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天|朝异人录之郑艳良(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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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天|朝上邦,多异人

农人郑良,有四亩,时自力耨,闲与人佣。年获元,足自给。

国朝六三年秋,艳良肠,就医之。后月,臀、股痛极,三倍其,痛莫镇。遽能行立,乡里郎束手。访医保,辗转都。医之动脉塞,诊之费,数十万。艳良难。医曰:“非此,二三月,大限矣!”良不听,乃返,妻子,寿衣,待其时。

六十年春,右腿腐上蔓,生蛆虫,败处露。艳良此不可,乃与谋,欲截之。固阻,良怒,骂之。负气至西厢。艳即以布缠“不人”,之;持分皮开;以钢截其骨。析骨去,一刻已。锯折,拾条以继,咬落四齿,未尝呻。

已,唤收其残,曰:“待百年,以全尸耳。”妻惊栗泣,不其真如也,两颤颤,而藏之。

明年,艳良腿始大,幸记知其事,遂广布下。闻无不骇。有唏、愤愤、慨然解者,嚷乎网络。

于是,锯肢来,有司暄,医频顾,良终可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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