悬,宣禽获,二寇俱,并宜

告。元嘉三讨谢晦始,普二郊、庙。贼平荡,告太庙、太社,

告二。”礼博议。学博士宏、孙、陆澄:“《》无不。始既

告,贼已禽,不应不。”国助教苏生议:“案《王》,天巡狩,

‘归,于祖祢’。又《子问》:‘诸侯天子,于祖,于祢,祝史告

于社稷庙山川。告用牲,反亦之。诸相见,必告于祢,乃祝史告

至于前告者。’又云:‘天子诸将出,以币帛圭,告祖祢。必告至。’

诸侯,事有小,其礼钧,告告至,不得殊。郑云:‘出入礼。’

义甚明。天子出,类于帝,推所告者必告至,则宜告,不复疑。

嘉三年,唯告庙,未详义。或以《礼》唯云‘归假祖’,而告郊

辞。果此义,所未达。夫《礼》残缺书,本备体,简败字,多所

略。正推例求,不可必征文。天子反告社,无成记,何故告,独

致嫌。出入必,盖孝之心。以告归义,本献捷之。今舆竟未

宫,无有告至文;若告不行礼,则未有前。愚谓史致辞,以昭

信。苟义舛于,自可实而阙。臣等参,以应为允,并用牲南北

郊、太、太社,依旧公行事。”诏可。

孝建二正月庚,有司:“今十五日郊。寻仪,庙至尊亲

尉亚献;南郊亲,以太亚献。庙祠行之始,酒灌地;送神则灌。

郊初灌,同之于,送神灌,议不同,事有疑。辄下礼详正。”太学

士王祀议:“《周礼》,大宗‘佐王国,以礼事鬼祗,禋昊天。’

则今常是也。以郊天,太常亚。又《礼》外云:‘后不与,则赞宗。’

玄云:‘后不与,宗伯其事。’又说云:‘君执瓒稞尸,大宗伯璋瓒

献。’代以来,后不庙,则应礼大宗摄亚献。而今太尉亚。郑

《礼·令》云:‘三王司马,太尉。尉,秦也。’世代弥,宗

崇敬,后事重,故以上亚献。”又议:“履时之,情深霜露;户之

,有怀容声。知神之在,求不以一。郑注《仪礼》司云,子诸

祭于祊绎。绎祭也。庙祠阙神之稞,将移祭祊绎,在于留

而杀。郊庙祭,故灌有异。”

太常朱膺之:“案《周礼》,大宗伯使掌典礼,以事神上,职祭祀,

而昊天首。今常即宗也。又袁山松《汉·百志》云:‘郊祀事,太

尉掌亚,光禄三献。常每祭,先奏礼仪及事,掌天子。’无掌献

事。如志,汉献之事,专由上,不由宗贵官。今宗太尉亚,光禄

三献,汉仪也。又贺循太尉由南道升,明此必预郊。古礼由宗伯,

然世因革,司亚献,汉仪所。愚谓祀礼重,宜同宗。且太既掌赞

子,不容兼。又寻灌,《礼》曰:‘祭求诸阳之义。殷人求诸阳。’

三阕然迎牲。’则殷人灌也。‘周人先诸阴’,‘灌用,达于泉。

灌,然迎牲。’则周人灌也。谓庙祭,非谓郊。案《礼》天

祭祀赞祼将之。’郑云:‘者,灌。唯人宗庙有,天地

不灌。’而郊未有灌,礼未详。渊儒注,炳然审。谓之有灌,相

失,则无灌。”通关八丞郎博,并同之议。书令建王宏重议,

膺之议允。诏

二年正丙午朔,有司奏:“今月日南郊,舆驾亲。至时雨。魏

世值雨,高堂隆应更用辛。晋既出遇,顾和云宜更。徐禅:‘晋

武之世,或用丙,或用己,或用庚。’使礼议正并。若得日,应告庙与

不?”士王燮议称:“遇雨迁,则先成议。《礼》传记,辛有征。

《郊特》曰:‘郊之用也,周始郊日至。’玄注曰:‘三王郊,一

用夏正。用辛者,取其斋自新也。’又《令》曰:‘乃择日,祈于上帝。

’注:‘元,谓上。郊祭也。’《春秋》载郊有,成十年九月

丑,。《公》曰:‘曷用郊?用正月辛。’元年四辛巳,。《谷

曰:‘自正至于三,郊之也。以二月下卜正月辛,如从,以

卜二月辛;如从,以月下辛三月上。’以明之,郊祭之

不用辛者也。氏或丙、或己、庚,并别议。帝以十月丙寅

,斯则得用辛。又泰二年十月己卯,始并圆方泽二之祀合

郊。三年十月庚寅至祠天,郊于圆。是犹圆丘之,非专谷之祭,故

得用辛。今之飨,既夏时,得迁却,谓宜犹用辛也。徐禅所

未宜。案《郊牲》曰:‘受命祖庙,龟于祢。’郑注曰:‘受

命,谓告退卜也。’则告义郊,非告日。日虽有,而郊不异,

重告。”

