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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崇祯十七年十二月,平西王吴三桂率军从孟津渡过黄河,连破农民军占据的洛阳、灵宝、襄阳等地,基本上剿灭了李自成在山西、陕西以外的队伍,收复了河南、湖北等失地。而在那半年时间里,袁文弼在京城里,除了练就七万大明禁军,还很强势地烧起了中兴大明朝的“三把火”。
第一把火,便是建立章法,从制度上彻底杜绝了太监干政,这也是限制明帝的权力,得到了吴三桂等诸王的支持。
宦官干政问题,是明朝政治的一大毒瘤。袁文弼深知,明代太监气焰嚣张,得益于制度:一是太监秉笔,帮皇帝在公文上批红;二是太监掌握东厂、西厂,监督百官;三是太监外出监军、监税、监矿。
袁文弼早就解散了太监掌握的东厂、西厂,派“袁家军”一千人守卫皇宫,还派满云龙率领禁卫军入宫,在皇极殿前竖起了“禁止太监干政”的铁牌,铁牌高一丈,宽六尺,详细规定了限制太监的章法:“太监不得外出为官,也就是说不再当监军、监税、监矿;太监出宫门必须得到军情处的批准,私出宫门一步者,斩;太监品级不能高过四品;不许结交外官;不许使弟侄亲戚暗相交结;不许假弟侄等人名字置买田屋”,规定
但凡犯法干政、窃权纳贿、嘱托内外衙门、交结官员、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劣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
而且,袁文弼还让明帝下旨,宣布刑部拥有插手太监事务的合法权力,朝臣可以将犯错的太监“先斩后奏”,也就是说,大臣们可以通过刑部与慎刑司的渠道,把看不顺眼的太监直接拉出来杀掉。
而且,袁文弼还改变了明朝的祖制,规定太监要低大臣一等,朝贺大典,内监不得沿明制入班行礼。也就是说,太监不仅不能抢在大臣之前行礼。原来在明朝时,朝臣与太监相见,相互行礼致敬。遇到大太监或者关键岗位的太监,朝臣们往往抢先行礼,甚至卑躬屈膝,表示孝敬,内阁大学士也不例外。从袁文弼推行新制度后,完全不同了,规定凡太监与朝臣相遇,不管双方品级高低,太监都要主动低头、让道。若不谨遵,将总管太监一并治罪。而且太监遇到大臣不仅要让道致敬,也不能直呼大臣的名字。
为了釜底抽薪,袁文弼还严限太监读书认字。明朝宫廷设立内书堂,选十岁上下的小太监二三百人入内读书。内书堂有专门的老师,教导太监们读书认字。不少明朝太监书读得不错,还留下了不逊于士大夫的诗文作品,政治能力随之提升,袁文弼认为此举多余,太监认识几个字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读书。
以礼部尚书钱谦益为首的东林党,觉得出了心头的一口恶气,对袁文弼推行的这些新规定大为赞赏,鼎力支持。反对的几十位太监,袁文弼还没动手,就被刑部的官员派人抓起来,凌迟处死!
但袁文弼对东林党,也没有多少好感,第二把火,便烧向了他们。因为袁文弼认为,明末的党争,也是大明亡国的重要原因。
“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这是东林党初创时首领顾宪成撰写的一副对联,镌刻在各地东林书院的大门口。他们胸怀天下的理想和抱负,是可取的,但是他们的能力,袁文弼是怀疑的。东林党人是好人,所以排挤东林党人的温体仁是坏人,这就是《明史》的逻辑。但这种逻辑,骗骗别人还可以,袁文弼却是不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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