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郑绍华就迫不及待地出现在郑爱兰的家门口。郑爱兰的母亲刚刚起来。听说是询问郑爱兰的联系地址,她母亲说自己也不懂,要等丈夫回来。郑爱兰的父亲是一个屠夫,已经到圩上卖肉去了。郑绍华上班正好要经过金和圩上,他二话没说,骑着自行车直奔金和圩。
金和圩是早圩,虽然还大清早,但已经人头攒动,摆摊的、做早点的、卖肉的都各自铺开了摊位在忙碌了。最热闹的地方就属卖肉区,每个卖肉摊都站了三三两两的人。屠户操着锋利的屠刀,顾客手指哪里,屠刀就“刷”地一刀切下,快速有力,刀刃在屠桌板上留下一道清晰的刀痕。
郑绍华挤到郑爱兰父亲的屠桌边,他刚刚给几个顾客称完肉,抬头见是郑绍华,眼里露出几分惊讶:“怎么,今天你来买肉?”听说是找爱兰的联系地址。他顿时一阵失落,正好有一个顾客凑过来,他连忙转身招呼顾客。
一连几个顾客过来买肉,郑爱兰的父亲只顾着做买卖,完全把郑绍华晾到了一边。郑绍华尴尬地站在那里,看着郑爱兰的父亲切肉、过称,最后用稻草娴熟地在肉中间一绑,打个活结,递给客户。然后用屠刀尖在摊板边划几下,就算出了价格。他油腻腻的手,接过顾客的钱,塞进面前放在摊上的木盒里。木盒漆黑油腻。
郑绍华看看了手表,已经快到上班时间了,失望地转身要离去。后面郑爱兰的父亲叫住了他。
“你傍晚来我家,我这里没有,一时也记不起了。”
晚上,郑绍华在灯下铺开了信纸,看着一横横红色线条,他仿佛看到信纸背后隐约闪着郑燕群的身影。他心里有无数的话语想和郑燕群倾诉,可是,提起圆珠笔,他却不知该怎么写。郑绍华本来就不善于写作文,读书时做怕的就是写作课。他写了“亲爱的燕群”几个字,就不知道该怎么写了,勉强写了几个想你之类的字眼,感觉不合适,字迹也歪歪扭扭,便“嗦”地一把撕了,再写,不合适,又“嗦”地撕掉。一连几次,傍晚才买的信纸被撕了一半。
郑宝华没搭到回永宁的车,来找绍华玩,一进房间门,看到地上到处是圆圆的纸团,笑着问:“写情书写不出来了吧?”
“嘿,你来得正好,帮我写封信。”郑绍华顿时高兴得眉开眼笑。郑宝华读书时,数学一塌糊涂,作文却写得很好,几次被语文老师当作范文在班上阅读。郑绍华在水泥厂和燕群开始谈恋爱的时候,按照家乡年青人的约定成俗,要给燕群写封信。那时郑绍华特意找郑宝华帮忙写,然后自己再抄一遍。后来一次散步,燕群还特地夸了那封信,让郑绍华心里冷嗖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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