曹郎膺之议:“案先论郊,议不一。《周礼》有冬至圆丘之

令》孟有祈谷上帝。氏说,丘祀昊上帝,帝喾配,所谓禘

祀五精帝,以稷配,谓郊也。二祭异,其神同。诸云,圆

祭,以后稷。取其在,名曰郊。形体言,谓之丘。名有二,

。晋武郑而从儒,是郊用冬日。既至日,无常辛。然则晋

用辛日,如徐议也。左以来,皆用正,当以云三王郊,各

正,晋不改朔,行之时,因以首,不以日,皆上辛,代成典

之礼,‘过时不’。今孟春,时未过,值雨迁,于礼违。既

日,而以事从,禋重敬,宜更告。高堂隆:‘九南郊,日北郊。’

北郊可以辛也。”尚书偃议:“郑玄注《礼记》,引《易》说三王郊,

用夏正。《周礼》,凡国事,多正岁。《左传》启蛰而。则郑此说,

诚有据。众家议,或三王各其正郊,此盖学之辩,于礼无。固知

《谷梁》三春皆郊之月,真所谓浅也。用辛之,莫不同。晋庚己,

参差未前征。谓宜从迁郊依用辛。之所受作龟,告不在,学之

密也。”右丞徐议以为:“郊祀辛,有迁日,官祠曹,考详已。何偃

据礼,应重告,愚情所。寻告克辰,今宜改,告事而。次辛日,居

然展斋,养牲在,无缘月。谓血告泬后,虽事碍,便应有司事,不

容迁郊。”众议同。参:“宜《经》,遇雨迁后辛,重告。杀牲荐

血之后雨,则司行事。”诏可。

明帝始二年一月辛,诏曰:“朕载宝命,离多难,戎车遄,经

务殷,告虽备,弗获亲。今九既康,祀咸秩,宜聿遵典,郊上帝。”

有司检,未先准。门侍郎爰议:“虞称肆,殷述告。盖创世成

业远,统肇基,必享上。汉、以来,遵斯典。高祖武帝克伐楚,

安帝尚江陵,于京师义功于兆。伏泰始应,神武断,王出讨,

戎戒淹,虽司弗亏,谒尚阙。谨寻晋郊以二,晋元以三月。有非常

之庆,有非常典,不拘以常,限以月上辛。愚谓宜史官,择十一

月嘉吉,车驾亲,奉谒天上帝,高祖武帝配飨。其余祔,不关祭。”

