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绍华这才把准备和燕群一起去厦门的打算说了出来。郑宝华沉吟了片刻,说:“我觉得做保安没什么出息,永宁我姐夫修车厂旁边有家工厂,也有保安,那都是四五十岁的人,说白了就是看门的,那几个保安穿了制服,腰里别着一根电警棍,每天还挺神气地在厂周围走来走去,背地里人家都骂他们是看门狗。”
郑绍华听了顿时矮了半截,他又把母亲关于爱兰的传闻告诉了宝华。
“你觉得这是真的吗?”绍华问。
一听这事,宝华马上来了精神:“听我姐夫说,在他们永宁,有一些漂亮的妹子,在厦门酒店工作,打扮得花枝招展,每天的工作就是伺候那些有钱的外国人,工资很高。你看爱兰,每次回来都打扮得像仙女,难怪人家不说她。”
郑绍华脸色凝重起来,他想到了燕群的一头烫发,和浑身散发的、从来没闻过的香水味。
“不过,我相信燕群不会做这样的工作。”宝华看着绍华,好像明白了什么,连忙补充说:“但我还是劝你,叫她不要去厦门了,早点结婚。”
离开了宝华,郑绍华依旧想去找燕群。他来到燕群家门口,往里看了看,客厅里静悄悄的,灯光微弱。再抬头看看燕群的房间,也没灯光。突然里面传来一阵狗吠。燕群的母亲从厨房里出来,手里端着饭碗。见是绍华,燕群母亲一边呵斥依旧狂吠不止的狗,一边热情地叫绍华进去。厨房里也传出郑燕群的父亲郑德兴叫他的声音。
冬天气温低,在厨房吃饭是村里人最喜欢的方式。灶前放一张小圆桌或者四方桌,坐三四个人,无论吃饭或喝酒,都暖意融融。燕群去她姐姐家了,家里留下父母和一个弟弟。郑德兴坐在小四方桌前,桌上放着一件锡酒壶,碗里的米酒黄橙橙的,一盘花生米,一盘青菜。燕群的弟弟坐在旁边,已经吃完饭,正在看着一本小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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