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底,天气闷热。
李风收到了出版社的来电,他的《死亡通知》大卖,光首售就有八万多册。这对花了六年功夫才得以扬名的人来说,的确非同小可。
接到这个喜讯,他可以沾沾自喜了,足以用一顿大餐来犒劳自己。
完成新书第三页的手稿后,李风不打算耗费今天,他需要去喝点东西,最好是红酒,半瓶足矣。
嘟嘟。
嘟嘟嘟……
电话铃响了,无论是房东还是电信局的来电,这都不算什么。
李风走过客厅,嘴里叼着玉溪香烟,兴奋莫名的接了电话:
“喂?哪位?”
“我是赵重元,新光杂志社的。”
“你说?”
“你在写新书吗?下一本我也要了。”
“嗯。”李风放平了语气,表现的淡定:“行吧,但需要点时间,三个月的时间怎么样?我会先紧着你的。”
“说定了。”
放下电话,他大口来了两个深呼吸,心跳稍微平复了一些。
那本热卖的书最大的噱头就在于书中死的三个人,作恶的凶手在房子里制造混乱,让人以为闹邪,第一个人死在鱼缸里,让金鱼啄穿了眼珠,第二个人死在天花板的吊灯下,浑身捆满了电线,触电而死,第三个从楼梯上摔了下去,全身骨折,变成了最古怪的人体标本。
记得,这书初投的时候,并不被人看好,就像主编大人所说,书里死人的事天天有,都能开几千座坟场了。但关键的关键在于:书中所写的状况,被一一‘证实’了。有三个家伙死在同一所房子里,按照书中的套路自杀。
可笑的不合常理。
这些人难道会为了追捧无名氏的作品而选择自杀?没这个可能性,丝毫没有,因为那时《死亡通知》还没有问世。
总体而言,这算是比中彩票更要滑稽的巧合。
这种巧合是他成名的最大因素,尽管赵重元说过,这基本是唯一的因素。可那不重要,莫非这本书就真的毫无可取之处了?多想无益,只要它能大卖,在它之后,不论你写什么,都有追捧者了。
刚刚的电话已经说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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