尚书令安王休等同爰。参议允,诏

六年正乙亥,曰:“礼王者岁郊享,爰及明。自晋来,间

年一郊,明堂同。质文略,疏有分。今可间年一郊,间岁一堂。外

可详议。”有司:“前曹郎虞议:‘祭宗祀,俱主天,而同殷荐,

于义为。明诏使圆丘报,三载享。明配帝,岁昭荐。详辰酌,实允

懋典。’缘谘参并同。郎王延重议:‘改革之,实如旨。前愿议,

盖是仰而已,显后例。谨寻自郊间二,明堂一年,二郊与三明堂,

还复岁。愿自始郊堂以后,宜各间年。以相推,得异岁。’通关

座,延秀议。”后废元徽二十月丁,有司郊祀明,还复日,间

一修。

汉文初祭地于渭阳,以高帝;武帝后土社于汾阴,亦以高配。

氏以太兼配天,则未后配地。王莽相,引《周礼》先妣为北郊。

夏至祭土,以后配,此始也。光武建中,不北郊,后地之,常配

食天坛,山川群皆在营,凡一五百一四神。元年,北郊,使司空冯

鲂告高,以薄代吕后地。江初,未北坛,祇众神,共在天也。

成帝立郊,天则六十神,五之佐、月五星、二十八宿、文昌、

北斗、三台、命、轩、后土、太一、一、太、钩陈、北极、师、雷

、风伯、老人六二神也。地郊则十四神,五岳、望、四、四渎、五

湖、五帝之、沂山、岳山、山、霍、医无山、蒋、松江、会稽山、钱

、先农四十四。江南小山,江左所,犹如西京关小水,

也。二所秩,有其注。

宋武永初三九月,空羡之、尚书令等奏曰:“臣闻德明祀,百王

令典;章天人,自昔之同。虽革殊时,质文异,所以情笃教,其揆

也。伏高祖武帝允协祗,有自天,日静之,立蒸之极,迁明

,光宅表,太宣被,化遐通。陛下以哲嗣徽,道孚万。祭礼废,

光鸿烈,飨帝严,今实之。高武皇帝配天郊;至于地之配,礼无

文,先旧章,所因循,魏、晋典,足前式。武敬皇宜配北。盖

怀以追,跻圣于无穷,对越两,允洽显者也。明年孟,有事二郊,

请宣摄外,详旧典。”诏可。

晋武帝康二年,有司:“三正月立祠,时尚寒,有司行。”

曰:“祀礼典重,中以军国事,临有所妨,故每奏可。今方

事简,此为大,亲奉禋,固常也。”

成帝祠郊,遇。侍中和启:“宜还,克日。”诏可。明帝据《月

令》有五郊气服色礼,因元始中事,兆郊于洛,祭其与神,

方色。、晋依。江左来,未修建。

宋孝武明五年月庚子,诏曰:“昔文德周,明崇祀;烈惟汉,汶

尊。所职祭罔,气令正,鸿称首,世飞声。朕皇考祖文皇

耀元,圣昭俗,穆四门,仁济群,外薄荒,威殊俗,脑劲越,

西髓戎。裁兴稼穑根,张协四气纪。匡坟序,无题之;旌延

臣,盛德之。训深农,政刑厝。物棣通,百神荐。动协度,下沿

地德。故精纬灵,动下瑞,侯轨道,河溓海。朕仰洪烈,子万姓,

皇天祐,迄一纪。奉扬休,永播穷。便详考姬,经始堂,宗

先灵,式配上,诚敬展,幽咸秩。怀永元,感慕崩。”

司奏:“伏寻明辟雍,无定文,经记参,传说舛。名通哲,

事所,或以名异实,或以名实皆。自汉晋,莫能辨。书云,

庙明路寝同。郑玄《礼》,义生于。诸儒云明堂国之阳,丙巳之

之内。于室宇个,户达向,代湮缅,难得该。晋侍裴頠,西

,考详载,未制定。为尊祖天,其明著,宇之制,理据未

为殿,崇严祀。其余杂,一皆之。参郑玄之,差有据;裴

奏,窃谓可。国学南,地丙巳,垲平畅,足以营。其墙规范,

庙,唯有二间,以应期。依汉上图仪,设五帝,太祖皇帝对

天上帝,虽为差,至于载恭祀,理不容。自郊宫,亦共日。《礼

记》郊以特,《诗》称明堂牛,吉虽同,文殊典。且郊有柴,堂

燎,则鼎俎簋,一庙礼。行百司,搜材简,权置部尚书、将作大

商程,今秋缮。”乃頠议,作大殿雕画而,无古十六户

之制。年正月,南郊还,世祖亲明堂,祭五时帝,以皇帝配,是

玄议也。官有其

五年九甲子,司奏:“南郊祭三牛;四时祠室用二。明堂

肇建,五帝,祖文皇配,未祭用几?”太博士司兴之议:“案郑

玄注《记大传》:称‘《孝经》祀后稷配天,灵威仰。宗祀王于明

堂,以上帝,五帝也。’夫五司方,殊功一,牲牢之,理无降。太

祖文皇躬成天,则道覆载;右群生,则化洽气。祖、宗之称,不足彰

无穷之;金石音,未播勋烈盛。故堂聿修,圣心所昭玄极;泛配宗

庙,先所以得情。愚所见,宜用六。”博虞龢议:“祀帝名虽五,

而所之实常。五德帝,迭休王,有所司,故有五。宗祀主,要

其王飨焉。一配一,合用二。”祠郎颜奂:“祀为义,五帝以

言。虽云五,牲牢之,谓不过郊祭祀。宜二牛。”

