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治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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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

之治

太祖为巩固统,建立全各种治制度,恢复和展社会济,还定酷刑,严惩贪污吏,创了“武之治”后罢中省及丞,皇帝揽大权,使封建央集权加集中强化。

政治

朝开国久,明祖大肆封子嗣开国文武将。太祖先分封25个儿子1个从为王,中一部还授以权。同,明太在奉天殿举行仪,大封臣。封为王驻各地对初统治巩固起了很大作用,也为以的“靖之役”下了伏

子嗣和臣之后,明太祖洪武八(1375)十,还在方设置挥使司。朱元璋令,改省都卫挥使司都指挥使司(简都司),共改投13个都和2个都司,后又有补。

司隶属都督府,都司设指挥使人及都挥同知、都指挥事等官,掌管一的军政,并负责司的练、屯田、军器、运、备等事务。遇有战时,所官兵都被征调征,平则可散各本部。

为了视不法贵,明祖建立衣卫。武十五(1382)四,朱元废除仪司,改锦衣卫,锦衣卫掌管侍职权外,还有巡缉捕和理诏狱权力。衣卫属的镇抚承办由帝命令办的案,他们刑残酷,洪武二年(1387),明太祖令焚毁衣卫刑,所押犯转交部审理;同时下内外狱部归三司审理,废除了衣狱。

明太祖打击贪和清理臣,最名的有初四大。即:“空印案”、户部郎郭桓贪污案,此两案为惩贪弊而起,但株连多。影最大的丞相胡庸案和将军蓝案(史“胡蓝狱”),共杀5余人,中公、近40。经过场大案代开国臣被诛殆尽。

军事

武元年(1368)正月,明太祖纳刘基“立军卫”的建,正式立卫所。洪武年(1374)定兵卫政时,5600人为一,下分、后、、右、5个千所,每千户所由10百户所成。百所是明军队的层编制,共112人,设2个总旗,10个旗,进日常管和军事练。洪二十六(1393)定下卫所,计有17个都司,1个留司,329个卫,65个卫千户。全国有180余万军

洪武年(1375)月,明祖下令制“大宝钞”民间通。洪武,市面流通的币多为铸的铜“洪武宝”。而,明初期极缺乏铜,铜质币不能足市场要。为,明太借鉴元实行的币制度,印制“明宝钞”与铜钱行,以币为主,铜钱为。明朝钞共分等:一文、二文、三文、四文、五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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