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迎着朝露,小五子一家四口踏上了去重庆的旅途,本来近三百公里的路程,在八十年代初期,他们去一趟要计划绸缪很久,需要走三天多的时间,先坐蹦蹦车(手扶式拖拉机)去井江县城,在老三家住一晚上。老三蒙仑其实待人很好,但是老三的媳妇儿就是典型的市侩小市民,口蜜腹剑,是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没办法,农村人进城,这是必经之路,能省点住宿费就省点,不过也不是白住,蒙志两口子背着一个成年人都费劲的好多土产农货送给了老三家,主要是家里种的最好的蔬菜,今年新收的稻米等等。这些在林珍眼中,在一个农村人眼中都是无比的珍贵,都从自己牙缝中挤出来的,省出来的,因为交了“三提五统”本就剩不了多少,但这些东西在吴宇眼中总是那么的不屑一顾。
看着吴宇的脸色,蒙志一家也得硬着头皮住下,因年纪相差不大,蒙志从小就对蒙仑有种特有的信任和依赖感。蒙志一家子在老三家睡的睡沙发,睡的睡地铺,将就睡了一夜。休息得好与不好不重要,能在城里“双职工”家过一夜,感觉可以沾点贵气,对蒙志来说也是很满足的。
在蒙志眼中城里人拿着工资无忧无虑的生活是他无比向往的,老三蒙仑正在为他张罗一个可以拿月薪的“铁饭碗”,在乡里走村放电影,这也是蒙志一直心存感激,无比期盼的事,这意味着脱掉“农袍”吃上“皇粮”,收入上有保障不说,对改善妻儿老小的生活绝对是翻天覆地的。
但随着老三媳妇吴宇不间断地耍出装病、以死相逼等花样,将蒙志的梦想砸得稀碎,这个放电影的名额如吴宇所愿,给了她娘家的一个表亲弟弟。
人生就是有许多转折,但这个转折没有转过去的话,就还是会沿着一条直线继续前进,蒙志就是这么一直走在自己人生路的直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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