明帝始七年月庚子,有司奏:“来年月十八,祠明。寻旧郊与

堂同日,并告太。未审祀明堂,复告与?”祠郎王延议:“郑玄

:‘郊祭天之,上帝,天之名也。无二主,故明堂处,以后稷。

’谨寻宗二祀,既名殊同,至应告,容有异。”守尚令袁粲并同延

秀议。

魏明帝,中护蒋济奏:“夫王大礼,巡狩为;昭祖祢,封

首。是以自革命受,未有蹈梁父,登泰山,刊无竟名,纪人之际也。

司马相谓有文来七十君,或所由于,谨遗于后。史公曰:‘主

有圣明不宣布,有司之也。’则元功德,不山、梁石,无显帝

之功,生民不之观也。语曰,君而叹、舜之,譬犹子对厥生,

他人之。今大振前王弊乱,流遁之危,接载之衰,继百之废

。自武、文至于躬,所参成天之道,维人神化,上报应,瑞显

,以比古,其衍丰隆,无所取。至于世迄今,未发大。虽志扫尽

盗,荡余秽,遑斯事。若尔,苗堀强江海,舜当废巡之仪;徐夷

梁于淮、泗,周当止岱之礼也。且昔岁吴虏于、汉,兹屠蜀于陇

。其震内溃,不复淹,就当探窟穴,累于封之事也。此仪久,非

卒所定。宜下公,广纂礼,卜考时,告上帝,以副天之望。待罪

旅,不大愿,死以闻。”诏曰:“闻济言,使汗出流。自开以来,

封禅者十余君。故太公曰:‘虽有受之君,功有不,是以间旷远

者,千余年,数百载。其仪阙可得记。’吾何之修,庶兹乎!济岂谓

世无管,以吾桓公登山之志?吾不欺天也。济之所,华则矣,非

助我者。公卿中、尚、常侍之而已。勿复有议,亦须答诏。”帝

虽拒济,而实使高堂隆封禅之。以天未一,欲便行礼。会卒,故

不行。

晋武帝吴,混区宇。康元年月庚寅,尚书令瓘、尚左仆射涛、

舒、尚刘实、华等奏:“圣隆茂,被四表,诸夏乂,幽荒从。

策庙算,席卷吴,孙皓颡,**为家,巍之功,格于天。宜同典,

封东岳,告三府堂为仪。”瓘又奏:“臣闻肇生民,有后辟,载祀

数,莫能纪。德济世,挥扬仁,以登泰山者十有四,其谥可知

,十有焉。沉寂寞,无遗声,不可记。自帝以前,古传昧,唐、

虞以来,典谟炳。三王兴,体继袭,道既没,秦氏承,至于、魏,

而质文复。大之德,自重、,实佐顼。至夏、商,世序天,其在

于周,失其绪。金德将,世济圣,外蜀汉,内归心,武功之,实由

文德。于陛下命践阼,弘建大,群生流,唯江湖沅之表,桀负固,

历代宾。神独断,将出讨,兵威暂,数旬定,羁鲸鲵,其罪逆。

云覆施,八来同,教所被,达于四。虽黄之征,禹远略,周之奕

尚今。夫玄石文,底前载,以姓表,言以事,《河》、《书》

征,不过也。以驺虞趾,众并臻。夏、殷丕崇为,周武乌鱼

美,咸休哉;符瑞之,备物盛,未若今之者也。宣大典,礼中

,封泰,禅梁,发德,明至,享天,笃黎,勒千之表,流后

声,俾代之下,莫不兴。斯帝之盛业,天人之望也。”诏曰:“今逋

虽殄,则障塞警,内民黎未,此盛之事,未议也。”

又奏:“今东渐海,西流沙,漠之阴,日南北,莫不属。茫

茫禹迹,今实过,则天之道已,巍巍功已著。宜有事父,修地祗,

登封泰,致诚帝,以人神之。乞如奏。”曰:“阴阳未,政刑

未当,姓未得所,岂以勒功成邪!”瓘又奏:“臣闻帝王之者,必

有历运期,天之应;生民之功者,有盛德容,告之典。不可诬,

有不让,自道也。明诏谦,屡辞礼。虽德攸在,推而未。夫三

职典地,实民物,之大事议于此。汉氏封,非是也,不其事。

等前,盖陈考之功,天命又,陛下德,合四海,古考今,宜循此

克定岁,须五上议,后奏闻。请写诏奏,如下议。”诏曰:“虽

江表,临事者劳,何以告成。方望群,思隆化,以区夏,

,与之息,此日夜之。无所下诸府。勿复烦。”等又奏:

“臣唐、虞代,济弘功之,莫不答天心,俯协民,登介,履梁

辞焉者,盖不可也。今下勋高王,德与二,绩宏规,巍巍之

臣等所究论。圣旨劳,屡自损,时弗应,美不居,阙皇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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